江蘇省教育廳
主要職能
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省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指導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承擔廳管高職院校領導幹部的動議、考察、任免等相關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具體指導高校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
(二)指導教育系統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指導高校思想理論建設、宣傳輿論陣地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協調、指導高校做好維護政治穩定工作。指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識形態管理工作。
(三)指導教育系統統戰與群眾團體工作。會同省有關部門指導高校統戰工作,指導高校做好民主黨派、黨外知識分子、僑聯、台聯、民族宗教工作,指導高校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開展工作。
(四)指導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維護穩定以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處置工作。指導學校後勤管理與改革工作。
(五)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擬訂教育改革發展的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
(六)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建設和發展,負責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國有資產、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負責統計全省教育經費投入情況。
(八)指導全省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指導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指導和推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文件和評估標準,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促進教育教學改革。
(九)指導全省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制定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指導職業教育教材建設,促進教育教學改革。開展職業指導工作。
(十)指導全省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深化高校管理體制改革,切實提高高等教育質量。指導高校教學改革,統籌指導各類高校教育和繼續教育,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
(十一)指導學校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工作以及國防教育工作。
(十二)指導全省教師工作,組織、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指導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聘任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工作。
(十三)負責各類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擬訂高校招生政策,會同省有關部門編制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參與擬訂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指導普通高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十四)規劃、指導高校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協調指導高校參與國家、區域創新體系建設和承擔國家、省各類科技計劃以及重大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實施工作,指導高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十五)組織、指導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管理全省出國留學和來江蘇留學人員的有關工作以及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工作,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
(十六)指導全省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十七)負責全省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負責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全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監督實施國家的學位制度。
視頻
江蘇省教育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教育廳(中共江蘇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中國網,2011-11-09
- ↑ 江蘇省教育廳行政執法職責分解方案 ,豆丁網,2009-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