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運輸廳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有: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交通業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法律法規[2],擬定全省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發展戰略和政策規章並指導實施。
2、編制全省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工作。
3、負責全省道路和水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裝卸搬運、汽車維修市場、運輸服務、汽車租賃、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調控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的運輸;負責交通戰備工作。
4、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
5、負責全省公路和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組織國家和省重點交通工程建設的實施;管理交通建設市場。
6、負責全省交通規費、公路通行費的徵收稽查和使用管理;組織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
7、負責全省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救助打撈、通信導航工作;負責船舶代理、外輪理貨、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
8、指導全省公路、水路、車船的技術標準管理,組織重大科技開發、項目攻關,推動行業科技進步;指導交通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9、負責廳機關及下屬單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和廳機關及在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10、負責交通行業的涉外工作,指導利用外資、技術引進和開展國際交通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11、指導交通公安工作。
12、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江西省交通運輸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江西簡介 ,江蘇省人民政府,2020-01-10
- ↑ 交通運輸局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據清單 ,開原市人民政府 ,201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