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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列車

汽車列車(combination of vehicles)是一種由牽引車和一輛或一輛以上的掛車組成的車組,比普通汽車有較多的軸數和較大的承載面積,因而有較大的承載能力。

汽車列車根據牽引車和掛車的組合形式不同,可分為全掛汽車列車、半掛汽車列車、雙掛汽車列車、載客汽車列車、長貨汽車列車及超重型汽車列車等多種型式。

目錄

簡介

中文名:汽車列車

定 義:汽車或牽引車和掛車組成的車列

外文名:combination of vehicles

種 類:全掛車和半掛車

基本內容

汽車列車

combination of vehicles

由汽車或牽引車和掛車組成的車列。掛車有兩種:全掛車和半掛車。掛車的總重量由它自身承受的稱為全掛車;掛車的總重量一部分由牽引車承受的稱為半掛車。通常全掛車也簡稱掛車。

汽車運輸的發展,要求不斷提高車輛的承載能力,但普通汽車的軸負荷和外廓尺寸受到公路法規的限制,不可能造得過重過大,於是出現了拖掛形式的汽車列車。它比普通汽車有較多的軸數和較大的承載面積,因而有較大的承載能力。載客的汽車列車是由客車和掛車組成。載貨汽車列車按組合形式可分為四種。

全掛汽車列車  

由汽車或牽引車和全掛車組成的汽車列車。全掛車有單軸的和多軸的,以雙軸的使用最為廣泛。全掛車用掛環和拖架或牽引杆同汽車的牽引鈎或鉸鏈機構連接。全掛車多用普通載貨汽車牽引,牽引用汽車可摘掛單獨行動,靈活性強。載貨全掛車大多為欄板貨廂,有的採用平板貨台(圖1)。全掛汽車列車行駛穩定性較差,易發生側向偏擺。同時轉向偏移距(牽引汽車前軸中心軌跡與掛車後軸中心軌跡偏差的距離)較大,掛車的追隨性差,不能通過路幅較狹的急彎道。因此,全掛車的長度不宜過長,在列車中掛車數一般不宜超過2輛。

半掛汽車列車  

由牽引車和半掛車組成的汽車列車。半掛車的後軸多為單軸,也有2~3軸的,前端有支承連接裝置,可與牽引車的後鞍座相連接,使一部分掛車總重由牽引車承載,並將牽引力傳遞給半掛車。為適應裝載不同的物資,半掛車也有欄板貨廂和平板貨台兩種形式(圖2),其前部有平時懸起的支撐裝置,摘掛時可放落着地,使掛車穩定停住。半掛汽車列車的載運量大,行駛時穩定性較好,在汽車運輸發達的國家使用日益增多,並向重型和專用化方向發展。

雙掛汽車列車  

由牽引車和兩輛掛車組成的汽車列車。一般是在一個由牽引車和一輛半掛車組成的列車後面拖掛一個支承轉向台車(圖3),再在該台車上連接一輛半掛車。這種汽車列車可單掛或雙掛使用,適於甩掛運輸。

長貨汽車列車

專門用於運輸長件貨物如型鋼、電纜柱、木材等的汽車列車。長貨汽車列車由一輛專用牽引汽車和一輛長貨掛車用拖杆連接組成(圖4)。拖杆製成可伸縮調節式的,可以適應載運貨物長短的變化。這種汽車列車的牽引車和掛車上分別設有可轉動的承載架以及貨件鎖束裝置,並通過承載的長貨把二者連接起來。在列車轉向時,承載架能隨着長貨轉移方位的變化相應地偏轉。這種汽車列車裝卸長貨方便、可靠,但轉彎半徑較大,行駛時的側向偏擺大,機動性和穩定性都較差。因為不宜裝載其他貨物,以致經常回空。

為使各種汽車列車具有適當的車速,以保證較高的運輸生產率,汽車列車的比功率(牽引車的額定功率與滿載汽車列車的總重量之比)以不小於 7千瓦/噸為宜。在工業發達和公路條件較好的國家,高速公路上運行的汽車列車的比功率多為6.75~8.25千瓦/噸。70年代以來,為了節約能源,各國汽車列車的比功率都有所下降,一般為4.50~6.00千瓦/噸。

此外,還有一種由超重型牽引車和超重型掛車組成的超重型汽車列車。[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