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宗靈
沈宗靈,北京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1923年生於杭州,1946年畢業於復旦大學法律系,1948年在美國費城賓夕法尼亞大學獲碩士學位。先後在復旦大學、北京大學等校執教,1993年退休。曾任北大法律系法學理論教研室主任,北京大學比較法——法律社會學研究所所長,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總幹事,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總幹事,國際法律哲學與社會哲學學學會中國分會第一任主席。主要著作有《美國政治制度》、《現代西方法律哲學》、《現代西方法理學》、《比較法總論》、《比較法研究》和《比較憲法》等。譯著有《人和國家》、《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美國法律概論》和《通過法律的社會控制》等。主編《中國社會主義法律基本理論》、《法理學研究》、《法學基礎理論》(新編本)、《法理學》和《法理學與比較法學論集》(上下卷)等。研究方向主要是中國法理學、現代西方法律哲學和比較法總論。 沈宗靈教授於2012年2月16日9時16分在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逝世,享年89歲。[1]
沈宗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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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23年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法學家 |
目錄
主要著作
論著
《斯大林關於社會主義國家學說的發展》,沈宗靈著,湖北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
《美國政治制度》,沈宗靈著,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
《通過法律的社會控制:法律的任務》,沈宗靈譯,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
《比較法總論》,沈宗靈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87年版;
《中國社會主義法律基本理論》,沈宗靈主編,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
《百萬個為什麼 法律》,沈宗靈著,灕江出版社1990年版;
《現代西方法理學》,沈宗靈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
《比較法學的新動向——國際比較法學會議論文集》,沈宗靈等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
《法學基礎理論》,沈宗靈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
《西方人權學說》,沈宗靈等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法學基礎理論自學考試題解》,沈宗靈等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
《比較法研究》,沈宗靈著, 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
《法理學與比較法學論集——沈宗靈學術思想暨當代中國法理學的改革與發展》(上、下冊),沈宗靈等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法理學》(第一版),沈宗靈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比較憲法--對八國憲法的比較研究》,沈宗靈著,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法理學》(第二版),沈宗靈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比較法律經濟學 》,沈宗靈譯,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3年版;
《法理學》(第三版),沈宗靈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通過法律的社會控制》,沈宗靈譯,中國商務出版社2010年版;
《人和國家》,沈宗靈譯,中國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
《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沈宗靈譯,商務印書館2013年版;
論文
《我國過渡時期社會的法與道德的關係》,載《北京大學學報》1956年第3期;
《略論羅馬法的發展及其歷史影響》,載《歷史研究》1978年第12期;
《論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載《中國政法大學學報》1983年第3期;
《我國法學基礎理論學科的改革》,載《政治與法律》1984年第4期;
《比較法學的幾個基本理論問題》,載《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5年第1期;
《法律分類的歷史回顧》,載《法學》1985年第6期;
《論普通法和衡平法的歷史發展和現狀》,載《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6年第3期;
《法律社會學的幾個基本理論問題》,載《法學雜誌》1988年第1期;
《論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法制的作用和發展規律》,載《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8年第3期;
《法律推理與法律適用》,載《法學》1988年第5期;
《批判法學在美國的興起》,載《比較法研究》1989年第2期;
《論法理學的創新》,載《中外法學》1989年第3期;
《對霍菲爾德法律概念學說的比較研究》,載《中國社會科學》1990年第1期;
《論波斯納的經濟分析法學》,載《中國法學》1990年第3期;
《塞爾茲尼克的法律社會學》,載《中外法學》1990年第3期;
《拉德勃魯赫的相對主義法學及其後期轉變》,載《社會科學戰線》1990年第4期;
《漫談怎樣寫學位論文》,載《中外法學》1991年第1期;
《評現代西方法理學》,載《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1年第3期;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載《中國法學》1991年第5期;
《人權是什麼意義上的權利》,載《中國法學》1991年第5期;
《九十年代我國法理學的展望》,載《中國法學》1991年第6期;
《注意比較法學的研究》,載《法學》1991年第11期;
《「法律哲學」一詞詞義商榷》,載《中外法學》1992年第2期;
《當代中國的判例——一個比較法研究》,載《中國法學》1992年第3期;
《比較法學的一些理論問題——國際比較法學會議述評》,載《中國法學》1992年第4期;
《二戰後西方人權學說的演變》,載《中國社會科學》1992年第5期;
《法、正義、利益》,載《中外法學》1993年第5期;
《論法律解釋》,載《中國法學》1993年第6期;
《論法律責任與法律制裁》,載《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4年第1期;
《再論當代中國的法律體系》,載《法學研究》1994年第1期;
《走向二十一世紀的中國法學》,載《中國法學》1994年第2期;
《從《中國21世紀議程》看法律的作用》,載《中國法學》1994年第5期;
《對《比較法的力量與弱點》一書的評述》,載《中外法學》1994年第6期;
《論法律移植與比較法學》,載《外國法譯評》1995年第1期;
《女權主義法學述評》,載《中國法學》1995年第3期;
《有關法律教育課程體系的兩個問題》,載《中外法學》1995年第4期;
《二戰後美國法律對民法法系法律的影響》,載《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5年第5期;
《評薩科的「法律共振峰」學說》,載《中外法學》1995年第6期;
《歐洲聯盟的法律與比較法學》,載《中國法學》1996年第1期;
《為建立比較法學而努力》,載《政治與法律》1996年第3期;
《比較法學的方法論》,載《法制與社會發展》1996年第3期;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載《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6年第6期;
《亞洲三國伊斯蘭法的改革——比較法研究》,載《中外法學》1996年第6期;
《在精神文明建設中道德與法律並重》,載《中國法學》1996年第6期;
《中國大陸與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差別論要》,載《中國法學》1996年第6期;
《評介波格旦著《比較法》(1994年版)》,載《中外法學》1997年第4期;
《當代中國借鑑外國法律的實例(上)》,載《中國法學》1997年第5期;
《當代中國借鑑外國法律的實例(下)》,載《中國法學》1997年第6期;
《學習十五大精神座談會發言摘登》,載《求是》1997年第20期;
《權利、義務、權力》,載《法學研究》1998年第3期;
《依法治國與經濟》,載《中外法學》1998年第3期;
《評介哈特《法律的概念》一書的「附錄」——哈特與德沃金在法學理論上的主要分歧》,載《法學》1998年第10期;
《對《三種法律模式:世界上法律制度的分類學與變化》一文的評介》,載《中外法學》1999年第1期;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載《中國法學》1999年第1期;
《再看《比較憲法》一書——為紀念錢端升先生百歲冥誕而作》,載《中外法學》1999年第5期;
《美國比較法現狀和改進建議》,載《外國法譯評》2000年第4期;
《評「法律全球化」的理論》,載《國際經濟法論叢》2001年版;
《董必武關於法制的思想》,載《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文集》(第一輯);
《八國憲法首先實行的制度和特徵》,載《浙江社會科學》2002年第1期;
最勤奮的學者
沈宗靈的學生劉星回憶,在北大法學院圖書資料室翻閱外文書時,發現幾乎所有關於法律理論的,借書卡上均有先生簽名。
法學院校學生,都會對沈宗靈有所了解,是源於他所主編的「紅寶書」(書皮為紅色)《法理學》。這是一本入門級別的法學基礎教材,大而全,功力也深厚。不過,大部分學生只是「有所了解」,不夠深入,就不是書的原因了,而是因為,在法學的所有科目裡邊,法理學顯得最不經世致用。
當然,根據清華大學法學院博士生趙冬的說法,沈老的影響,可不僅於此。趙冬說,沈宗靈還有一本《現代西方法理學》,是多數院校碩士、博士入學考試必備書目,可稱為「寶典」。
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周永坤最為看重的,就不是沈宗靈寫的這些法學啟蒙類教材了。他說,不必避諱,由於時代的限制,沈老的教材中,有一些是「維辛斯基」(前蘇聯法學家)的東西,這當然不是他的錯。 出生於1923年的沈宗靈,是學着民國時期的「六法全書」於復旦大學畢業的。儘管畢業後,他又自費去賓夕法尼亞大學學習,並獲政治學研究生學歷,但回國後,因政治大環境所致,他不可能不將法理學與蘇俄法學做結合。
這倒是沒有將沈老故步自封起來。實際上,在研究蘇俄法學的同時,他也將西方法學引入中國。周永坤介紹,在1964年時,沈老就翻譯了馬里旦的《人和國家》。
用周永坤的話說,在那個年代,這是一本真正開啟人們心靈的書。「從此,馬里旦的名言,國家是為人服務的,人為國家服務,是政治的敗壞,就成了我的座右銘。」周永坤說。
不過,周永坤真正知道沈宗靈,卻是在通讀完該書幾年之後。原因是翻譯該書時,沈宗靈沒有用真名,而是用的筆名「霍宗彥」。「那真是個奇怪的年代,譯者不能署真名,只能隱姓埋名。」周永坤說。
此後,沈宗靈又陸續翻譯了龐德的《通過法律的社會控制》,以及凱爾森的《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兩本書在中國法學界影響深遠。
能有此等學術成就,勤奮不可或缺。有媒體甚至稱,沈老是那個年代裡,最為勤奮的學者。
現已是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的劉星,曾是沈宗靈的學生。回憶起沈老,他說,印象最深的,是在北大法學院圖書資料室翻閱外文書時發現,幾乎所有關於法律理論的,借書卡上均有先生簽名,驚異之餘,知曉了先生學問高深的緣由。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對沈宗靈的回憶,也與書有關。他說,讀書期間,自己從圖書館借過一本法理書,將書歸還後,才記起自己讀書時用作書籤的家人合影,忘記取出來,於是趕緊又去圖書館找這本書。
這一找才發現,在馬懷德之後,沈宗靈也借了這本書,自然也就發現夾在書里的合影。沈宗靈將照片給了法律系辦公室,同時還附上一張紙條,「請找到照片裡的同學並還給他!」
學生的「愛」與「怕」
「我們當時懷疑,是否是20多年的右派生涯,讓他變得過分謹小慎微。」
這樣一位學術大家,讓當年的學生又「愛」又「怕」。
「愛」是因為,上世紀80年代初,師生的英文水平普遍低下,除了英文課,沒有其他課以英文為教材。唯獨沈宗靈,他用英文課本給研究生授課,還要求學生必須完成布置的英文閱讀量。
沈老的學生王宏林回憶,沈宗靈每次上課,教室都擠不下,有時教室門開着上課,門外也坐着學生,因為有一些別的學校的研究生,也來聽沈老師的課。外校學生到了課堂,說,「沈老師,我是某大學某教授的學生,我的導師讓我來聽您的課,希望您允許。」沈老師通常略點一下頭,表示同意。
而「怕」,是因為,作為老師,沈宗靈對學生出名的嚴苛。現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李亞虹當年就是沈宗靈的學生,她回憶,在大學裡,如果其他功課,你考試可以輕易地得八九十分的話,沈老的課程,你能考70多分,已屬幸運。
李亞虹說,每次到非要見沈老不可的時候,自己都會高度緊張。「因為,他雖然彬彬有禮,一開門就讓座,並讓師母端上一杯上好的熱茶,但他會在你的名字後加一個『同志』,然後很直率地對你的問題加以批評。」
有一次,李亞虹見着沈老時說:「老郭讓我代他向你問好。」沈宗靈便問,誰是「老郭」?李亞虹回答是郭道暉。沈宗靈立即嚴肅道:「你怎麼可以對長輩和領導,這樣沒有禮貌?」李亞虹覺得委屈,大家都這樣稱呼郭老師啊,可也不敢多說。
這些都還在其次,根據沈宗靈的學生描述,沈老在不少方面,甚至有些「不近人情」。
李亞虹回憶,在畢業前,同學們決定給沈老送一個有江南景色的小木雕,以謝師恩。哪裡曉得,沈老直接拒絕接受,還說,你們不應該這麼做。李亞虹無奈地說,禮物上已經寫了您的名字。這樣,沈宗靈只好接受,但堅持把錢付了。「我們當時懷疑,是否是20多年的右派生涯,讓他變得過分謹小慎微。」李亞虹說。
現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晨光也曾是沈老的學生。他回憶,1980年夏,在經歷了大半年苦行僧式的準備之後,他終於考取北大法律系碩士研究生。
「開學後,我和另一位研究生一起去拜見導師——沈宗靈先生。早就聽說沈先生是一位學識淵博的嚴師,我們自然表現出對導師十二分的敬仰,恭恭敬敬,不敢亂說亂動。但是,我們的虔誠似乎沒有打動沈先生。」王晨光說。
簡單的自我介紹後,沈宗靈單刀直入:你們是工農兵學員,底子不紮實,以前又不是學法律的,能不能學好法律,很難說。你們應當補一些法律基礎課。聽完這番話,王晨光說,自己猶如當頭受了一棒,從夢中的五彩巔峰,打回到冷峻的現實。「原本期待聽到的稱讚話,一句都沒有撈到。」
研究法理學的學者,最希望看到的,應當是法理學大放光彩,整個社會都趨之若鶩。不過,沈宗靈似乎沒那麼急功近利。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曉力曾是沈老的學生,他說,報考沈老的研究生時,沈老就多次要求他反覆思考,自己是否真的適合學習法理學。
現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齊海濱,在當年,也有與趙曉力相類似的遭遇。齊海濱說,一次課後,他向沈宗靈小心表示,有意投其為師。「未曾想到沈老師聽罷,竟報我以一種相當懷疑的目光,說他從不鼓勵學生報考他的研究生,對我當然也不例外。」
2000年時,有記者主動就此事詢問沈老,沈宗靈說:「對學生,我沒有什麼嘻嘻哈哈的,也不習慣。我覺得搞學問應該嚴謹。北大學風裡就有這兩個字,我很欣賞。有一段時間,很多學生想學西方法理學。我跟他們講,據我的經驗,學這門課程非常累,很不容易。因為它的範圍太廣,難以理解。而且學生的情況也不一樣,有願意埋頭鑽研學問的,但大部分不是這樣。」
他留下了學術
有一次,沈老到東北出差,遇到了「文革」中抄他家的一個學生,沈老師客客氣氣,沒有任何不悅。
脾氣古怪歸古怪,沈宗靈的心地,其實善良得純粹。
儘管,沒有如同別的老師一般直接收下江南景色小木雕,沈宗靈照樣關心學生畢業後的去留。
李亞虹回憶,畢業前,沈宗靈認真詢問她「未來的職業選擇」,李亞虹回答後,就沒再認真記着這事。沒想到沈宗靈一直記得。
事後,恰好有了機會,沈宗靈和李亞虹說,他要去一個單位演講,讓李跟他一起去。李亞虹不明其意,後來才明白,「他是為了向這個單位推薦我」。李亞虹說,那次演講完,沈老顯然很開心,一掃平日的威嚴與拘謹,大快朵頤,看李呆在一邊,還催說,「快吃快吃,否則就沒有你吃的了。」
在學生面前,沈宗靈除了談學術,也關心學生的生活問題,但對於自己的狀況,極少提及。
王宏林回憶,他在與法學院別的老師的接觸中,偶也有人提到,沈老其實遭遇了不少不公,包括學術成果被人侵占等。「不過,所有這些,沈老在我們面前,從未提及一個字。」王宏林說,有一次,沈老到東北出差,遇到了「文革」中抄他家的一個學生,沈老師客客氣氣,沒有任何不悅。
即便在學術上,沈宗靈也從不參與正面爭論。王宏林稱,在法學界就法的階級性和社會性爭論得不亦樂乎的時候,沈老寫了《研究法的概念的方法論問題》,提醒爭論雙方,大家可能是從不同角度,但說的是同一個意思,並無本質分歧。
沈宗靈在一次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的第一大遺憾就是損失了太多的時間,「文化大革命」中搞翻譯,也不能說一點收穫沒有,思想還是有提高。但從做學問來講,還是覺得耽誤了一些。
這或許是他此後更努力工作的原因。但即便如此,他對自己,也並不滿意。「有了些成果,但覺得搞得不深,應該更深入一些。」他說。
3年前,李亞虹見過沈宗靈一次,那時候,沈老86歲,正在伏案翻譯著述。
不過,對於沈宗靈為何如此勤奮,也有另一套說法。一位法學教師在其博客上寫道,在會議上遇到沈宗靈,便和沈老說:「您的書,至今都是我案頭必備的參考。」不料沈老嘆口氣說:「我並沒有你所想象的那樣威風,一個單純的老師,只能這樣。」這位法學教師事後慨嘆,學術背後的艱辛,其實不只是學術的艱辛,「但他留下了學術」。
近幾年,沈宗靈已經很少出門,按照一位了解沈老的老師的說法,他經常是上了一趟廁所,就找不到回會場的路了。
但對於學術,他還是異常熱情。趙冬在2010年見過沈老一次,他回憶,沈老說話很少,總是面帶微笑,安靜地坐在對面;也不記得事了,別的話題聊不上來,要是跟他說說學術,或許他又能想起些事來。
趙冬於是和他談佩雷爾曼,因為他碩士畢業論文,就是研究佩雷爾曼的修辭學論證,而沈宗靈的《現代西方法理學》里,也有一章專門對佩雷爾曼做介紹。
「沒承想,沈老真的能想起來,並提到了修辭與邏輯,最後還告誡說,這些基礎理論還要進行深入的研究。」沈宗靈的妻子說,那時候的沈老,可能連上頓飯吃什麼都記不住了,一直記住的,就剩這些東西了。[2]
較真教授
1948年從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留學歸國,沈宗靈回到復旦開始教書生涯。1954年,借着北大重建法律系的機會,他到北大任教。
當時剛大學畢業的由嶸說,「那時沈老師30歲剛出頭,風華正茂,年輕有為。」對由嶸這樣的剛出校門的教師要求更嚴,「備課計劃,編寫講演稿、試講,他都一個字一個字地,反覆看好幾遍」。
沈宗靈曾以特邀委員的身份參加了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當時擔任這一委員會的秘書。他回憶說,沈宗靈曾參加兩次會議,「當有人提出要撤銷本科,完全按照美國模式,或者繼續保留專業,本科也要細分專業時,沈老師一直強調中國的法學教育為什麼不能照搬西方教育,不能取消本科。」韓大元記得那次會議上,沈宗靈有些情緒化,「沒有用很溫婉的語言表達」。
沈宗靈很較真。他的弟子鄭強回憶,有次某國家部委請沈宗靈去開會,主辦方給每個參會者一個信封,回來後沈宗靈看到有五十塊錢,他不知道這是幹什麼用的,要寄回去。鄭強跟他解釋說,這可能是交通費吧,「沈老師說,交通費?我是做公共汽車去的,回來的時候是中巴車,很便宜的,用不了這麼多。」沈宗靈堅持把刨去路費剩下的錢給寄回去,他說,「我不拿這些不明不白的錢」。
浪漫慈父
1958年上半年,沈宗靈成了右派。兒子沈波認為,之前很愛交朋友的父親被劃為右派後開始把自己封閉起來,不再與朋友打交道,因為他不願意連累別人,不願再去聯絡別人,而且躲避別人。在沈波看來,父親這種性格的轉變就是因為被錯劃為右派。多年後,沈宗靈曾跟他的學生齊海濱說過,這是一段「屈辱」的命運。
但父親又是個豁達的人,沈波回憶,他小時候會在未名湖滑冰車,父親會在前面拿着繩子拽着冰車一圈一圈跑。自己大學畢業時,在感情和工作上遇到煩惱和困難,父親騎着自行車馱着他,在未名湖邊走來走去,「你應該看開,目光應該放得更遠。」
「父親是個非常浪漫的人」,沈波說,母親也是父親的學生。沈宗靈到北京參加中央新法學研究院培訓後留在這裡工作,當時沈波的母親作為檢察院系統選送的學生到這裡培訓,「他們在那裡認識的」。一向被視為非常講原則的沈宗靈,也有網開一面的時候。沈波說,母親的作業就由父親幫着修改。
沈波說,父母兩人當時都很愛吃,幾乎把北京所有的餐館都吃遍,每到下午四點,兩人總會去頤和園,看湖光山色……
親友評價
沈先生是我們國家法理學、比較法學、法律社會學等很多個學科的重要奠基人,作為開拓者和奠基人,學科建設初期工作的艱辛是可想而知的,他在這個方面所作的創新和努力非常巨大的,今天法學學科能有這麼多的分支學科、能有現在的法學繁榮局面跟他過去所做的大量工作是分不開的。——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張守文
沈先生一生不僅學識淵博,而且為人正直、低調、親和,淡泊名利。即使是在很特別的時期,他也堅持以人為本,沒有說過違心的話,也沒有做過違心的事。——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潘劍鋒
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他是一個真正的、純粹的學者,他的一生,走到現在非常不容易的。他始終堅持了一個學者的良心,堅持了潛心治學的品格。在任何情況下,都以學術為重,淡泊名利。他那份對學術的堅守,永遠是我們的楷模。——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院長季衛東
在外人看來,沈老師過的是苦行僧一般的生活。退休後的沈老師基本上沒有體育活動,每天早晨拿着牛奶從家裡走出來再回去,這是他一天唯一的體力勞動,其他時間全是在寫作、在閱讀。——沈宗靈弟子鄭強
沈老師之所以不苟言笑,是他不善於或者不認為有必要去刻意與別人結交關係,或者去說一些本沒有必要的虛稱,君子直來直去,這是一種真,當然給人的感覺好像不合群。還有一種真是他求真務本地做好學術和學問。——沈宗靈弟子、北京大學法學院張琪[3]
參考資料
- ↑ 沈宗靈教授愛思想
- ↑ 沈宗靈:新中國法理學引路人民主與法制2012-02-27
- ↑ 沈宗靈:法理之宗 學人之師新京報網2012-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