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
(一)推進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統籌市內公路、水路行業發展,協調鐵路、民航、郵政建設,建立健全與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相適應的制度機制,優化我市交通運輸主要通道和重要樞紐節點布局,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2],落實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戰略、政策和標準,組織起草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有關政策。
(三)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總體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專項計劃的編制及組織實施工作,參與擬訂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等綜合運輸樞紐的規劃工作,提出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投融資等政策建議,擬訂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年度項目投資、專項資金開支等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單位承擔全市大型城建項目及配套設施交通影響評價方案的審查工作。
(四)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統籌協調城鄉公路發展,負責全市公路路網的規劃、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建設與維護的行業管理,承接國家和省的公路建設任務,組織實施全市國省幹線公路的年度投資計劃,實施全市重點公路建設任務,按規定實施路政管理,負責有關交通工程造價的監督管理。
(五)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管理及市場監管責任,組織落實道路、水路運輸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有關政策,擬訂有關制度、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航道及其輔助設施的規劃、利用與監督管理,負責全市道路、水路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維護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運輸船舶、水上設施、船用產品及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按照省確定的管轄範圍負責轄區內內河漁業船舶的設計圖紙審查及監督檢驗和發證工作。
(六)承擔全市公共交通運營管理及市場監管責任,統籌協調城鄉公共交通發展,加快推進柴油車公交車、出租車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更新替代工作,組織落實公共交通政策,擬訂有關制度、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工程建設,負責工程造價的監督管理,統籌管理政府對公共交通行業的補貼等工作。
(七)承擔城市地鐵、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及市場監管職責。負責地鐵運營監管制度體系建設並監督執行,負責地鐵運營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有軌電車運營行業管理的指導工作。
(八)承擔全市出租汽車運營管理及市場監管責任,統籌協調城鄉出租汽車行業發展,組織落實出租汽車行業政策,擬訂有關制度、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執行,負責出租汽車經營資質、運力調整、資源配置的審核、審批和招投標管理工作,統籌管理政府對出租汽車行業的補貼發放。
(九)負責我市承擔的市域內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在建鐵路項目的地方協調和征地拆遷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市政府確定的鐵路建設項目的地方協調和征地拆遷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區、縣(市)開展鐵路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地方鐵路的行業管理。
(十)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依法行政和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協調並監督交通運輸行業的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組織重大交通運輸科技項目研發、引進、推廣及應用,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有關涉外工作,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二)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交通運輸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新媒體應用和推廣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文明創建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實施以及先進典型的選樹工作。
(十三)負責公路運輸、水路運輸、通航水域水路交通(城市園林水域除外)行業,以及公路、水運交通建築工程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危險化學品和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許可管理及運輸工具安全管理,防止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滲漏、灑漏,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公路交通安全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省和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國防交通保障工作。
(十四)承擔本部門及所屬單位黨組織建設相關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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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政府部門 正文 ,中國瀋陽
- ↑ 交通運輸局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據清單 ,開原市人民政府 ,201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