沔州府
沔州府 |
中文名稱;沔州府 地理位置;湖北沔陽州 設立年代;北朝 |
沔州府,即州衙門,位於湖北沔陽州(仙桃市)沔城古城內,現為沔城高級中學所在地,位於西城古柏門內,占地60畝。始建於明洪武九年(1376)。沔陽州設有四級州官:一衙知州,駐沔城,為全州最高行政長官,官階為七品;二衙州同,駐新堤(洪湖);三衙州判駐仙桃鎮;四衙吏目駐沙湖。
目錄
序言介紹
從南北朝西魏起,沔城一直是郡、府、路、州、縣的治地。直到全國解放初期,沔城還做過三年的沔陽縣治地。
府衙規模
沔州府,即州衙門,現為沔城高級中學所在地,位於西城古柏門內,占地六十畝。始建於明·洪武九年(1376)。臨街有照壁高數丈,圍以木柵。左右有東西角門,東角門整天開放,為-及民眾出入之路; 西角門常年關鎮,只有處決死囚,方開此門將犯人押出古柏門外河堤下行刑。照壁後為小院,有石獅兩座分列,再進為八字形正門,上懸"儀門"匾額。門東為三班(皂班、壯班、捕班)房;西為男女監獄。中為大院,院後為正堂,堂中有大門高數丈,只有知州上下任或平時迎送賓客方可出入。左有側門為一般人出入。正堂後為二堂,知州審詢案件即在二堂。只有處決死囚方坐正堂。二堂兩旁列為六房(吏房、戶房、禮房、兵房、刑房、工房)堂後為知州籤押房(即辦公室)再左為東花廳,西為知州兩文案(即秘書)辦公室,再西為西花廳。[1]
部門設置
沔陽州設有四級州官:一衙知州,駐沔城,為全州最高行政長官,官階為七品;二衙州同,駐新堤(洪湖);三衙州判駐仙桃鎮;四衙吏目駐沙湖。
機構職責
全州大小案件,不經知州籤押不能終結,二衙、三衙只能秉乘知州意旨代驗當地命案或驗收堤工以及巡視本地治安情況,四衙專管逮捕罪犯,防治盜匪,其他行政事宜不多過問。
在辛亥革命前長期歲月里,沔州行政與司法大權操諸知州一人之手。知州可以不顧"大清會典"及各項法律規定,只憑個人喜怒,以錢大於法、權大於法為原則處理一些司法案件,並巧立名目,任意剝削,稍有不到,即積壓不理。有時原告被告各有賄賂,則賄賂多者勝訴;一方不賄賂,則賄賂者勝訴;兩方俱不納賄,則案件久懸不決。傳說沔城秀才伍鈺與秀才杜復階為參加金姓喪禮,主張唱五更詞問題發生爭吵,二人以此小事涉訟,竟成年累月不能結案。後來,伍鈺悄悄送給知州五兩銀子,滿以為自己能勝訴,哪知升堂時,州官卻判杜復階勝訴。伍鈺一下急了,忙伸出一隻手張開五指高呼:"老爺,我可是有理(禮)的呀!"意思是提醒州官自己送了五兩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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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 八字衙門朝南開——沔州府 , 新浪網 2006-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