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平礦難
河南太平礦難,發生於2004年10月20日,位於河南省新密市[1]的鄭煤集團公司大平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死亡148人。
事後,鄭煤集團所屬煤礦全部停產整頓;國務院專門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嚴肅處理河南大平礦難相關責任人,給予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河南省副省長史濟春行政警告處分,同意對事故涉及的其他23名責任人作出處理,其中移交司法機關處理5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及組織處理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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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初步調查顯示,瓦斯突出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礦井隧道中的瓦斯突出是一種地質災害,指的是大量有害的窒息性瓦斯瞬間釋放。河南省煤炭工業管理局安全生產處處長楊建增對《瞭望東方周刊》說,如果出現以下3種情況後,瓦斯突出就會引發爆炸:一是與空氣中氧氣含量達到12%以上,二是瓦斯濃度達到5%-16%之間,三是遇到明火,點火溫度達到650攝氏度以上。
楊建增說,瓦斯突出在防治瓦斯技術中是個世界性的難題,目前還不能做到完全防範。目前,隨着國內煤礦開採深度和瓦斯濃度的不斷增加,瓦斯突出事故有逐年增加的態勢,但在各種防範措施都相對完善的國有大礦中發生這樣的事故還非常少見。
以前,類似事故多發於私有小型煤窯,尤其是非法煤窯中。說是「瓦斯突出」事故,意思就是說這是一起不可避免的自然災害。大平礦難搶險指揮部發言人介紹稱,礦井瓦斯監測系統顯示:21下山處20日晚22時09分53秒開始瓦斯突出,在2分27秒的時間內瓦斯濃度由1.49%上升到40%以上,並迅速波及整個礦井。
21日下午,國家生產管理部門在北京宣布這是一起瓦斯爆炸事故。
事故追責
事後,鄭煤集團所屬煤礦全部停產整頓;國務院專門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嚴肅處理河南大平礦難相關責任人,給予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河南省副省長史濟春行政警告處分,同意對事故涉及的其他23名責任人作出處理,其中移交司法機關處理5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及組織處理18人。
參考文獻
- ↑ 河南新密發生特大煤礦瓦斯爆炸 已發現56人遇難. 新浪網,來源:中國新聞網. 2004年10月21日 [2012-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