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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運輸廳

河南省交通運輸廳是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文〔2009〕18號)設立的[1],為省政府組成部門。省交通運輸廳設12個內設機構,各個機構各司其職,有效運行。

目錄

職責調整

(一)將原省交通廳的職責劃入省交通運輸廳。

(二)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交通規費的征稽職責。

(四)增加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

(五)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優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六)加強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涉及全省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全省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全省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全省地方鐵路、民航產業發展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參與擬訂全省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省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全省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全省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省道路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省城鄉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與港口設施安全保障、危險品運輸監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省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省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國家和省規劃內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

(六)承擔全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維護相關政策、制度及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全省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省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

(七)指導全省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省高速公路及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2]。組織協調全省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指導全省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全省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制定全省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負責管理廳屬各類學校。

(十)負責全省交通運輸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引進利用外資、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河南省交通運輸廳 相關視頻

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安全生產宣傳片
河南交通運輸廳專題片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