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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瑶族民俗

河池瑶族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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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瑶族民俗 是凡结婚前的男女都剃头留短发,结婚后的才蓄长发等。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河池瑶族民俗 [1]俗]

释义 凡结婚前的男女都剃头留短发,结婚后的才蓄长发等

基本简介

瑶族有一个分支,自称"吉努",由于这个民族中的男子都穿着长刚盖膝的白裤,

所以人们称之为"白裤瑶"。总人口2万余人,主要分布在南丹东部地区的里湖乡、八圩乡,广西的河池和贵州的荔波也有少量聚居。白裤瑶人生性平和,特征明显。专家们认为:白裤瑶至今仍处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转型时期。其原始的生活,极度落后的生产方式,极度低下的生活水准,温文谦恭却又与世无争的社会风气,处在四周近在咫尺的现代文明包围之中,几十年来,现代文明却始终渗透不进去,其社会现象,是民族因素?是地理因素?是社会进化因素?这正是社会学、旅游学等所感兴趣之处。现将白裤瑶的婚俗和葬俗简单介绍。 婚 俗 白裤瑶的婚姻是很平等而自由的,建立婚姻关系无需要任何物质基础,姑娘占有绝对的自主权,他们能充分自由地选择对象,对其中较符合自己心意的男子,便可邀回家中小屋(是父母专为姑娘盖起的偏厦),进行长夜的尽情细致的检验,女儿会自己选择对象,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为让事态自然发展,父母一般都是有意回避,洋装不知。

结婚仪式既隆重而又俭朴,婚礼场面上有"换刀伞"、"歌宴"、"捶亲"、"占鸡"、"卜蛋"、"摸黑"等仪式情节,充分表现出纯真的自然情感。婚嫁不需要重金厚聘,只要亲友们能欢聚一堂,以酒尽兴即可。

如果婚后需要离异,双方只要将一块白布(结婚时挂在新郎代理人肩上的白布)撕分为二,各执一半,族人就予认定,离婚即告成立。凡离过婚的女子再婚时,前夫往往要被陪送她前往新的家居住所,祝愿她再婚后的生活如意幸福。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