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策
原文
夫樹國固②,必相疑之勢③,下數被其殃④,上數爽其憂⑤,甚非所以安上而全下也。今或親弟謀為東帝⑥,親兄之子西鄉而擊⑦,今吳又見告矣⑧。天子春秋鼎盛⑨,行義未過⑩,德澤有加焉,猶尚如是,況莫大諸侯(11),權力且十此者乎(12)!
然而天下少安,何也?大國之王幼弱未壯,漢之所置傅相方握其事(13)。數年之後,諸侯之王大抵皆冠(14),血氣方剛,漢之傅相稱病而賜罷(15),彼自丞尉以上偏置私人(16),如此,有異淮南、濟北之為邪(17)! 此時而欲為治安,雖堯舜不治。
黃帝曰: 「日中必熭,操刀必割(18)!」今令此道順而全安(19),甚易;不肯早為,已乃墮骨肉之屬而抗剄之(20),豈有異秦之季世乎(21)!夫以天子之位,乘今之時,因天之助,尚憚以危為安(22)、以亂為治;假設陛下居齊桓之處(23),將不合諸侯而匡天下乎?臣又知陛下有所必不能矣。假設天下如曩時(24),淮陰侯尚王楚(25),黥布王淮南(26),彭越王梁(27),韓信王韓(28),張敖王趙(29),貫高為相(30),盧綰王燕(31),陳豨在代(32),令此六七公者皆亡恙(33),當是時而陛下即天子位,能自安乎?臣有以知陛下之不能也。天下郩亂(34),高皇帝與諸公並起(35),非有仄室之勢以豫席之也(36)。諸公幸者,乃為中涓(37),其次廑得舍人(38),材之不逮至遠也(39)。高皇帝以明聖威武即天子位,割膏腴之地以王諸公,多者百餘城,少者乃三四十縣,德至渥也(40),然其後七年之間(41),反者九起(42)。陛下之與諸公(43),非親角材而臣之也(44),又非身封王之也(45)。自高皇帝不能以是一歲為安(46),故臣知陛下之不能也。然尚有可諉者,曰疏(47),臣請試言其親者。假令悼惠王王齊(48),元王王楚(49),中子王趙(50),幽王王淮陽(51),共王王梁(52),靈王王燕(53),厲王王淮南(54),六七貴人皆亡恙,當是時陛下即位,能為治乎? 臣又知陛下之不能也。若此諸王,雖名為臣,實皆有布衣昆弟之心(55),慮亡不帝制而天子自為者(56)。擅爵人(57),赦死罪,甚者或戴黃屋(58),漢法令非行也。雖行不軌如厲王者(59),令之不肯聽,召之安可致乎! 幸而來至,法安可得加! 動一親戚,天下圜視而起(60),陛下之臣,雖有悍如馮敬者(61),適啟其口,匕首已陷其胸矣。陛下雖賢,誰與領此(62)?故疏者必危,親者必亂,已然之效也(63)。其異姓負強而動者(64),僅已幸勝之矣,又不易其所以然(65),同姓襲是跡而動(66),既有徵矣(67),其勢盡又復然(68)。殃禍之變,未知所移(69),明帝處之尚不能以安,後世將如之何!
屠牛坦一朝解十二牛(70),而芒刃不頓者(71),所排擊剝割,皆眾理解也(72)。至於髖髀之所(73),非斤則斧(74)。夫仁義恩厚,人主之芒刃也;權勢法制,人主之斤斧也。今諸侯王皆眾髖髀也,釋斤斧之用(75),而欲嬰以芒刃,臣以為不缺則折。胡不用之淮南、濟北?勢不可也(76)。
臣竊跡前事,大抵強者先反。淮陰王楚最強,則最先反; 韓信倚胡(77),則又反; 貫高因趙資(78),則又反; 陳豨兵精,則又反; 彭越用梁,則又反; 黥布用淮南,則又反; 盧綰最弱,最後反。長沙乃在二萬五千戶耳(79),功少而最完,勢疏而最忠,非獨性異人也,亦形勢然也。曩令樊、酈、絳、灌據數十城而王(80),今雖已殘亡可也。令信、越之倫列為徹侯而居(81),雖至今存可也。然則天下之大計可知已(82)。欲諸王之皆忠附,則莫若令如長沙王; 欲臣子之勿菹醢(83),則莫若令如樊、酈等;欲天下之治安,莫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力少則易使以義,國小則亡邪心。令海內之勢,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從(84)。諸侯之君不敢有異心,輻湊並進而歸命天子(85)。雖在細民(86),且知其安,故天下咸知陛下之明。割地定製(87),令齊、趙、楚各為若干國,使悼惠王、幽王、元王之子孫畢以次各受祖之分地(88),地盡而止,及燕、梁它國皆然。其分地眾而子孫少者,建以為國,空而置之,須其子孫生者(89),舉使君之(90)。諸侯之地其削頗入漢者(91),為徙其侯國及封其子孫也,所以數償之(92)。一寸之地,一人之眾,天子亡所利焉,誠以定治而已,故天下咸知陛下之廉。地制一定,宗室子孫,莫慮不王,下無倍畔之心(93),上無誅伐之志,故天下咸知陛下之仁。法立而不犯,令行而不逆,貫高、利幾謀不生(94),柴奇、開章之計不萌(95),細民鄉善,大臣致順,故天下咸知陛下之義。臥赤子天下之上而安(96),植遺腹(97),朝委裘(98),而天下不亂,當時大治,後世誦聖。一動而五業附(99),陛下誰憚而久不為此?
天下之勢方病大瘇(100)。一脛之大幾如要(101),一指之大幾如股(102),平居不可屈信(103),一二指搐(104),身慮無聊(105)。失今不治,必為錮疾(106),後雖有扁鵲, 不能為已(107)。 病非徒瘇也, 又苦跖盭(108)。 元王之子, 帝之從弟也; 今之王者,從弟之子也(109)。惠王,親兄子也(110),今之王者,兄子之子也(111)。親者或亡分地以安天下,疏者或制大權以偪天子(112)。臣故曰: 非徒病瘇也, 又苦跖盭。 可痛哭者, 此病是也。
鑑賞
本文選自 《漢書》卷四十八。
賈誼是西漢一個傑出的青年政治家和文學家。十八歲時就以文章出名,二十餘歲就被授為博士。他提出的改革制度的主張,表現出卓越的政治才能,深得漢文帝的賞識。在《治安策》 中,賈誼提出要鞏固政權,必須要完善封建制度,削弱諸侯,加強中央集權,維護國家統一等主張,對當時和後世都產生了極大影響,後代帝王都紛紛採納和效仿。雖然這是一篇政論文章,但卻文質俱備,「沾溉後人,其澤甚遠」 (魯迅《漢文學史綱》),「讀一萬遍,定能分外生出天授神筆」 (金聖歎《天下才子必讀書》卷六),它所樹立的慷慨議政的風氣,成為後人學習的榜樣。
一、觀察敏銳,針對性強。一般議政的文章,一定要着眼大局,切中要害,並提出切實可行的對策。本文既能「識大體」(《文心雕龍·奏啟篇》),又能「切於漢朝國勢之大者」(林永銘《古文析義》)。在漢文帝六年時,漢朝已經建國三十多年,漢初分封的異姓諸王因謀反已先後誅滅,歷史進入被稱為大治的 「文景」 時代,人們普遍認為全國已是一片太平景象,可以高枕無憂。這時,賈誼以他獨具的政治敏感性,透過表面現象覺察到社會潛在的矛盾和危機。外有匈奴的威脅,國內同姓諸王的勢力一天天壯大,形成對朝廷的潛在隱患。賈誼指出眼前的盛世猶如睡在下有火種的乾柴堆上,火勢一起,定難撲滅,必須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早作準備。文章一開頭就提出,諸侯國的半割據狀態必然造成朝廷和諸侯國的 「相疑之勢」,使「下數被其殃,上數爽其憂」,嚴重影響國家統一,這是國家亟待解決的頭等大事。強調同姓諸侯王與中央的矛盾,即朝廷對地方失去控制,將無可避免地日趨尖銳、激化,最終必然導致相繼的反叛。針對這種情況,賈誼提出了「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處置同姓諸侯反叛的妙策,體現了他卓越的政治才幹和洞察能力。
二、善於利用歷史和現實材料來說明問題,文章邏輯嚴密,極具說服力。政論文必須要有真實可信的論據,才能以事實服人,而絕不能以危言聳聽來嚇唬人。文章首先以漢文帝親身經歷的親弟弟淮南王劉長,親兄之子濟北王劉興居的謀反事實和吳王準備謀反的情況說明形勢不容樂觀,極其嚴峻。文章還以歷史為鑑,列舉了漢高祖劉邦執政時,雖封賞極厚,仍然「七年之間,反者九起」的往事,以無可爭辯的事實說明 「強者必反」、「親者必反」的道理。他分析目前「少安」 的原因是「大國之王幼弱未壯,漢之所置傅相方握其事」,但是「數年之後,諸侯之王大抵皆冠,血氣方剛,漢之傅相稱病而賜罷,彼自丞尉以上偏置私人」,一旦起兵造反,「此時而欲為治安,雖堯舜不治」。預言必然結果,強調太平盛世並不太平,說得文帝不寒而慄。緊接着提出解決辦法,即「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可以在不知不覺中消除禍患。這就是在同姓諸侯的封地里分封其子孫,不斷分封,讓那些大的封國逐漸分成許多小封國,以至消亡。從表面上看,是皇帝對諸侯的特別施恩,實際上是為最終取消分封制度創造了條件。全文有事實,有分析,一環扣一環,層層推進,說理嚴密,不由人不信服而照辦。
三、語言淺顯,敘述生動,比喻富於形象性,對唐宋議論文有極大影響。賈誼文章行文深入淺出,語言通俗流暢,比喻具有特色。如用宰牛來比喻治國,用「芒刃」比喻皇上的仁義、恩厚,用「斧斤」來比喻皇上的權勢法制。用身體與手臂、指拇的關係,來比喻中央和地方的關係。使得文章既生動形象,又通俗易懂。本文辭鋒凌厲,氣勢逼人,從正反兩面不斷設問,自問自答,無所避忌,痛切陳辭,議論明快,「大妙於賓主之法」。文章雖從維護封建統治出發,但對當時的國家統一,提高國力,抵抗匈奴起了不可磨滅的作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