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單位
法人單位是中國的一個專有術語。
漢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1],已有六千多年的歷史。從倉頡造字的古老傳說到公元前1000多年前甲骨文的發現,漢字有着深厚的歷史底蘊。後來的演變經歷了幾千年的漫長曆程,在形體上逐漸由圖形變為筆畫,象形[2]變為象徵,複雜變為簡單;在造字原則上從表形、表意到形聲。
目錄
名詞解釋
法人單位指有權擁有資產、承擔負債,並獨立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或與其他單位進行交易)的組織。法人單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2)獨立擁有(或授權使用)資產或者經費,承擔負債,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3)具有包括資產負債表在內的賬戶,或者能夠根據需要編制賬戶。
法人單位的內容
法人單位包括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和經法定程序批准設立的其他法人。
企業法人: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經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後登記註冊並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獲得法人資格的企業。
事業單位法人:指經各級政府編制機關或經各級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確認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包括醫院、學校、出版社、研究所等。
機關法人:指經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共產黨代表大會批准建立的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和黨政機關,包括各級人大常委會及其所屬辦事機構、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各工作部門、法院、檢察院、中國共產黨和所屬辦事機構、各民主黨派機關辦事機構和政治協商會議等。
社會團體法人:指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經各級民政部門核准登記註冊並領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的各類團體,包括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文聯、殘聯、各類協會和各種宗教團體等。
其他法人:指除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以外的符合法人條件的單位,包括經過法定程序批准設立的基層群眾組織,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
參考文獻
- ↑ 雲端超市•第407期┃「說文解字,中國最古老的一種文字」——篆書研究 主講人:倪文東,搜狐,2022-10-28
- ↑ 為什麼中國人會發明象形文字?,搜狐,20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