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秩序
法律秩序,是指由法律建立和保护的人们相互间关系的有条不紊的状态或由法律所保护的社会秩序。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存在于法律社会中的人、机构、关系、原则和规则的总体。同社会秩序、政治秩序、宗教秩序和其他秩序并存。法律秩序由被相应地看成是父母、配偶、子女、交税者、承租人、破产者、罪犯等的人和被看作是公司、合作组织、企业、信托组织和其它组织的机构组成。它们具有法律权利和义务,相互之间有法律关系。法律秩序也包括法律原则和规则等没有法制或没有遵纪守法的制度不可能有良好的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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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
法律秩序构成法律内在运行的最后一环,是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通过主体的法律行为、建立法律关系最终达到的社会生活呈现法律化的有序状态,从而实现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维护社会政治、经济领域等秩序的目的。
秩序是人类生活的前提,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基础,也是人类社会、人的行为追求的基本目标。没有秩序,人类社会生活必将陷入混乱、动荡、灾难之中。法律的最为基本的功能和作用就是形成、维护、促进一定的社会秩序,保证人的社会生活,推动人际关系的维护,保障一定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法律正是以其制度的形式和机制形成稳定的社会结构、社会秩序、社会关系,促进和保障个体、群体、社会、国家之间的互动、互利和和谐,保护所有社会成员充分地享有自由、权利和利益,充分地得到安全、
我们认为法律秩序并不仅仅是对于公共和私人领域的权利和义务的抽象的法律条文和规范,也不只是如法律现实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法律仅仅是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存在,而应当是以上两种观点的内在统一。
对于什么是法律秩序,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将法律秩序等同于法律制度或者法律体系。第二种观点是,法律秩序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的法律规范或者法律体系,而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实现,在这种意义上,法律秩序也就等同于法治秩序。 法律秩序构成法律内在运行的最后一环,是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通过主体的法律行为、建立法律关系最终达到的社会生活呈现法律化的有序状态,从而实现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维护社会政治、经济领域等秩序的目的。 我们认为法律秩序并不仅仅是对于公共和私人领域的权利和义务的抽象的法律条文和规范,也不只是如法律现实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法律仅仅是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存在,而应当是以上两种观点的内在统一。 法律秩序是既宗教秩序、道德秩序以后产生的一种新型的社会秩序。作为法律与秩序的统一,法律秩序除了具有社会秩序所有的共同特征以外,还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它们是互相关联,互相贯通的。 1.实在性。 2.强制性。 3.普遍性。 4.自治性。
韦伯的法律秩序理论
在韦伯看来,社会秩序是有种社会力量一起来平衡的。他通过研究得出了各种社会力量的不同组合。
从构建社会秩序元素的人来说,韦伯提出了社会关系的分组社会关系,包括合作和冲突和社会关系可分为经济状态,社会状态和党派,他们都影响着人的社会行为,从而可能会导致集体行为或社会冲突。
韦伯还认为社会秩序通过习俗效果合法性来的,具体可分为三种秩序类型一是以习俗为基础的传统形式系七习俗,是约定俗成的社会成员往往耳濡目染,不假思索即可遵循,二是卡里斯马型秩序,即是领袖魅力新秩序,这种统治主要以先知领袖的魅力维持统治,但往往随着接触领袖的趋势逐渐失去凝聚力,第三种是法理新秩序,主要建立在法律制度上社会成员,即便在没有自身利益的情况下,依然需要自觉或被逼的遵循法律规则。
法律秩序是公共产品吗
法律秩序是公共产品。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资料显示,国防、国家安全、法律秩序等属于典型的纯公共物品公共产品,准公共物品的范围十分广泛,它介于私人物品和纯公共物品之间。
法律秩序属于准公共产品。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国防、国家安全、法律秩序等属于典型的纯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的范围十分广泛,它介于私人物品和纯公共物品之间。纯公共物品具有规模经济的特征,纯公共物品消费上不存在拥挤效应,不可能通过特定的技术手段进行排他性使用。
法律是如何维护社会秩序的
法律是约束个人行为的公共生活规则中最权威的规则,它既有国家强制性,又有普遍约束力。它不仅确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共生活准则,引导人们的自觉守法,自觉维护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而且通过制裁破坏[[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强制人们遵守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只有政府、社会和公民都具有明确的公共生活规范意识,并自觉地遵守公共生活准则,才以建立起和谐的现代生活方式。法律主要是通过它的]]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对社会秩序予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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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法律秩序与法律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