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言
《法言》,是中国西汉学者扬雄模拟《论语》的体裁写成。十三卷,内容是儒学传统思想。《问道》:“老子之言道德,吾有取焉耳。及扌追提仁义,绝灭礼学,吾无取焉耳。”《君子》:“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终,自然之道也。”晋朝李轨注,北宋司马光的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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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史称《法言》为扬雄模仿《论语》而作,至于取名《法言》,则本于《论语·子罕篇》:法语之言,能无从乎和《孝经·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法有准则和使物平直的意思,所以法言就是作为准则而对事情的是非给以评判之言。
《法言》形式上类似语录,一条一条的。全书共13类,每卷30条左右,最后有一篇自序,述说每篇大意和写作意旨,但并不能完全概括各卷的内容。各卷在内容上也有交叉。所以自序实际上是杨雄借此更进一步阐述自己的思想。《法言》的内容很广泛,对从哲学、政治、经济、伦理,到文学、艺术、科学、军事乃至历史上的人物、事件、学派、文献等,都有所论述。阅读《法言》除了能对扬雄的思想有所了解外,还可以知道许多西汉末年以前的历史知识和文化知识。
扬雄作《法言》,反对方士巫术、像龙致雨、神仙不死等,对人类能否成仙而长生不死明确否定,他认为:吾闻伏牺神农殁,黄帝尧舜殂[cú]落而死,文王毕,孔子鲁城之北。独子爱其死乎,非人之所及也。仙益无益子之矣。又说有生者,必有死;有始者,必有终。自然之道也(《君子》)。同时他对传统的天命思想表示不满,甚至不承认天有作用,如对项羽死前说的此天亡我,他就明确表示反对,认为汉屈群策,群策出群力。楚憞(duì,音对,憎恶)群策而自屈其力。屈人者克,自屈者负。天曷故焉(《重黎》[1])。对于古代流行的天命500岁一循环,500岁而有圣人出的神秘主义思想,他也不赞成。
在认识论问题上,《法言》中反对生而知之,强调后天的学、习和行,如说习乎习!以习非之胜是也,况习是之胜非乎(《学行》)。强调感官闻见在认识中的作用,如说:多闻则守之以约,多见则守之以卓。寡闻则无约也,寡见则无卓也(《吾子》)。他还反对没有验证的妄言,认为君子之言,幽必有验乎明,远必有验乎近,大必有验乎小,微必有验乎著。无验而言之谓妄(《问神》)。
主要影响
《法言》在历史上的作用和影响,在很长时期内是比较大的。最突出的有两方面:一是《法言》中所表现的对以董仲舒哲学和谶纬经学为代表的神学目的论的怀疑和不满,为后世的唯物主义哲学家所继承和发场,促进了我国古代唯物主义哲学和无神论思想的发展,对科学技术的发展起积极作用[2]。
二是扬雄在《法言》中所表现的捍卫正统儒学的精神,对后世儒家所谓道统的建立有重要的启发作用。扬雄在《法言》中认为,孟子在他的时代为捍卫孔子学说作出了重大贡献,他要学习孟子,在汉代担负起捍卫正统儒学、批判诸子异说的任务。《法言》对后世所产生的这两方面的影响,既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但在当时神学迷信作为正统的官方思想弥漫泛滥于整个社会的情况下,他独能发表这样一些怀疑和不满,是很不容易的。
作者简介
扬雄(公元前53年-公元18年),字子云,成都人,是我国西汉末年一位重要的哲学家、文学家和语言学家。他的先世是做官的,后来没落为以农桑为业,因此扬雄在官场上毫无地位,后来由于奏《羽猎赋》得到皇帝的赏识,除为郎,历成、哀、平三朝而不升迁,一直到王莽代汉后,他才以耆老久次转为大夫,后因政权内部矛盾,几乎送了命(《汉书·扬雄传》)。
扬雄的一生,处于西汉由盛转衰之时,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种风雨飘摇、朝不保夕的动荡惶惑状态。扬雄由于其出身和经历的影响,成了当时统治阶级中下层的思想代表。他出于补救统治思想危机之心,写成《法言》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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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扬雄对谶纬迷信的评说 ,搜狐, 2019-4-6
- ↑ 【金玉良言】人必其自爱也,而后人爱诸;人必其自敬也,而后人敬诸。——杨雄《法言》,新浪网,2019-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