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院(又稱浣衣院),是金朝的官立妓院,政府為皇族儲備性服務的機構。多名宋朝的王妃被分別賜給完顏家族的成員為妾。應被虜宗室女見在北人家作奴婢者,金國已降赦,官中二人換一人出,令作百姓,自在居住。應扈二帝親屬四百餘人,為遷二帝往五國,留在遼東,落後養濟焉。[1]
一些年幼的北宋帝姬也被安置在洗衣院,長大成人後,再服侍金國王公貴族,有些被納為次妃、姬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