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湛
洪湛(963年—1003年)宋昇州上元人,字惟清。五歲能詩,未冠著有《齠年集》。南唐李煜時舉進士,有聲於時。入宋,登太宗雍熙二年進士第。累遷比部員外郎,知郴、舒二州。真宗咸平二年直史館,奉命使荊湖按視民事,條奏利病甚眾。以才幹凡五受命使西北議邊要。後坐事削籍流儋州,會赦移惠州,至化州卒。有文集。[1]
洪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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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九六三年 |
國籍 | 中國 |
知名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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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事跡
被召回朝廷,授右拾遺。端拱初年,任壽、許二州通判。歸附宋朝後,跪在朝堂中請求皇帝立許王趙元僖為太子,用詞表意張狂輕率,太宗很生氣。洪湛因此被削掉職務,到京城外的容州任知州。容州有兵卒謀劃著暗中發難,洪湛偵查知情,立即將他們斬首。兩次升遷為比部員外郎,出任郴州、舒州知州。
咸平二年召還,命試舍人院,復直史館。是秋,命與閣門祗候韓紹輝使荊湖按視民事,條奏利病甚眾。還,判三司都磨勘司。又與王欽若同知貢舉,未幾,同修起居注。時議城綏州,邊臣互言利害,遣湛與閣門祗候程順奇同往按視,湛言城之利有七而害有二,遂詔營葺,終以勞人罷之。
洪湛儀表風度美觀,善於辯論而且有才能,在曲宴苑中,寫一首賞花詩,不一會兒工夫就寫出來獻給了皇帝,很受褒獎和賞賜。
五年春,有河陰民常德方訟臨津尉任懿納賄登第,事下御史台,鞫得懿款雲:"咸平二年,補太學生,寓僧仁雅舍,因仁雅求院之主僧惠秦為道地,署紙許銀七鋌,仁雅、惠秦隱其二,易為五鋌。惠秦素識王欽若已在貢院,乃因館客寧文德、僕夫徐興納署紙於欽若妻李,李密召家僕祁睿書懿名於左臂,並口傳許賂之數,入省告欽若。及懿過五場,睿復持湯飲至省,欽若遣睿語李,令取其銀,懿未即與。既而懿預奏名授官,未行,丁內艱,還鄉里。仁雅馳書索銀,形於詛罵。"德方者,賣卜縣市,獲其書,以告中丞趙昌言,具其事奏白,請逮欽若屬吏。
先是,欽若為亳州判官,睿其廳干,及代歸,以睿從行而未除州之役籍。及貢舉事畢,會州人張續還鄉行服,托為睿去籍名。至是,欽若訴雲:"睿休役之後,始傭於家,而惠秦未嘗及門。"欽若方被寵顧,乃詔翰林侍讀學士邢昺、內侍副都知閻承翰並驛召知曹州邊肅、知許州毋賓古就太常寺別鞫,懿易款雲:"有妻兄張駕舉進士,識湛,懿亦與駕同造湛門,嘗以石榴二百枚、木炭百秤饋之。懿之輸銀也,但憑二僧達一主司,實不知誰何?"乃以為湛納其銀。湛適使陝西,中途召還,時張駕已死,寧文德、徐興悉遁去,欽若近參機務,門下僕使多新募至,不識惠秦,故無與左證。又固執知舉時未有祁睿,遂以湛受銀,法當死,特詔削籍、流儋州。懿杖脊、配隸忠靖軍。惠秦坐受簡札及隱銀未入已,以年七十餘,當贖銅八斤,特杖一百,黥面配商州坑冶。仁雅杖脊,配隸郢州牢城,而不窮用銀之端。
起初,洪湛進貢院時,任懿第三場考試已經完畢,等到官府收繳洪湛的髒物時,家中其實沒有財物。洪湛平時與梁顥友好,有時藉梁顥的白金器皿,也被拿走充公。六年,趕上赦免,流放惠州,走到化州調馬驛去世,年四十一歲。
當時洪湛的一個兒子同行,年紀很小,州中上報此事,特地下詔賜錢二萬,官府為他護喪回到揚州。因而詔令凡是發配流放嶺外後去世的朝廷命官,都發給緡錢,聽任回鄉安葬,如果親屬年幼,則由所在地方派遣小吏護送。[2]
作品
《齠年集》十卷,《新安志》卷六謂其有集十五卷,均佚。《宋史》卷四四一有傳。
今錄詩二首:
【送新知永州陳祕丞瞻赴任】 七言律詩
零陵古郡枕湘川,太守南歸得意年。茶味欲過衡嶽寺,橘香先上洞庭船。
錦衣照耀維桑地①,石燕翻飛欲雨天。若到浯溪須艤棹,次山遺頌想依然②。
按:① 自註:同年家於衡山,今出其下。 ② 清嵇有慶光緒《零陵縣志》卷一四
【寄陳希夷】古風
華山高萬丈,蓮峰映初日。中有希夷子,默坐養神謐。
芝朮無外求,巢由乃共匹。形跡任化遷,元樞守貞一。
望岫羣息心,清談詎能悉①。
按:① 清朱緒曾《金陵詩徵》卷五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