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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济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9〕17号),设立济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1]

目录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负责编制济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协调、配合中央驻省、市金融监管机构对全市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联系协调驻济金融机构,做好相关服务工作[2];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联系,引导其在本市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对拟上市企业发行股票提出初审意见;指导协调非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参与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协助驻市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负责政府和上市、拟上市企业债券发行初审工作。

(五)拟订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政策,负责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初审和业务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典当机构的设立、变更初审和业务监管工作。

(六)指导、协调、推进全市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初审和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

(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济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相关视频

济南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毅
济南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参考文献

  1. 济南市政府机构,济南市人民政府
  2. 以金融创新促进精准扶贫,搜狐,2016-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