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基本信息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擴權強縣改革中省政府規定應當交由縣(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具體實施的事項。
(二)將工業產品生產許可有關技術性評審及事務性工作交給符合法定條件的技術機構或相關事業單位承擔。
(三)將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制定和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交給省衛生廳。
(四)劃入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的負責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安全監察職責。
(五)增加監督管理能效標識和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職責。
(六)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安全監督管理,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統一管理和指導全省質量工作。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負責質量宏觀管理工作;組織推進質量振興工作;推進名牌發展戰略;組織實施國家和省質量獎勵制度;研究分析全省產品質量狀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
(二)統一管理全省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監督標準的實施;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有關工作;組織地理標誌產品地方標準的制定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三)統一管理全省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全省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和監督全省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四)統一管理全省合格評定工作。依法對檢驗機構的資質資格進行認定和監督管理;負責計量認證工作,依法對認證機構的資質和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
(五)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產品質量監督相關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產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管理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鑑定工作;負責全省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2]。
(六)承擔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配合開展風險監測工作;組織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
(七)承擔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的責任。依法對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行政許可和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作業人員資格考核工作;按規定權限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依法查處質量違法行為;按照分工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負責全省質量技術監督投訴、申訴和舉報工作。
(九)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推進實施國家相關產業政策。
(十)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開展國內外技術合作、學術交流活動。
(十一)對省以下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實行垂直管理;指導掛靠的學會、協會。
(十二)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揭牌成立!,搜狐,2018-10-24
- ↑ 產品防偽監督管理辦法,政府信息公開,2018-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