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
海原县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南部。
海原县是集干旱山区、革命老区、回族聚居区为一体的农业人口大县。海原县因“花儿剪纸”民间艺术获得文化部命名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荣誉称号,其境内有南华山、灵光寺等旅游景点。
目录
历史沿革
春秋战国时期为戎人游牧区,秦属北地郡。汉属安定郡。魏属原州,魏晋时期亦为少数民族居住。隋属平凉郡。
唐复属原州,神龙三年(705年),置萧关县后,分属原州萧关县和会州会宁县。五代时受吐蕃、党项部族控制,宋咸平五年(1002年),党项族夺得以天都山为主的今海原县境。1038年,西夏建国,属西夏,元昊在今县境西置南牟会城。
宋元丰四年(1081年),南牟会城被宋军焚毁。此年西夏收复南牟会城,复筑,故称南牟会新城。宋元符二年(1099年),南牟会新城复为宋地,置西安州,属秦凤路。靖康元年(1126年)西夏又攻取西安州,更名为南威州,又名安州。
元初,大批回回人来此定居,称为海喇都原,置海喇都堡,属开城路。元豫王建国于海原西安州。明为楚王(朱桢)、黔宁王(沐英)牧地,海喇都堡又称海城,属固原州。成化年间设西安、镇戎、平虏守御千户所。清初属平凉府,顺治三年(1646年)隶平凉府盐茶同知;乾隆十二年(1747年),原驻固原城的盐茶同知移驻海喇都堡,起建厅署,遂为盐茶厅城。同治十三年(1874)裁厅设海城县。
民国三年(1914)改称海原县,属甘肃省平凉专区。
民国十七年(1928年)将海原县划为5个自治区实行自治,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改为区,次年撤销区,实行乡镇、联保、保、甲制,组建了海都镇1镇和宁远、维新、安仁、清和、安化5乡,镇乡共辖22联保、91保、923甲。民国二十四年初,将海都镇撤销,改置为万梅乡。万梅乡驻海城,辖6联保、13保、184甲;宁远乡驻李旺,辖5联保、20保、187甲;维新乡驻新营,辖4联保、22保、243甲;安仁乡驻西安,辖2联保、10保、100甲;清和乡驻红古,辖2联保、12保、104甲;安化乡,驻何家店,辖3联保、9保、105甲。同年,撤乡设区,以原乡改置为区,以数字序号为名。1937年,将6个区调整为4个区。
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西征部队解放了海原县东北部(高崖、李旺、关桥一带),将此处与同心县的一部分组建为中国第一个县级民族自治政府——豫海回族自治县(后红军转移,豫海县消亡)。
1940年,实行新县制,撤销区和联保,改为乡镇辖保甲制。海原县分为复兴(驻海城,辖6保)、西(驻西安,辖6保)、高崖(驻高崖,辖7保)、李旺(驻李旺,辖7保)、杨郎(驻杨郎,辖3保)、正气(驻郑旗,辖5保)和新营(驻新营,辖8保)等7镇和新民(驻马营,辖6保)、兴仁(驻兴仁堡,辖3保)、阎芳(驻龙池湾,辖6保)、武塬(驻袁家河,辖10保)、旧营(驻旧营村,辖5保)和大寨(驻夏家堡,辖6保)等6乡。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甘肃省新建西吉县,将海原县所辖旧营、武塬、大寨3个乡及新营镇、西安镇的部分保甲划归西吉县。同时,新营镇改置为古城镇。1944年,杨郎镇划归固原县;固原县李俊乡划归海原县管辖。
1946年,大营地地区划归通渭县管辖。
1949年8月,海原解放,属甘肃省定西专区。海原县组建为6个区,下辖46个乡,202村。
1950年3月,李俊区增置杨堡、红圈、罗川、上川4乡。1951年5月,兴仁区增置浪水乡。1952年8月,增置郑旗、红羊2个区;原6个区的辖地有所调整,并增置了23个乡。
1950年6月,海原县划归平凉专区。1953年4月,增置关桥、曹洼2个区;撤销八斗、马湾2个乡,新置武塬、后堡2乡;再次调整各区辖乡。9月,靖远县盐池乡划归海原县西安区。1954年4月,李俊区增置新庄乡。
1953年12月,改属甘肃省西海固回族自治区辖。
1958年10月划归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地区。
1970年固原专区改为固原地区,海原仍属其管辖。
1981年5月,增置九彩公社。1984年1月,公社体制改革,所有公社改为乡;6月,撤销杨坊乡,增置了史店、双河、罗山3个乡。1985年12月,设立高台、曹洼2乡;城关乡改置为海城镇;至此,海原县共辖海城镇1镇和红羊、罗川、双河、李旺、徐套、关庄、蒿川、盐池、西安、史店、曹洼、树台、关桥、贾塘、兴隆、高崖、兴仁、九彩、郑旗、杨明、李俊、罗山、高台等23乡。
2000年,海原县辖3个镇、21个乡。海原县属固原市管辖。
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将固原市的海原县划归中卫市管辖。
2004年2月10日,海原县整建制划入新成立的中卫市管辖。
2008年,将海原县兴仁镇、蒿川乡划归中卫市沙坡头区管辖;将固原市原州区黑城镇划归海原县管辖(2008年2月18日正式移交)。现黑城镇正式更名为三河镇。
2009年06月海原县实行一县两城,县政府仍驻地海城镇。
2015年01月固原市实施“一核五极,组团发展”的空间策略,以固原市原州区为核心,以西吉县、彭阳县、隆德县、泾源县为四个发展极,整合三营镇、海兴开发区,形成新的发展组团。[1]
行政区划
海原县,2005年底,海原县总人口386776人,其中农业人口占92.6%、非农人口占7.4%;其中回族占70.4%,汉族占28.8%。人口密度70人/平方千米。2006年,海原县面积6979.2平方千米。总人口38.67万。辖4个镇、14个乡,165个行政村。县人民政府驻海城镇。
截止2015年,海原县辖4个镇、12个乡,165个行政村。县人民政府驻海城镇。
辖区包括:海城镇、李旺镇、西安镇、七营镇、史店乡、树台乡、关桥乡、高崖乡、郑旗乡、贾塘乡、曹洼乡、九彩乡、李俊乡、红羊乡、关庄乡、甘城乡。
海原县境内有:南华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海原甘盐池种羊场。
人口民族
人口数据
2018年末全县户籍人口134709户453309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84357人,乡村户籍人口368952人。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02512户403898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23176人,乡村常住人口280722人,城镇人口比重为30.50%。全年出生人口0.75万人,出生率为18.59‰,死亡人口0.19万人,死亡率为4.81‰,自然增长率为13.78‰。
民族分布
海原县为回族主要聚居区,此外还有东乡族、蒙古族、苗族、藏族、锡伯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
地理环境
地理位置
海原县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属新设立的中卫市管辖,位于东经105°09′~106°10′,,北纬36°06′~37°04′之间,东与原洲区相连,南与西吉县接壤,西临甘肃靖远、会宁县,北濒中卫、同心县。
地形地貌
该县地处黄土高原西北部,属黄河中游黄土丘陵沟壑区。境内丘陵起伏,沟壑纵横,六盘山余脉(南华山、西华山、月亮山等)由南向北深入境内,形成西南高、东北低的特殊地形,南部以南华山主峰马万山为最高,海拔2955米,是宁夏南部最高峰。这一地区地势高寒,雨量较多,有少量天然次生林零星分布。东部以清水河防地兴隆乡李家湾最低,海拔1366米,地形平坦、土层深厚、土质较好。中部为梁峁残塬地带,其间丘陵起伏,沟壑纵横交错,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总土地面积中,黄土丘陵占66%,土石山区占1.6%,塬地占4.4%,河谷川地占20.9%,,山地占7.1%;天然林地4 .36万亩,天然草地260万亩。
地貌多属黄土丘陵沟壑地带,山大沟深,平均海拔1951米,境内马万山海拔2995米,是宁夏第二高峰。
气候特点
海原县深居内陆,大陆性季风气候明显,特点是春暖迟、夏热短、秋凉早、冬寒长。年均气温7℃,一月均温-6.7℃,七月均温19.7℃,≥10℃积温2398℃,无霜期149~171天。年降水量,多年平均286毫米,最多706毫米,最少325毫米。年草面蒸发量878毫米。年干燥度2.17。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5642兆焦耳/平方米,年日照时数2710小时。常年干旱少雨,风大沙多,水土流失严重,各种灾害频繁。年平均降水量360毫米,大多集中在秋季,年均蒸发量2200毫米,素有“十年九旱”之称,宁夏最干旱的县之一。
土壤环境
海原县土壤主要有黑垆土、灰钙土及黄绵土、灰褐土(山地)等。从南到北横跨中温带干草原和荒漠草原,随着自然条件和地形、地貌的不断演变,形成了不同的土壤类型,在南部及中部部分地区以黑垆土为主,其土层深厚、质地均匀,保水、保肥性能好,是很好的农业土壤。天然草场388万亩,主要为干草原(分布在县境南部)和荒漠草原(分布在县境北部),南华山、西华山、月亮山分布草甸草原和山地草原。林地面积20.3万亩。森林覆盖率3.5%。土壤主要有黑垆土、灰钙土及黄绵土、灰褐土(山地)等。南华山、西华山、月亮山已列入大六盘生态经济圈生态工程建设区。
水文特征
除兴仁平原属黄河右岸诸沟外,其余地区皆属黄河一级支流清水河水系。清水河沿东北部县界过境。麻春河、苋麻河、中河自西而东注入清水河。麻春河上的石峡口水库是宁夏南部最大中型水库。西华山北麓有盐池。李俊南分布地震滑坡堰塞湖。[2]
自然资源
林业资源
海原县天然草场388万亩,主要为干草原(分布在县境南部)和荒漠草原(分布在县境北部),南华山、西华山、月亮山分布草甸草原和山地草原。林地面积20.3万亩。森林覆盖率3.5%。
矿产资源
境内探明矿产资源石膏、白云岩、陶土、金、铜、硫铁、砖瓦粘土、砂砾石、池盐等18个矿种,矿点六十几处。其中石膏占绝对优势,地质储量达二十四亿吨,主要分布于县境内兴隆、兴仁、西安、李俊、李旺等乡镇。品种齐全,有纤维石、雪花石、青石膏等,硫酸钙含量均在80%以上,石膏矿大都是露天矿,矿带规模大,易开采。石膏属一种非金属矿种,其具有质轻、防火、防潮、节能等优点和特点,被广泛用于建筑、化工(农药、肥料、医药)、轻工(造纸、食品、工艺美术)等行业。冶镁白云岩地质储量达5900万吨,氧化镁品位21%以上,是冶炼金属镁的优质原料。主要分布在兴仁油井山、曹洼乱堆子、史店油坊院、海城镇野狐坡。
水利资源
海原县除兴仁平原属黄河右岸诸沟外,其余地区皆属黄河一级支流清水河水系。清水河沿东北部县界过境。麻春河、苋麻河、中河自西而东注入清水河。麻春河上的石峡口水库是宁夏南部最大中型水库。西华山北麓有盐池。李俊南分布地震滑坡堰塞湖。
交通运输
中宝铁路、中郝高速公路、银武高速公路、109国道及银平公路、中静公路等过境。全部乡镇通油路。
2018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3313.94公里,公路密度为51.30公里/百平方公里。按行政等级分国道265.39公里,省道540.93公里,乡道629.86公里,村道1877.76公里;按技术等级分高速公路186.23公里,一级公路15.30公里,二级公路173.31公里,三级公路552.82公里,四级公路2386.28公里。
2018年末全县有客运企业7家,在册营运客运车辆525辆,其中班车179辆、公交车79辆、出租车267辆。共开通客运线路193条,其中跨省4条、跨市26条、跨县9条、县内154条,日发班次192个,行政村通客车率99.6%。现有二级客运站1个,乡镇四级客运站13个,农村客运招呼站173个。有普通货运企业47家,在册货运汽车9238辆。有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1家,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12家,三类维修业户218家,摩托车维修业户12家。有二类驾校2所,驾校教练场3个,总面积 22.7万平方米,教练车177辆,教练员178人。全年完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5366人、从业资格证培训考试1257人、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2918人、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6552件。
经济
综合
2018全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2.68亿元,同比增长1.5%(可比价,下同)。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3.23亿元,同比增长4.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4.30亿元,同比下降3.8%;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5.16亿元,同比增长3.4%。从三个产业对县域经济的贡献来看,第一、二、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分别为73.0%、-76.2%、103.2%,分别拉动经济增长1.1、-1.1、1.5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生产总值13043元,同比下降0.8%。
2018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比上年上涨3.3%,较去年同期提高2.4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烟酒类、衣着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医疗保健类及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分别上涨4.0%、4.0%、2.9%、2.2%、4.6%、1.7%、0.8%、7.9%。商品零售价格上涨3.7%;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6.5%。
第一产业
2018全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6.84亿元,同比增长4.3%。其中,农业产值17.34亿元,同比增长4.6%;林业产值0.47亿元,同比增长40.2%;牧业产值8.11亿元,同比增长2.3%;渔业产值3.6万元,同比下降96.0%;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91亿元,同比增长3.2%。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2.70亿元,同比增长4.3%。
2018全年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24.05万亩,同比增长1.7%;粮食总产量25.51万吨,同比增长16.0%。其中,小麦播种面积12.90万亩,同比增长2.4%;小麦总产量1.69万吨,同比增长12.7%。玉米播种面积35.10万亩,同比下降0.9%;玉米总产量12.64万吨,同比增长23.1%。薯类播种面积41.00万亩,同比下降1.2%;薯类总产量38.00万吨,同比增长7.6%。全年全县油料播种面积8.76万亩,同比增长1.5%;油料总产量1.34万吨,同比增长6.2%。全年全县中草药材播种面积5.41万亩,同比增长13.9%;中草药材总产量0.56万吨,同比增长26.9%。全年全县瓜果类播种面积5.5万亩,同比增长6.9%;瓜果类总产量7.24万吨,同比增长5.5%。全年全县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6.74万亩,同比增长6.3%;蔬菜及食用菌总产量8.54万吨,同比增长6.0%。
2018年末全县牛存栏7.08万头,同比增长22.3%。其中,肉牛存栏6.99万头,同比增长28.0%;奶牛存栏0.09万头,同比下降72.7%。羊只存栏43.77万只,同比增长22.1%。家禽存栏25.87万只,同比下降12.0%。全年累计牛出栏4.42万头,同比增长7.3%;羊只出栏34.06万只,同比增长5.8%。家禽出栏21.15万只,同比增长2.1%。全年肉类总产量达到1.51万吨,同比增长5.6%。
2018全年全县完成造林面积14.55万亩,同比增长42.93%。
第二产业
工业
2018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全年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2.0%。全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业务收入13.55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3.50亿元;实现利税总额2.04亿元。全县规模以下工业实现增加值实现1.05亿元,同比下降1.%。
建筑业
2018全年全县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5.84亿元,同比下降17.4%。全县三级资质等级及以上的建筑企业7家(其中三级资质等级6家,二级资质等级1家)。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2.32万平方米,其中房屋新开工面积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8.58万平方米,竣工价值23.61亿元。
第三产业
固定资产投资
2018全年全县500万元以上(不含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32.4%。其中,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同比增长53.0%,50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同比下降42.7%。
2018年,国有经济控股投资同比下降51.8%,占总投资的21.6%,占比下降了8.7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7倍,占总投资的24.6%,占比下降了27.4个百分点。
2018年,第一产业同比下降42.0%,占总投资的2.9%,占比下降0.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同比增长1.9倍,占总投资的19.9%,占比提高15.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同比下降43.3%,占总投资的77.1%,占比下降14.8百分点。
2018全年在库施工项目177个,同比减少47个,下降20.9%。其中投资项目155个,房地产项目22个。
房地产业
2018全年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5.54亿元,同比下降44.8%。其中,住宅投资4.05亿元,同比下降47.8%;商业营业用房完成投资1.28亿元,同比下降35.0%。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1.0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5.5%。其中住宅施工面积60.2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1%。全县房屋新开工面积23.6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8.6%。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7.7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7.1%。全县房屋竣工面积16.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6.1%。其中住宅竣工面积7.9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8.7%。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12.7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3.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0.8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6%;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1.8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8.7%。
财政
2018全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2亿元,同比增长9.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2亿元,同比下降18.0%;非税收入完成1.10亿元,同比增长85.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8.73亿元,同比增长13.1%。八项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44亿元,同比增长17.8%;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32亿元,同比增长10.8%;教育支出完成9.38亿元,同比增长10.9%;科学技术支出完成0.12亿元,同比增长5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7.85亿元,同比下降6.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完成6.10亿元,同比增长14.2%;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93亿元,同比增长45.1%;城乡社区支出完成4.44亿元,同比下降7.6%。
金融
2018全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96.59亿元,同比增长10.3%。住户存款余额为42.65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为7.16亿元、广义政府存款余额为46.78亿元。全年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55.87亿元,同比增长19.5%。住户贷款余额为37.76亿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为30.67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7.09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为18.11亿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为0.66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1.40亿元,票据融资余额为16.05亿元。
保险
2018全年全县保费收入共计22252.53万元,同比增长11.7%;支付赔款共计9380.75万元,同比增长10.9%。[3]
社会事业
邮电通信
2018全年全县完成邮政业务总量770.75万元,同比增长15.4%;全年电信业务总量124032.93万元,同比增长89.3%;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79万户,同比下降15.8%,其中住宅电话年末用户1.01万户,同比下降37.9%;年末移动电话用户达到33.41万户,同比增长0.4%;计算机互联网用户达到7.57万户,同比增长47.6%。
2018全年全县用电量5.07亿千瓦时。全行业用电量3.87亿千瓦时,其中:第一产业生产用电量0.05亿千瓦时,第二产业生产用电量3.18亿千瓦时(其中:工业生产用电量3.08亿千瓦时;建筑业用电量0.10亿千瓦时),第三产业用电量0.64亿千瓦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20亿千瓦时,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0.32亿千瓦时;农村居民用电量0.88亿千瓦时。
教育事业
2018-2019学年,全县共有学校326所。小学278所(其中,县城小学9所、乡镇中心小学12所、村级小学116所、教学点141个);中学22所(其中,高级中学2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24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6所、民办幼儿园4所、公建民营幼儿园4所)。全县共有教学班2315个,其中小学阶段1302个(特教学校5个)、初中395个、学前幼儿447个(其中幼儿园126个)、普通高中129个、职业高中42个。全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5个。全县现有教职工4738人(在编4520人,特岗218人),女教职工2419人,专任教师4722人。按学校类别分幼儿园81人、小学2547人、初中1379人、高中学校493人、特殊教育学校13人、职中112人、局机关培训中心等113人。全县共有在校学生86391人,其中女生42087人(占48.8%)、少数民族72633人(占84.1%)。其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40038人(特教学校61人)、女生19445人(特教学校23人)、少数民族34578人(特教学校47人)。初中阶段在校学生19795人,其中女生9688人、少数民族16780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7472人(不含高三836人补习生),其中女生4009人、少数民族5697人。中等职业在校生2630人(其中,全日制1877人、非全日制753人),其中女生1202人、少数民族2046人。学前幼儿学生16456人(小学学前班11641人、在园幼儿4815人),其中女生7743人、少数民族13532人。全县有寄宿制学校33所(小学9所、一贯制7所、初级中学12所、高级中学2所、完全中学1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住校生27570人(小学3337人、初中16052人、高中8181人)。全县4-6周岁幼儿20192人,入学16456人,入学率81.5%;7-12周岁适龄儿童47485人,缓免入学1人,入学4748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13-15周岁初中适龄人口22043人,入学21630人,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98.1%;16-18周岁高中适龄人口21008人,辖区高中阶段在校学生19182人,高中阶段入学率为91.3%。
劳动就业
2018全年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全县共完成各类培训1292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9737人),其中:汽车驾驶员2749人,技能培训6988人,致富带头人520人,实用技术1821人,其他849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4笔3941.5万元;培育创业实体355个(小老板241人、小企业114个),创造新岗位912个,创业带动就业2215人。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8.9万人,创收13.62亿元。
居民生活
2018全年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10.6元,同比增长11.1%。其中:工资性收入实现4247.6元,同比增长19.3%;经营净收入实现2850.9元,同比增长15.1%;财产净收入实现98.5元,同比下降11.8%;转移净收入实现1313.7元,同比下降12.9%。全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542.6元,同比增长4.5%。
2018全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46.5元,同比增长7.6%。其中:工资性收入实现20410.2元,同比增长11.7%;经营净收入实现1419.1元,同比增长14.6%;财产净收入实现726.5元,同比下降34.7%;转移净收入1490.7元,同比下降13.6%。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302.6元,同比增长1.2%。
社会保障
2018年末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16.28万人,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9%。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15万人,同比增长51%。离退休人员1.24万人,同比增长34%。
2018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9.76万人,同比下降0.4%(移民搬迁导致人数下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1.65万人,同比增长13.0%;参加城乡居民统筹医疗保险人数38.11万人,同比降低0.9%。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11万人,同比增长15.6%。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13万人,同比增长6.6%。
医疗卫生
2018年末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315家,其中区级医疗机构分支机构1家(宁南医院),县级卫生计生机构5家,乡镇卫生院1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村卫生室268家,民营医院4家,个体诊所16家;共设置病床1388张,每千人拥有病床2.98张;县、乡两级卫生计生机构共核定事业编制1092个,目前有医护人员1543人,其中:在编人员1008人,聘用人员535人,每千人口拥有医护人员3.3人;全县有在册执业(助理)医师总数577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24人,在册护士495人,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1.05人,共有村医296人,其中大专学历村医290人,占比97.9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 12.27 ‰,婴儿死亡率 8.30‰,产妇住院分娩比例为 99.98 %。
能源环境
2018全年全县能源消费量34.24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89%。分行业来看,第一产业能源消费总量3.52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03%;第二产业能源消费总量10.50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8.42%,其中工业能源消费总量7.85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8.35%;第三产业能源消费总量10.75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38%;居民生活能源消费总量9.47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0.26%。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4.32%。
2018全年全县县域空气质量好于和达到二级 (当空气污染指数达0—50时为1级;51—100时为2级;101—200 时为3级 ;201—300时为4级;300以上时为5级。其中3级属于轻度污染,4 级属于中度污染,5级则属于重度污染)的天数为312天(剔除沙尘天气) ,达标率为93.9%。实测大气可吸入颗粒均值为0.065毫克/立方米,细颗粒均值为0.02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均值为0.01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值为0.016毫克/立方米。
安全生产
2018全年全县共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4人(其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3起,死亡2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74,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旅游景区
海原县境域辽阔、历史悠久。它是“菜园文化”的历史见证。曾因1920年环球大地震而成为闻名世界的“在山走动的地方”。海原县人文景观、风景名胜众多,有“奇峰插天,登其巅可望黄河”的南华山;有山秀鸟语、碧水溪鸣的原始森林;有西夏王李元昊的避暑行宫;有“四时春不断、十生水获得”的灵光寺;有殿宇参差、古洞幽深“的天都山石窟;有始建于清代的回族圣地九彩坪拱北。这里是中原文化和北方游牧文化交融地带,各种景观独具特色,令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
凤凰城址
修筑于宋,原有内、外城之分,现仅存外城西、北部分城墙。史志载:“西夏境域,东距黄河,西至玉门,南临萧关,北控大漠”。即指今萧关城址。
灵光寺
灵光寺位于海原南华山西麓,距县城二十公里,公元1042年,西夏王李元昊携爱妃没移氏栖居之地,行宫依山而建,亭水相映,飞檐斗拱,绵延数里。境内五泉竟洌,华山叠翠,自然景观奇丽壮观。公元1081年被宋将李宪烧毁。现山上建筑已毁,遗址尚存。灵光寺草木茂盛、山峰突兀,山势雄秀,风光如画,分布于山上的桦树及上万亩松林郁郁葱葱,四季景色宜人,引人入胜,雾松盈林、景色别致,已成为休闲避暑的好去处。
石窟景点
天都山始名于夏,宋咸平五年(1002)的当年或次年,海原被西夏夺取后泛称“天都”,称西华山为“天都山”。
石窟位于天都山东麓腰部,共6空。宋庆历二年,夏天授礼法延扎五年(1042)前后,夏主李元昊在天都山削壁筑台凿窑(今祖师洞)为游猎避暑宫,即石窟之始。宋夏后期,石窟逐渐演变为佛、道信徒朝拜、上香寺庙。石窟在明万历年间、清和民国年间曾重修。因自然侵蚀和人为破坏,窟内原塑及窟外建筑均毁,尚存清至民国修缮洞窟碑记六通。
山上建有很多庙祠佛像,有祖师洞、玉皇洞、三宫殿、土地洞、法王阁、观音洞等6窟,有盘山曲径可登临,西夏时期李元昊曾与妃没移氏相居。
每年农历“四月八”,举行重大宗教活动,香火缭绕,游人如织,对考察海原佛教、道教历史有很高的科研价值。
石窟现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地方特产
压砂瓜
压砂地种植硒砂瓜在海原县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悠久的种植历史和栽培经验,加之当地优越的地理位置及气候条件,生产的硒砂瓜果大,色泽鲜美,香气浓郁,以其甘甜、味纯、质优被誉为上品。
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大中城市居民和经济发达地区对餐后水果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优质的硒砂瓜颇受人们的青睐,是海原县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自治区、中卫市及海原县已将压砂地硒砂瓜种植作为区域优势特色产业进行重点开发,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加之市场价格带动,种植方式采用压砂地覆膜种植和露地覆膜种植及拱棚种植。压砂地硒砂瓜特色种植和塑料拱棚高效设施种植初具规模,已成为当地农村经济和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压砂地硒砂瓜种植区主要涉及兴仁、高崖、关桥、徐套、蒿川等乡镇,2006年种植面积达到13万亩,预计总产量达1.6亿公斤。特别是硒砂瓜主产区兴仁、高崖、关桥三个乡镇,年种植面积占海原县的85%以上。
葱韭蒜
葱韭蒜是海原县的区域优势产业之一。在长期的实践中,总结了很多先进的种植经验和栽培方法,加之适宜的气候、土质条件,生产的葱韭蒜具有品质好、耐贮藏等优点。随着市场经济和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红葱的市场需求与日俱增,价格逐年增长,倍受消费者的青睐。当地农民抓住这个机遇,更好地挖掘红葱和大蒜在当地的生产潜力,继续扩大种植规模,通过引进优良品种,提高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海原县葱蒜种植区分部在海城、史店、高台、西安、曹洼、李旺六个乡镇。主产区在的南华山北麓一带史店、海城、高台、西安等乡镇,本地区地势高寒,土壤为黑垆土,土层深厚,气候凉爽,降雨量相对充沛,适宜种植大葱。随着种植业结构的调整,葱蒜主产区的乡镇把发展葱蒜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措施来抓,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优势,逐步挖掘生产潜力,葱蒜产业有了较快的发展,正在由单纯的扩大种植面积向产、加、销齐举,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并重的方向发展。
2006年海原县葱韭蒜种植面积3.5万亩:其中红葱3万亩,大蒜0.1万亩, 韭菜0.4万亩。总产量预计达4926万公斤。葱蒜种植已由以户为单位的零星种植发展到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村种植,如:史店乡苍湾行政村,海城镇山门村。葱蒜种植面积由90年的0.5万亩发展到2006年的2万亩,总产量预计达2.6万吨。
相关信息
2016年5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评审结果公示,海原县上榜。
城市排名
2018年上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14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名公布,海原县名列第3位。
自然灾害
2019年1月24日15时51分,在海原县(北纬36.70度,东经105.21度)发生3.2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
相关视频
海原扶贫宣传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