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灣合作委員會
海灣合作委員會 |
中文名: 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 外文名: Gulf Cooperation Council |
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是海灣地區最主要的政治經濟組織,簡稱海灣合作委員會或海合會。海合會成立於1981年5月,總部設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成員國包括阿聯酋、阿曼、巴林、卡塔爾、科威特和沙特阿拉伯6國。2001年12月,也門被批准加入海合會衛生、教育、勞工和社會事務部長理事會等機構,參與海合會的部分工作。自成立以來,海合會各成員國充分發揮語言和宗教相同、經濟結構相似等方面的優勢,積極推動經濟一體化進程。[1]
目錄
組織信息
成立
1981年5月25日,六個海灣阿拉伯國家元首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開會,宣布成立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並簽署了合作委員會章程。
簡稱海灣合作委員會(海合會)--Gulf Cooperation Council(GCC)。
宗旨
加強成員國之間在一切領域內的協調、合作和一體化,以實現他們的統一;加強和密切成員國人民間的聯繫、交往與合作;推動六國發展工業、農業、科學技術、建立科學研究中心、興建聯合項目,鼓勵私營企業間的經貿合作。
成員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阿曼國、巴林王國、卡塔爾國、科威特國、沙特阿拉伯王國,這6個國家都是君主立憲制國家,除了阿曼受到伊巴德派的控制以外,其它國家都是遜尼派掌握。這6國都是能源輸出國。
2011年,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海合會)決定接納約旦和摩洛哥入會。哈立德在接受巴林《祖國報》專訪時說,海合會擴員不是為了加強軍事力量以抵禦伊朗對阿拉伯國家事務的影響和干涉。他說,摩洛哥在很早以前就提出加入海合會,此次申請並不是第一次。摩洛哥加入海合會後只是建立一種夥伴關係,並非是正式成員國。哈立德還說,由於約旦與巴勒斯坦被占領土接壤,而約旦在中東和平進程中發揮重要作用,因此約旦將成為海合會正式成員。
總部
總秘書處設在沙特阿拉伯王國首都利雅得。
負責人
秘書長阿卜杜-拉赫曼·本·哈馬德·阿蒂亞(Abdul-Rahman bin Hamad Al-ATTIYAH,卡塔爾人),2001年12 月任命,2002年4月就任。
組織機構
(1)最高理事會:
最高權力機構。由成員國元首組成。主席由各國元首按國名字母順序輪流擔任,任期一年。現任主席為阿曼蘇丹國蘇丹賽義德·本·卡布斯。
(2)部長理事會:
由成員國外交大臣(部長)或代表他們的其他大臣組成。主席由各國外交大臣(部長)或其代表按國名字母順序輪流擔任,任期一年。
(3)總秘書處:
由秘書長和負責政治、財經及軍事事務的三名助理秘書長主持工作。秘書長由各國推薦人選,並按國名(阿文)字母順序輪流擔任並由最高理事會予以任命,任期三年。
經濟進程
海合會繫於1981年5月成立的區域性合作組織。旨在加強成員國之間在政治、經濟和防務等領域的協調與合作,推進海灣地區一體化進程。海合會經濟一體化進程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關稅同盟
六國於2003年1月1日建立並啟動關稅同盟。爭取到2005年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同盟。
(二)共同市場
2002年12月在多哈召開的第23次海合會首腦會議提出:最遲於2007年完成實現共同市場的全部要求。
除沙特外,海合會成員國公民均可憑本國身份證出入海合會國家。海合會還計劃在未來統一六國公民的護照和身份證。
(三)統一貨幣
海合會在1981年成立之初就提出要統一海灣貨幣。1992年,成員國央行行長確定要將海灣貨幣與一攬子貨幣掛鈎,於2002年6月決定將成員國貨幣同美元掛鈎並與美元確定固定匯率。2001年底,六國財長會議決定在2010年實現成員國貨幣統一。六國貨幣均直接與美元掛鈎,為貨幣統一鋪平了道路。
經過多年努力,海合會一體化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主要包括:
1983年3月建立了海合會成員國之間的自由貿易區;成員國公民在區域內從事各種經濟活動和職業,稅收待遇平等;允許成員國銀行在成員國之間按規定開設分支機構;運輸工具獲得國民待遇;通過了近四十個文件,對成員國在計劃、發展、人口、工業、石油和農業等方面制訂了帶有普遍性的戰略方針;建立了多個海灣經濟技術合作機構;
2003年10月在巴林成立了「伊斯蘭投資銀行」;
2003年12月,在科威特召開的海合會第24屆首腦會議還批准於2004年初建立六國統一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法律體系,批准了在利雅得成立一個新的海灣標準委員會及委員會基本章程。此外,海合會在安全防務、統一電網和交通等方面也採取了一些整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