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合作委员会
海湾合作委员会 |
中文名: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外文名: Gulf Cooperation Council |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是海湾地区最主要的政治经济组织,简称海湾合作委员会或海合会。海合会成立于1981年5月,总部设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成员国包括阿联酋、阿曼、巴林、卡塔尔、科威特和沙特阿拉伯6国。2001年12月,也门被批准加入海合会卫生、教育、劳工和社会事务部长理事会等机构,参与海合会的部分工作。自成立以来,海合会各成员国充分发挥语言和宗教相同、经济结构相似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推动经济一体化进程。[1]
目录
组织信息
成立
1981年5月25日,六个海湾阿拉伯国家元首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开会,宣布成立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并签署了合作委员会章程。
简称海湾合作委员会(海合会)--Gulf Cooperation Council(GCC)。
宗旨
加强成员国之间在一切领域内的协调、合作和一体化,以实现他们的统一;加强和密切成员国人民间的联系、交往与合作;推动六国发展工业、农业、科学技术、建立科学研究中心、兴建联合项目,鼓励私营企业间的经贸合作。
成员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曼国、巴林王国、卡塔尔国、科威特国、沙特阿拉伯王国,这6个国家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除了阿曼受到伊巴德派的控制以外,其它国家都是逊尼派掌握。这6国都是能源输出国。
2011年,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海合会)决定接纳约旦和摩洛哥入会。哈立德在接受巴林《祖国报》专访时说,海合会扩员不是为了加强军事力量以抵御伊朗对阿拉伯国家事务的影响和干涉。他说,摩洛哥在很早以前就提出加入海合会,此次申请并不是第一次。摩洛哥加入海合会后只是建立一种伙伴关系,并非是正式成员国。哈立德还说,由于约旦与巴勒斯坦被占领土接壤,而约旦在中东和平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约旦将成为海合会正式成员。
总部
总秘书处设在沙特阿拉伯王国首都利雅得。
负责人
秘书长阿卜杜-拉赫曼·本·哈马德·阿蒂亚(Abdul-Rahman bin Hamad Al-ATTIYAH,卡塔尔人),2001年12 月任命,2002年4月就任。
组织机构
(1)最高理事会:
最高权力机构。由成员国元首组成。主席由各国元首按国名字母顺序轮流担任,任期一年。现任主席为阿曼苏丹国苏丹赛义德·本·卡布斯。
(2)部长理事会:
由成员国外交大臣(部长)或代表他们的其他大臣组成。主席由各国外交大臣(部长)或其代表按国名字母顺序轮流担任,任期一年。
(3)总秘书处:
由秘书长和负责政治、财经及军事事务的三名助理秘书长主持工作。秘书长由各国推荐人选,并按国名(阿文)字母顺序轮流担任并由最高理事会予以任命,任期三年。
经济进程
海合会系于1981年5月成立的区域性合作组织。旨在加强成员国之间在政治、经济和防务等领域的协调与合作,推进海湾地区一体化进程。海合会经济一体化进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关税同盟
六国于2003年1月1日建立并启动关税同盟。争取到2005年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同盟。
(二)共同市场
2002年12月在多哈召开的第23次海合会首脑会议提出:最迟于2007年完成实现共同市场的全部要求。
除沙特外,海合会成员国公民均可凭本国身份证出入海合会国家。海合会还计划在未来统一六国公民的护照和身份证。
(三)统一货币
海合会在1981年成立之初就提出要统一海湾货币。1992年,成员国央行行长确定要将海湾货币与一揽子货币挂钩,于2002年6月决定将成员国货币同美元挂钩并与美元确定固定汇率。2001年底,六国财长会议决定在2010年实现成员国货币统一。六国货币均直接与美元挂钩,为货币统一铺平了道路。
经过多年努力,海合会一体化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主要包括:
1983年3月建立了海合会成员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公民在区域内从事各种经济活动和职业,税收待遇平等;允许成员国银行在成员国之间按规定开设分支机构;运输工具获得国民待遇;通过了近四十个文件,对成员国在计划、发展、人口、工业、石油和农业等方面制订了带有普遍性的战略方针;建立了多个海湾经济技术合作机构;
2003年10月在巴林成立了“伊斯兰投资银行”;
2003年12月,在科威特召开的海合会第24届首脑会议还批准于2004年初建立六国统一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法律体系,批准了在利雅得成立一个新的海湾标准委员会及委员会基本章程。此外,海合会在安全防务、统一电网和交通等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整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