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路 (广州)
海珠路是中国广州市越秀区的一条南北走向的道路,始建于1883年,位于中山六路以南,珠江以北,西邻人民路,东行达解放路,是广州旧城中心街道之一。
全路分南、中、北三段。由长堤大马路[1] 至大德路路口为海珠南路,大德路往北至中山六路路口为海珠中路,往北至百灵路止为海珠北路。海珠路全长2325米,宽10米。其中海珠北路长633米、海珠中路长916米、海珠南路长776米,全程为北至南单行线。
目录
历史
海珠路始建于1883年,因其南面起于珠江边,面对海珠石而得名。1932年,市政府开马路,拆官塘街、窦富巷扩建成为海珠北路;扩建西濠街,及其东侧的南濠洼地(渠道),合并仙羊街,建成海珠中路;拆板箱巷、油栏门与及油栏通津,筑成海珠南路。
越秀区
越秀区是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的一个市辖区,是广州老四区(越秀、东山、荔湾、海珠)之一,因越秀山而得名。区人民政府驻越华路183号。越秀区总面积33.80平方公里,总人口115.72万人,本区是广东省面积最小,人口密度最高的市辖区之一,达平均每平方公里52834人,为全球同类行政区中第四。现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广州市人民政府驻地。
历史
越秀区区域,是古代广州城所在地。广州作为历代州、郡、县治所和南越国都城,其行政中心,多在今越秀区范围内。
秦始皇三十三年统一岭南,设南海郡,郡治番禺城就在今越秀区内。而越秀区的区域分属南海县和番禺县。隋朝开皇十年,将番禺县并入南海县,唐朝长安三年重置番禺县,现长塘街以西属广州城,文明路以北一小部分隶南海县,余归番禺县管辖。五代时,刘岩建南汉国于岭南,定都广州,将广州改名兴王府,废南海县,并将其辖区并入兴王府。宋朝开宝五年南汉灭亡后,番禺县并入南海县,属广州府治。宋朝皇祐三年,从南海县分出番禺县。将广州城以广州府署为中心点,西属南海县,东属番禺县,今越秀区再次分属两县。明朝洪武三年,番禺县置鹿步巡检司,今越秀区辖区东部均属鹿步巡检司管辖。清末广州第一次划界,今越秀区区域在警界范围内。光绪三十一年,巡警总局改组,今越秀区大部分属老新城、东南关区域。1921年至1949年期间,今越秀区范围大致属于下列11区:西山区、德宣区、惠福区、靖海区、小北区、太平区、永汉区、东堤区、东山区、大东区和前鉴区。
而越秀区之名始于1950年6月,当时广州市将原西山、德宣和小北3个区合并为越秀区,因区内有越秀山故名越秀。而当时惠福区、太平区、永汉区和大东区都在现越秀区地界内。1952年9月,越秀区改称北区,而东区和部份中区都在今越秀区地界内。1960年7月,中区的8条行政街并入北区,合称为越秀区。
2005年5月,广州市调整行政区划,将原东山区的行政区域,白云区的矿泉街道,天河区的登峰街道、天河南街道的杨箕和中山一2个居委会、沙东街道部分区域划归越秀区管辖。
行政区域
越秀区前身为西山区、德宣区、永汉区、小北区、东堤区、太平区、惠福区、靖海区。1950年6月,上述8区合并为4区;1952年9月,4区合并为两区;1960年7月,两区合并组成越秀区。
2005年广州市行政区划改革后。在此之前,这些街道分别属原越秀区,东山区,天河区和白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