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市
海防市(Thành phố Hải Phòng|hn=城庯海防)是越南北部的中央直轄市,規模僅次於河內和胡志明市,是越南第三大城和越南北部的第二大工業中心,擁有越南北方最大的港口。綽號鳳凰木[1] 城。
目錄
歷史
後黎朝時期,海防市屬於海陽承宣和海陽處,海防市區屬於宜陽縣管轄。宜陽縣是權臣莫登庸的故鄉。1527年,莫登庸經過禪讓建立莫朝,定故鄉為「陽京」。1592年,莫朝滅亡,後黎中興,取消「陽京」。
阮朝初期,海防市屬於海陽鎮。明命十二年(1831年),明命帝改海陽鎮為海陽省,海防市分屬建瑞府安老縣、安陽縣、宜陽縣,南策府先明縣,寧江府永保縣和荊門府水棠縣,葛婆島屬於廣安省山定府堯封縣。 嗣德二十三年(1870年),阮朝為開拓對外貿易,在此建設碼頭,設立商館,並設海陽商政衙管理商貿事務。
同慶二年(1887年)十一月,阮朝朝廷增設海陽海防衙,並將建瑞府宜陽縣、安老縣、安陽縣劃歸海防衙管轄,此為海防建省建市先聲,殖民政府直接將海防衙視作「Province de Haiphong」(海防省)。
同慶三年(1888年),阮朝朝廷正式將河內、海防、峴港割讓給法國。同年,法國總統簽署命令,設立河內市、海防市和峴港市。
成泰四年(1892年),海陽省水源縣劃歸海防衙管轄。次年(1893年)七月,阮朝朝廷再將先朗縣和荊門府金城縣劃歸海防衙,並正式將海防衙改設為海防省,設巡撫、按察使和商辦各一名。後金城縣劃回海陽省。
成泰十年(1898年)正月,海防省省蒞自海防市遷至安老縣扶輦社,改省名為扶輦省。成泰十八年(1906年)正月,扶輦省取建瑞府和安陽縣首字,改名為建安省。後海防市外城(郊區)設為海安縣,劃歸建安省管轄。
1945年八月革命後,越南民主共和國將海防市定為7個圻轄市之一。
1948年1月25日,越南政府將各戰區合併為聯區,戰區抗戰委員會改組為聯區抗戰兼行政委員會。第二戰區、第三戰區和第十一戰區合併為第三聯區,設立第三聯區抗戰兼行政委員會,海防市劃歸第三聯區管轄。
1949年11月7日,水源縣劃歸廣安省管轄。
1950年3月4日,水源縣復歸建安省。
1952年5月,海防市劃歸左岸區管轄。
1953年2月,因戰事需要,水源縣再次劃歸廣安省管轄。
1955年2月22日,海防市被明確為中央直轄市;9月26日,建安省海安縣劃歸海防市。
1956年2月11日,鴻廣區水源縣劃歸建安省。
1957年7月22日,葛婆市社改制為葛婆縣。
1961年7月5日,海防市被劃分為吳權區庯、黎真區庯和鴻龐區庯3區庯和海安縣、葛海縣、葛婆縣3縣。
1962年10月27日,建安省整體併入海防市。海防市下轄鴻龐區庯、黎真區庯、吳權區庯、建安市社、安陽縣、安老縣、葛婆縣、葛海縣、海安縣、建瑞縣、水源縣、先朗縣、永保縣3區庯1市社9縣。
1980年3月5日,安瑞縣21社和塗山市社合併為塗山縣,安瑞縣剩餘16社和建安市社合併為建安縣。
1981年1月3日,按照越南新頒布的《1980年憲法》,越南政府將直轄市市區的下級政區「區庯」改為「郡」,區庯的下級政區「小區」改為「坊」。海防市下轄3郡7縣。
1988年6月6日,塗山縣析置塗山市社,並更名為建瑞縣;建安縣析置建安市社,並更名為安老縣。
1990年5月5日,海防市被評定為二級城市。
2002年12月20日,安海縣和吳權郡析置海安郡,安海縣2社劃歸黎真郡管轄,安海縣更名為安陽縣。
2003年5月9日,海防市被評定為一級城市。
地理
海防市位於紅河三角洲上,北與廣寧省交界,東臨北部灣,西距河內104公里。市區沿禁江左岸向兩頭延伸,除了陸地部分外,還包括一部分海島,如白龍尾島和葛婆島|Quần đảo Cát Bà等等,有100多公里的海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