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市
海防市(Thành phố Hải Phòng|hn=城庯海防)是越南北部的中央直辖市,规模仅次于河内和胡志明市,是越南第三大城和越南北部的第二大工业中心,拥有越南北方最大的港口。绰号凤凰木[1] 城。
目录
历史
后黎朝时期,海防市属于海阳承宣和海阳处,海防市区属于宜阳县管辖。宜阳县是权臣莫登庸的故乡。1527年,莫登庸经过禅让建立莫朝,定故乡为“阳京”。1592年,莫朝灭亡,后黎中兴,取消“阳京”。
阮朝初期,海防市属于海阳镇。明命十二年(1831年),明命帝改海阳镇为海阳省,海防市分属建瑞府安老县、安阳县、宜阳县,南策府先明县,宁江府永保县和荆门府水棠县,葛婆岛属于广安省山定府尧封县。 嗣德二十三年(1870年),阮朝为开拓对外贸易,在此建设码头,设立商馆,并设海阳商政衙管理商贸事务。
同庆二年(1887年)十一月,阮朝朝廷增设海阳海防衙,并将建瑞府宜阳县、安老县、安阳县划归海防衙管辖,此为海防建省建市先声,殖民政府直接将海防衙视作“Province de Haiphong”(海防省)。
同庆三年(1888年),阮朝朝廷正式将河内、海防、岘港割让给法国。同年,法国总统签署命令,设立河内市、海防市和岘港市。
成泰四年(1892年),海阳省水源县划归海防衙管辖。次年(1893年)七月,阮朝朝廷再将先朗县和荆门府金城县划归海防衙,并正式将海防衙改设为海防省,设巡抚、按察使和商办各一名。后金城县划回海阳省。
成泰十年(1898年)正月,海防省省莅自海防市迁至安老县扶辇社,改省名为扶辇省。成泰十八年(1906年)正月,扶辇省取建瑞府和安阳县首字,改名为建安省。后海防市外城(郊区)设为海安县,划归建安省管辖。
1945年八月革命后,越南民主共和国将海防市定为7个圻辖市之一。
1948年1月25日,越南政府将各战区合并为联区,战区抗战委员会改组为联区抗战兼行政委员会。第二战区、第三战区和第十一战区合并为第三联区,设立第三联区抗战兼行政委员会,海防市划归第三联区管辖。
1949年11月7日,水源县划归广安省管辖。
1950年3月4日,水源县复归建安省。
1952年5月,海防市划归左岸区管辖。
1953年2月,因战事需要,水源县再次划归广安省管辖。
1955年2月22日,海防市被明确为中央直辖市;9月26日,建安省海安县划归海防市。
1956年2月11日,鸿广区水源县划归建安省。
1957年7月22日,葛婆市社改制为葛婆县。
1961年7月5日,海防市被划分为吴权区庯、黎真区庯和鸿庞区庯3区庯和海安县、葛海县、葛婆县3县。
1962年10月27日,建安省整体并入海防市。海防市下辖鸿庞区庯、黎真区庯、吴权区庯、建安市社、安阳县、安老县、葛婆县、葛海县、海安县、建瑞县、水源县、先朗县、永保县3区庯1市社9县。
1980年3月5日,安瑞县21社和涂山市社合并为涂山县,安瑞县剩余16社和建安市社合并为建安县。
1981年1月3日,按照越南新颁布的《1980年宪法》,越南政府将直辖市市区的下级政区“区庯”改为“郡”,区庯的下级政区“小区”改为“坊”。海防市下辖3郡7县。
1988年6月6日,涂山县析置涂山市社,并更名为建瑞县;建安县析置建安市社,并更名为安老县。
1990年5月5日,海防市被评定为二级城市。
2002年12月20日,安海县和吴权郡析置海安郡,安海县2社划归黎真郡管辖,安海县更名为安阳县。
2003年5月9日,海防市被评定为一级城市。
地理
海防市位于红河三角洲上,北与广宁省交界,东临北部湾,西距河内104公里。市区沿禁江左岸向两头延伸,除了陆地部分外,还包括一部分海岛,如白龙尾岛和葛婆岛|Quần đảo Cát Bà等等,有100多公里的海岸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