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求真百科

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图链接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

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55号)和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1]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发〔2009〕46号)精神设置的,为市政府组成部门。现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山南新区。

目录

职责

1.将村镇规划职责划给市城乡规划局。

2.按照有关规定及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区管道路的市政维护、绿化养护以及辖区内城市排涝水系日常管理、背街小巷和住宅小区的绿化养护职责交给区级政府。

划入的职责

1.将市建设委员会的职责划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将市公用事业局承担的城市供水、节水、集中供热、污水处理[2]职责和燃气管理职责划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加强的职责

加强城乡建设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县区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和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定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公用事业、市政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和风景区的政策、法规以及相关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负责全市城乡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安装、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质、资格管理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风景区、公园和雕塑管理工作;参与对风景名胜区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城市绿线管理和绿色图章制度的落实和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并参与资产运营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燃气、集中供热、污水处理的管理;指导乡镇公用事业的发展;负责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与管理。

(六)指导、规范全市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工程建设的管理、指导和技术服务;制定村镇建设工作技术标准;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七)负责全市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指导协调综合开发中的有关问题。

(八)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各专项专业规划和市域城镇(乡)体系规划的审查;参与编制全市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九)负责指导和协调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和建筑及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十)负责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监督实施全市建设工程抗震和综合抗震防御体系区域规划,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管理全市各类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城乡建设行业科技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城乡建设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负责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科技攻关、新技术新材料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

(十二)负责建筑节能和指导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视频

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相关视频

不忘供水初心-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力诺新闻播报-济南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一行到访力诺集团

参考文献

  1. 淮南概况,淮南市人民政府,2019-12-11
  2. 淮南市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设施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