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氣象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氣象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有關法規規章,擬訂氣象事業發展規劃、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及有關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氣象行業管理,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涉外氣象活動,指導、監督各類氣象活動。
(三)負責氣象資料共享的管理工作,組織管理氣象探測資料和天文觀測內容的匯總、分發和交換;負責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技術審查和氣象設備計量檢查。
(四)負責管理氣象災害防禦工作[1],承擔重大災害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防監測、預報工作;組織氣象災害風險評價和災害成因界定工作;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五)管理公益性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與城市環境、自然生態有關的專業氣象預報和公共氣象服務,承擔應急氣象保障服務工作,管理氣象信息傳播。
(六)負責氣候資源的管理和利用工作,負責對城市規劃、國家重點建設項目、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和大型氣候資源開發利用[2]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七)負責發布公益性氣象信息、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和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預報等專項預報。
(八)負責制訂人工影響局部天氣作業方案,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局部天氣作業。
(九)負責升放氣球管理工作,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以及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防雷設施的檢測工作。
(十)組織宣傳、普及氣象、天文科學知識,提高氣象防災減災和氣候資源意識;開展氣象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一)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依法查處違反氣象法規的行為。
(十二)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黨務人事、行政運行、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黨務、意識形態、紀檢、監察、信訪、機構編制、人事、人才、外事、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社會保險、計劃生育、績效考核、扶貧、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承擔文秘、文件審查、政務公開、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新聞、機要、保密、檔案等工作;負責統戰、精神文明和群團建設;承擔物業管理、消防安全、車輛管理、機關節能減排、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協調法治建設、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議案提案辦理、辦公自動化、基地管理、內部應急處突等工作。
規劃發展處
負責規劃計劃、財務、審計等工作。承擔氣象事業發展改革、規劃計劃的編制、實施管理和績效評估;負責組織編制發布氣象科技指南和業務規範;承擔部門預決算編制、政府採購、國有資產、會計統計等管理工作;負責統籌管理各類資金;負責項目立項、審核、實施、驗收、審計等全流程管理工作;研究氣象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提出政策建議。
科技業務處
負責氣象業務、服務、科技管理和氣象現代化建設組織推進工作。負責綜合氣象觀測站網規劃布局及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的組織管理;承擔氣象和天文服務的綜合管理,以及業務系統、服務產品的集約、統籌和監督;承擔重大天氣內部應急響應管理;承擔編制監測、預報等專項業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氣象科技項目績效和質量,科研項目的立項、鑑定、評審、驗收、成果申報和推廣應用,組織開展科技合作交流;承擔氣象標準化管理工作;承擔氣象設備計量管理工作;承擔部門合作相關事宜;承擔信息安全的管理工作。
減災與服務監督處
負責減災服務、審批執法、安全監管等工作。承擔氣象災害防禦和應急管理工作,收集氣象災害防禦四級聯動需求並組織協調實施;組織管理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承擔氣象行業管理、行政審批、行政服務和行政執法工作;承擔防雷安全和升放氣球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導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承擔氣象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管理氣象信息傳播工作;監督管理氣象服務行業自律和氣象服務市場活動;承擔氣象服務產品監督和效益、滿意度調查評估。
氣象預警預報處
負責氣象預警預報及信息發布工作。承擔發布公益性氣象信息、氣象預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以及環境氣象、海洋氣象等專項預報;承擔重大災害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防預報工作;承擔氣候預測和氣候風險分析工作;承擔決策、公眾、行業氣象服務和重大社會活動以及應急氣象保障服務;負責預警信息發布平台的管理和運行維護工作;承擔南方強天氣研究重點實驗室的組織管理工作。
直屬機構
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台(深圳市氣候中心、深圳市天文台)負責全市綜合氣象觀測系統的運行管理及相關氣象觀測業務;承擔觀測基地管理和設施的監控、檢修、標定及氣象探測環境的保護和評估工作;承擔氣象觀測數據的收集處理、質量控制和開放共享等工作。承擔氣候預測、監測,氣候變化研究及氣候資源評估工作,組織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與環境氣象等技術研究和決策服務工作。負責市天文觀測系統及天文與氣象相結合的綜合觀測系統的運行管理;承擔天文觀測業務與天文科普工作。
內設六個部門:辦公室、綜合業務部、氣候觀測部、設施管理部、氣候研究部、天文觀測部。
深圳市氣象服務中心
主要負責應急氣象電話、電台、智能終端、互聯網等公共氣象服務產品的開發製作與服務;承擔氣象數據共享服務與技術支持工作;承擔氣象影視和多媒體天氣預報節目管理、采編和製作;承擔氣象防災減災科普宣傳工作;負責開展交通、供水、供電、供氣等重點行業的氣象保障服務;承擔氣象災害防禦工作事中事後監管的技術支撐;承擔氣象災害調查鑑定及雷電災害風險評估與區劃;承擔行業專項雷電預警服務;承擔城市防雷安全排查、督查及防雷裝置安全檢測等技術支持工作;受市氣象局委託,承擔防雷裝置設計審核與竣工驗收許可、防雷產品質量監督的技術支持;負責組織開展氣象科學技術及氣象安全標準的研究與應用;承擔市氣象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參考文獻
- ↑ 氣象災害各等級有什麼主要應對措施?,搜狐,2022-04-29
- ↑ 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搜狐,2017-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