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統計局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接待、財務、固定資產管理、重要文稿起草、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社會保險、工青婦、計劃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綜合協調處(市人口調查辦公室)
協調各區、各部門統計業務工作;統一管理和提供統計數據;承擔統計基礎分析;指導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組織實施人口和勞動統計調查;編印《統計月報》、《統計年鑑》。
法規與監督檢查處
起草全市統計政策、法規和規章,組織法規宣傳;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查處統計違法行為;組織實施統計制度,指導統計改革;組織實施統計年報和基本單位統計;管理統計調查項目及方案;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國民經濟核算處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定期編制本市生產總值表、資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投入產出表等國民經濟平衡表;組織實施「總部經濟」、環境資源核算;承擔金融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物流產業、文化產業等增加值核算。
工業交通能源統計處
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增加值、工業產品產量及經濟效益統計;承擔能源、交通運輸、郵電統計。
投資與建築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全市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和房地產業等固定資產投資統計;承擔建築業、農業、租賃業統計。
社會科技與環境統計處
組織實施全市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項社會科技調查統計;承擔社會、科技及環境等專項統計調查以及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統計調查和監測評估。
服務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對外貿易、旅遊、利用外資、外匯及高端服務、服務外包、會展等其他服務業的統計調查;組織民營經濟統計調查[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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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 ,國家統計局,2017-06-20
- ↑ 內設機構 ,深圳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