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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吳琠傳

清史稿·吳琠傳出自《清史稿》,此書是中華民國初年由北洋政府設館編修,記載了清朝歷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書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紀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傳三百一十六卷,以紀傳為中心。所記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國稱汗,下至1912年清朝滅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歷史。[1]

目錄

原文

吳琠,字伯美,山西沁州人。順治十六年進士,授河南確山知縣。縣遭明季流寇殘破,琠拊流亡,辟蕪廢,墾田歲增,捕獲盜魁誅之。師下雲南,縣當孔道,輿馬糧餉,先事籌辦而民不擾。康熙十三年,以卓異入為吏部主事,歷郎中。累遷通政司右參議。刑部尚書魏象樞亟稱其賢。二十年,特擢右通政,累遷左副都御史。

二十八年,遷兵部侍郎,尋授湖廣巡撫。湖北自裁兵亂後,奸猾率指仇人為亂黨,株連不已,琠悉置不問,而懲其妄訐者,人心大定。陝西飢,流民入湖廣就食,令有司分賑,全活甚眾。三十一年,詔以荊州兵船運漕米十萬石至襄陽備賑,琠議:「兵船泊大江下至漢口受米,復西上抵襄陽,計程二千餘里。令原運漕船若乘夏水順道赴襄陽,僅七百里余,即以便宜行事。」疏入,上嘉之。未幾,丁母憂,服未闋,即授湖廣總督,仍聽終制乃赴任。故事,土司見州縣吏不敢抗禮,其後大吏稍稍假借之。琠至,絕饋遺,飭謁見長吏悉循舊制,或犯約束,檄諭之,無敢肆者。

三十五年,召為左都御史。三十六年,典會試。上北征迴鑾,顧迎駕諸臣,褒琠及河道總督張鵬翮居官之廉,即擢琠為刑部尚書,而以鵬翮為左都御史。三十七年,拜保和殿大學士,兼刑部。琠熟諳舊章,參決庶務,靡不允當。奏對皆竭忱悃,上每稱善。所薦引多賢能吏。 三十九年,復典會試,上手書「風度端凝」榜賜之。尋具疏乞休,不允。上嘗臨米芾書以賜琠,書其後曰:「吳琠寬厚和平,持己清廉。先任封疆,軍民受其實惠。朝中之事,面折廷諍,能得其正。朕甚重其能得大臣之體。」四十四年,卒,諡文端。翰林院撰祭文,上以為未能盡琠,敕改撰。吏部奏大學士缺員,上以琠喪未歸,懸缺未即別除,曰:「朕心不忍也。」

琠所至多惠政,兩湖及確山皆祠祀。初,沁州荐饑,琠糴米賑之,全活無算。有司議增沁糧一千三百石,琠力爭乃已。鄉人德之,立祠以祀。雍正中,祀賢良祠。 (《清史稿·列傳五十四》)

譯文

吳琠,字伯美,山西沁州人。順治十六年考中進士,被任命為河南確山縣的知縣。確山縣受到明朝末年流寇的嚴重破壞,吳琠安撫當地流亡的百姓,讓他們開墾荒蕪廢棄的田地,開墾的田地每年都有增加,逮捕了盜匪的頭領並誅殺他們。軍隊南下雲南,確山縣正在南下軍隊經過的大道上,負責供應車馬糧餉,吳琠都在事前籌辦妥當而沒有擾亂百姓。康熙十三年,因為政績優異被任命為吏部主事,歷任郎中。經多次升遷做到通政司右參議。刑部尚書魏象樞多次稱讚他賢能。康熙二十年,被破格提拔為右通政,經多次升遷至左副都御史。

康熙二十八年,被任命為兵部侍郎,不久,又被任命為湖廣巡撫。湖北自平息兵亂後,奸詐狡猾之人都指認自己的仇人為亂黨,株連無數無辜的人,吳琠全都不予追究,而且還要懲處那些胡亂告發別人的人,(於是)人心非常安定。陝西發生饑荒,流亡的百姓就到湖廣地區討飯吃,吳琠下令讓有關部門分頭救濟他們,救活了很多人。康熙三十一年,朝廷下詔用荊州的兵船運送漕米十萬石到襄陽救濟災荒,吳琠上書建議:「兵船沿長江到漢口裝上大米,再西進到達襄陽,路程有二千餘里。如果讓原先運送漕米的船乘着夏天的大水順長江趕赴襄陽,路程才有七百餘里,就應該按方便來辦事。」奏章呈給皇上,皇上大加讚賞。沒多久,吳琠的母親去世,他還在喪期,就被任命為湖廣總督,但允許他喪期結束再赴任。按照慣例,當地的土司拜見州縣的官吏不敢施對等的禮節,後來州縣的官吏稍微放寬了要求。吳琠上任以後,不再給他們賞賜禮物,要求拜見長官的禮節一律遵循舊有規定。有違反要求的,通告四方,再沒有膽大違犯的。

康熙三十五年!召回朝廷被任命為左都御史。三十六年,主管會試。皇上北征回來,看看迎接皇駕的諸位大臣,讚揚吳琠及河道總督張鵬翮做官廉潔,馬上提拔吳琠為刑部尚書,提拔鵬翮為左都御史。三十七年,被任命為保和殿大學士,兼管刑部。吳琠熟悉各種舊有的規章制度,參與決策許多國家事務,沒有不恰當的。和皇上奏對竭盡忠誠,皇上常常稱讚他。他所推薦的官員多數都成為國家的賢能官吏。

康熙三十九年,又一次主管會試考試,皇上親自書寫了「風度端凝」四字榜文賞賜給他。不久,上書請求辭職回家休養,朝廷沒有同意」皇上曾經臨摹米芾的書法作品並把它賜給吳琠,在後面寫了:「吳琠性情寬厚平和,嚴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潔。先任封疆大吏,軍民都得到他的恩惠。對於國家大事,能夠在朝廷上當面爭論,最後總能得到正確的結果。我非常看重他知道做大臣本分。」康熙四十四年去世,諡號「文端」。翰林院撰寫了祭文,皇上認為沒有能夠寫盡吳琠的優點,下令修改重寫。吏部上奏大學士缺少人員,皇上因為吳琠的喪期還未結束,就暫時缺員(沒有任命別人),說:「是我於心不忍啊。」

吳琠任職之處都實行惠政,兩湖地區及確山縣都建祠堂祭祀他。當初,沁州地區接連發生饑荒,吳琠糴米賑濟他們,救活無數百姓。有關部門討論讓沁州增加上交的糧食一千三百石,吳琠盡力爭論以為不可,這事才算結束。百姓感激他,立祠來祭祀。雍正年間,把他列入賢良祠祭祀。==作者簡介== 趙爾巽(1844年-1927年),字公鑲,號次珊,又號無補,清末漢軍正藍旗人,祖籍奉天鐵嶺。清代同治年間(1862年-1874年)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歷任安徽、陝西各省按察使,又任甘肅、新疆、山西布政使,後又調任湖南巡撫、戶部尚書、盛京將軍、湖廣總督、四川總督等職,宣統三年(1911年)任東三省總督。武昌起義後在奉天(今遼寧)成立保安會,阻止革命。民國成立,任奉天都督,旋辭職。1914年任清史館總裁,主編《清史館》,為「二十六史」之一。[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