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李天馥传
清史稿·李天馥传出自《清史稿》,此书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记载了清朝历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书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传三百一十六卷,以纪传为中心。所记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2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历史。[1]
目录
原文
李天馥,字湘北,河南永城人。先世在明初以军功得世袭庐州卫指挥佥事,家合肥。有族子占永城卫①籍,天馥以其籍举乡试。顺治十五年,成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博闻约取,究心经世之学,名藉甚。累擢内阁学士,充经筵讲官。每侍直,有所见,悉陈无隐,圣祖器之。康熙十九年夏,旱,命偕大学士明珠会三法司虑囚,有矜疑者,悉从末减。寻擢户部侍郎,调吏部。杜绝苞苴,严峻一无所私,铨政称平。二十七年,迁工部尚书。河道总督靳辅议筑高家堰重堤,束水出清口,停濬海口;于成龙主疏濬下河。上召二人诣京师入对,仍各持一说,下廷臣详议,天馥谓下河海口当濬,高家堰重堤宜停筑,上然之。历刑、兵、吏诸部。
三十一年,拜武英殿大学士。上曰:“机务重任,不可用喜事人。天馥老成清慎,学行俱优,朕知其必不生事。”三十二年,以母忧回籍,上赐“贞松”榜御书,勉以儒者之学;复谓:“天馥侍朕三十馀年,未尝有失。三年易过,命悬缺以待。”三十四年,服阕,起故官,入阁视事。上亲征厄鲁特,平定朔漠,兵革甫息,天馥务以清静和平,与民休息。尝谓:“变法不如守法。奉行成宪,不失尺寸,乃所以报也。”三十八年,卒,谥文定。
天馥在位,留意人才,尝应诏举彭鹏、陆陇其、邵嗣尧,卒为名臣。为学士时,冬月虑囚,有知县李方广坐当死,天馥言其有才,得缓决,寻以赦免。刑部囚多瘐毙,为庀屋材,多为之所,别罪之轻重以居,活者尤众。事亲孝,居丧庐墓,有双白燕飞至,不去,人名其居为白燕庐。子孚青,进士,官编修。父丧归,不复出。 (节选自《清史稿•列传五十四》) 【注】①[卫]古代九畿之一。为各级诸侯的领地及外族所居之地。
译文
李天馥,字湘北,河南永城人。他的祖辈在明朝初年因为军功得以世袭庐州卫指挥佥事,在合肥安了家。有一个同宗族的子弟是永城卫籍贯,李天馥就用永城卫的籍贯(参加了乡试考试)考中了举人。顺治十五年,考中进士,被选拔为庶吉士,授予检讨的官职。他见闻广博,善于选取其中精要,用心研究经世之学,名声很大。多次升迁之后担任内阁学士,充任经筵讲官。每次当值侍奉皇上时,有什么见解,他都毫无隐瞒地全部陈述出来,圣祖皇帝很器重他。康熙十九年夏天,遭遇大旱灾,(皇上)命(李天馥)和大学士明珠会同三法司审查复核囚犯,有值得同情或证据不全有所怀疑的罪囚,都按照最末一等替他们减刑。不久(李天馥)升任户部侍郎,又调到吏部任职。他拒绝一切馈赠贿赂,性情严厉,不徇私情,考核官吏政绩时(人们)称赞他公平。康熙二十七年,升任工部尚书。河道总督靳服建议修筑高家堰重要提防,约束黄河水道使之从清口流出,停止疏通海口;于成龙主张疏通下河(入海口)。皇上召两人进京入宫问询,(两人)仍然各自坚持自己的说法,(皇上)将此事下达给朝中大臣详细讨论,李天馥认为下河海口应当疏通,高家堰重堤应该停止修筑,皇上认为李天馥说得对。李天馥曾先后在刑部、兵部、吏部任职。
康熙三十一年,被授予武英殿大学士。皇上说:“机密的事务责任重大,不能任用喜欢多事的人。李天馥为人老成,清廉谨慎,学问品行都很优秀,我知道他一定不会生事。”康熙三十二年,(李天馥)因为母亲去世而回到原籍,皇上赐给他亲笔书写的“贞松”匾额,用大儒的学识勉励他;又说:“李天馥侍奉我三十多年,不曾有过失。三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命令(有关部门)把李天馥担任的官职暂时空缺起来,等他守孝期满回来。”康熙三十四年,李天馥服丧期满,(朝廷)起用他担任先前的官职,进入内阁处理政事。皇上亲征厄鲁特,平定北方大漠,战争刚刚停止,天馥致力于清静和平,让老百姓能够得到休整。他曾说:“变法不如守法。奉行现成的法规制度,严格实施,不偏移一丝一毫,才是我报效国家朝廷的方法啊。”康熙三十八年,李天馥去世,谥号为“文定”。
李天馥在位时,注重人才,曾响应皇上诏令举荐彭鹏、陆陇其、邵殿尧,(这些人)最终都成为名臣。(李天馥)担任学士时,冬月审查复核囚犯,有一名知县李方广犯罪被判处死刑,李天馥说这个人有才华,得以暂缓处决,不久就因为遇上大赦免除死刑。刑部的囚犯很多人(因为监狱条件恶劣)死在狱中,李天馥筹集建造房屋的材料,为囚犯建造了更多牢舍,根据罪行的轻重让他们分别在不同的牢房里,存活下来的囚犯很多。李天馥侍奉父母很孝顺,在服丧期间在父母墓旁搭盖茅屋守墓,有一双白燕飞来,不离开,人们称他守墓的茅屋为“白燕庐”。他的儿子李孚青,考中进士,担任编修的官职。父亲去世后服丧而回乡,不再出来做官。[2]
作者简介
赵尔巽(1844年-1927年),字公镶,号次珊,又号无补,清末汉军正蓝旗人,祖籍奉天铁岭。清代同治年间(1862年-1874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任安徽、陕西各省按察使,又任甘肃、新疆、山西布政使,后又调任湖南巡抚、户部尚书、盛京将军、湖广总督、四川总督等职,宣统三年(1911年)任东三省总督。武昌起义后在奉天(今辽宁)成立保安会,阻止革命。民国成立,任奉天都督,旋辞职。1914年任清史馆总裁,主编《清史馆》,为“二十六史”之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