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八旗等級制度
清朝八旗 |
清朝的八旗等級制度各個朝代,如果統治階級與廣大的人民不是一個民族的話,社會的統治方式上與一般的朝代是有一定的區別的。比如我國的最後一個朝代大清朝,他們的本族子弟是分為八旗的,當他們建立了一個國家,八旗子弟的身份就更加有區別了。那麼這八旗之間又有什麼區別呢?[1]
清軍還沒有入關的時候,過的是亦兵亦農的生活。但是,當他們入關後,為了方便皇帝的統治,其作用越來越體現在鎮壓漢族人民的反抗上,所以,他們務農的生活就慢慢減少直到沒有,改為了軍事職能。
他們放下了鋤頭,不再在田間地頭勞作,而是拿起了刀槍,以拿朝廷的糧餉為生。作為同一個民族的人,統治階級的貴族很信任他們,於是他們成了貴族統治百姓的工具,地位逐漸提高,有不少特權。
在清朝,民族之間的界限分的十分清楚,並沒有像別的朝代一樣為了方便統治而促進民族融合,所以八旗子弟就成了他們控制兩個民族的團體。但是儘管用途一樣,八旗子弟也並不是鐵板一塊,因為歸降時間以及方式的不一樣,他們之間也有等級差別,旗人的身份也有區分。
首先來說,八旗子弟並不是一個「八旗」,他還分為滿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滿洲八旗就是統治者的民族,因為他們歸降統治者歸降的最早,又占有民族優勢,所以他們的地位是最高的。蒙古八旗的地位稍微低一點,但是他們還是比較重要的,所以歷代統治者都想盡辦法籠絡他們,最基礎的辦法就是聯姻。
這樣,地位最低的自然就是歸降時間最晚、又不同民族的漢軍旗嘍。相比較而言,漢軍旗和統治階級的文化差異更大,民族關係也相對更僵硬,所以他們的戒備更強。在八旗內部,漢軍旗的待遇是最差的,比如入關之前,滿蒙兩旗的人全都是兩丁一人披甲,而漢軍則是五人,入關時作戰頻繁,也僅僅是將五人改成了四人而已,後來還又變回來了。
更悲催的是,當滿蒙兩旗遇到生計問題的時候,皇帝還曾經為了保住這些人逼迫漢軍出旗。這的確是不公平的,但是站在民族立場上來看,統治者有這樣的想法也是情有可原。
除了「三個八旗」的區別之外,這其中還有上下旗的區別,分別是上三旗下五旗。其實這個有差別的制度是後來才出現的,最開始的時候,努爾哈赤創造了這種八旗制度,八旗之間是沒有差別的,地位平等。但是當他兒子坐上皇位的時候改變了這種制度,他廢除了各個貝勒按月分值的制度,取得獨尊地位,並且利用手段奪取其他旗主的牛錄,自己掌握了三旗。差別由此誕生。
順治年間的時候,這種制度再一次變化,形成了最終的上三下五的制度。他要求兩黃旗和正白旗為上三旗,剩下的五旗就成了下五旗。
除了八旗,還有一個「內務府三旗」的存在。最初的時候,努爾哈赤把旗主和他們的旗下包衣編成了單獨的牛錄,入關之後,順治又將上三旗的包衣劃分到了內務府的旗下,由他們來管理,這也就是所謂的「內務府三旗」,作為包衣,他們的身份也是奴才,但是是級別比較高的奴才,而且經常有因為皇帝的恩賞領到肥缺從而成為富貴人家的例子,比如曹雪芹的家族。
不過前面也說了,他們的身份還是奴才,還是為皇家服務的,這些人家的人是需要參加選秀女、當宮女的,比正經的八旗子弟的地位還是低一些的。
內務府三旗的內部是有佐領的,在剛剛入關的時候,滿洲佐領只有九個,旗鼓佐領比他們多三個,其他的就是管領居多了。後來,洪承疇、施琅等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都入了內務府的八旗。
佐領的下屬人對皇帝是要自稱奴才的,但是這個奴才和真正的奴才是有區別的,他們接受皇帝的管理,跟皇帝是一家人,所以經常受到皇帝的照顧,好處不少,而且他們還有宿衛皇宮的職能,所以他們並不是奴才,只是「自稱」罷了。
八旗看着簡單,其實內部門道很多,上下內外都是有區別的,階級觀念還是很重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