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
港股 |
中文名稱: 港股 外文名稱: Hong Kong stocks 主要組成部分: 股票市場 股票類型: 藍籌股、國企股、紅籌股。 交易品種: 股票、權證、牛熊證等 |
港股,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香港的股票市場比內地的成熟、理性,對世界的行情反映靈敏。如果內地的股票有同時在內地和香港上市的,形成"A+H"模式,可以根據它在香港股市的情況來判斷A股的走勢。[1]
目錄
歷史沿革
香港證券交易的歷史,可追溯到1866年,但直至1891年香港經紀協會設立,香港才成立了第一個正式的股票市場。1969年至1972年間,香港設立了遠東交易所、金銀證券交易所、九龍證券交易所,加上原來的香港證券交易所,形成了四間交易所鼎足而立的局面。在1972年至1973年短短的2年間,香港有119家公司上市,1973年底上市公司數量達到296家。1980年7月7日四間交易所合併成香港聯合交易所。四間交易所於1986年3月27日收市後全部停業,全部業務轉移至聯交所。
發展階段
1986年,香港市場開始了其嶄新的現代化和國際化發展階段。中國對香港前途的保障,增強了投資者對香港經濟的信心,公司盈利和房地產價格回升,香港市場從此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交易品種多元化,市場參與者日益國際化,交易手段不斷完善,證券市場進入了長期繁榮的牛市。
2000年以後的香港證券市場香港是亞太地區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2000年以來的香港證券市場,正在成長為一個全球化的證券市場。香港證券市場的構成香港市場就其交易品種來說,包括股票市場、衍生工具市場、基金市場、債券市場。
2015年4月9日,港股收市最終未能企穩於27000點以上,恒生指數收市報26944點,升707點,升幅2.7%,全日主板成交2915億港元,再創歷史新高。
組成部分
香港證券市場的主要組成部分是股票市場,並有主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之分。截至2000年底,主板和創業板市場合計的市值達到48620億港元,在世界主要證券交易所中排行第11位,在亞洲地區排行第二。
衍生品種
香港市場的衍生品種類繁多,主要可分為:股票指數類衍生產品、股票衍生工具、外匯衍生工具產品、利率衍生工具產品、認股權證等五大類。
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基金幾乎都是開放式基金,對於投資者來說,隨時可以把資金拿回來,變現性好,對于海外投資者尤其具有吸引力。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劃分,香港的債券市場分為港元債券市場和在香港發行及買賣的外幣債券市場兩大類。其中港元債券市場以外匯基金債券、債券發行計劃債券,外幣債券市場中以龍債券最具代表性。
依託於內地經濟的高速發展,香港已經成為亞洲地區發展最快的國際金融中心。香港交易所的規模迅速擴大,在全球交易所的排名不斷提升。
程序費用
投資者要進入證券市場交易,需要對香港市場辦理開戶手續的程序、下單渠道、下單形式、交易費用、交易時間進行必要的了解。
一、開設證券戶口
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設戶口時,必須填寫開戶表格,並簽署客戶合約。有關客戶合約的規定(規定指定的風險披露聲明書),載於《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註冊人操守守則》。
由於客戶合約是對投資者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因此投資者必須在確定所有資料都真實無誤後方可簽署客戶合約。若投資者有任何疑問,則應徵詢法律顧問的意見。
為保障自身利益,投資者應親身前往證券公司的辦事處辦理開戶手續。在進行證券交易前,投資者應該知道下單的渠道和形式、佣金的計算、利息和其他收費的方法等。
二、下單渠道
一般來說,投資者可通過電話或互聯網向交易所參與者(如證券公司)下單,也可親自前往證券公司的辦事處下單。投資者下單時需明確擬買賣證券的名稱(或代號)、數量及價格。在整個交易過程中投資者將收到接盤和成交兩個通知。
AMS/3全面實施後,投資者除了當面或通過電話向交易所參與者下單這兩個渠道外,投資者還可選用下列任何一種"投資者接觸市場渠道"來下單。
⑴ AMS/3渠道:直接由香港交易所支援,投資者可通過聯交所的網上設施下單。
⑵ 專線網絡系統(PNS):由PNS供應商提供連通香港交易所的ORS渠道;ORS可將投資者的買賣指示經交易所參與者傳送到市場。投資者可利用PNS供應商所提供的渠道,即通過互聯網、流動電話及其他電子渠道來下單;
⑶ 經紀專用渠道:即由個別的交易所參與者提供的經紀自設系統(BSS),投資者可通過交易所參與者提供的渠道,在互聯網或流動電話上下單。
三、 下單形式
投資者在下單時,有三種下單形式可以選擇:市價盤、現價盤及止蝕盤。具體有如下述:
1、市價盤:客戶指示經紀人以當時的市場交易價格(市價)進行買賣。即見價就買,見價就沽,按市價交易不能保證客戶委託的買賣按同一價格成交,成交價有可能隨市場狀況而波動。
2、限價盤:限制投資者交易的最高或最低價格。當買入證券時,投資者須向證券公司職員明確指示其願意購入證券的最高買入價。當投資者要賣出證券時,要向證券公司指示最低賣出價,證券公司只能在股價等於或高於最低賣出價時替他賣出證券。不過在限價盤下單時,客戶需要明確指示有效期。在下單當天,收市時若未能執行,限價盤就會自動取消,這叫"當天訂單"。若客戶選擇"無限期訂單",經紀人就會為客戶每天掛牌,直至買賣在指令價完成為止。
3、止蝕盤:投資者在投資股票後,若怕股價朝不利自己的方向發展,可當天預先設立止蝕盤(Stop Loss Order)以保障利潤。止蝕盤的主要作用是限制投資者的損失。若投資者持有的證券價格下跌,而且跌勢持
續,投資者便可在股價下跌至某一預先訂下的價格水平時,賣出證券,以限制損失。
四、交易費用
投資者參與股票交易需要支付佣金(0.25%)、交易所費用(0.012%)、政府費用(0.1%)、轉手過戶費等費用(每張2.5港元)。
1、佣金:交易雙方均須分別繳付佣金給受託證券公司(或銀行)。佣金水平由投資者與證券公司商定,但香港交易所設有經紀佣金的最低數額,每次成交證券公司所收取的佣金應不少於成交金額0.25%,每筆交易的最低收費50港元-150港元不等,視每個證券公司具體規定而定。
2、交易所費用:香港交易所交易費用單邊收費率是交易金額的0.005%,證監會所攤占的交易征費份額為0.005%。財政司司長於2001年3月宣布,交易征費增加0.002%,此部分的交易征費會撥入新的賠償基金,直至基金增至10億港元。
香港交易所向交易所參與者收取交易系統使用費,每宗交易買賣雙方須繳費0.50元。至於交易所參與者會否向客戶收取這項費用,由交易所參與者與客戶商定。
3、政府費用:2001年3月,每筆股份交易雙方都須繳付的從價印花稅稅率由交易金額的0.1125%減至0.1%。
4、轉手過戶費用
o轉手紙印花稅:不論成交股份數目多少,每張新轉手紙均須繳納轉手紙印花稅5港元給政府,由註冊股東(即第一手賣方)負責繳付。
o過戶費用:不論成交股份數目多少,上市公司都收取新發股票的過戶費用,每張股票收費2.5港元,由買方支付。
五、股票市場的交易時間
1、股票市場的交易時間(星期一至五)如下:港交所交易時間幾經調整,目前的交易時間為:盤前交易時間: 9:00-9:30 上午交易時間: 09:30-12:00 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下午交易時間: 13:00-16:00;在聖誕前夕、新年前夕或農曆新年前夕,沒有午市交易。
2、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已於2008 年5 月26 日(星期一)實施收市競價交易時段;證券市場正常交易日的收市時間延長10 分鐘至16:10。與此同時,股票指數期貨及期權合約交易的收市時間亦由16:15 延長至16:30(每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除外)。至於半日市(例如12 月24 日、12 月31 日或農曆正月初一前一天),證券市場的交易時間由12:30 延長至12:40,而股票指數期貨及期權合約交易的收市時間亦由12:30 延長至13:00(每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除外)。
3、港股於09年3月23日取消收盤競價機制。
4、為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將分兩個階段延長股市交易時間。自2011年3月7日起,香港股市交易時段將為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中午12時至下午1時30分為午間休市時段,由每日4小時延長至5小時;自2012年3月起,午間休市時段將縮減30分鐘,自中午12時至下午1時,休市1個小時,交易時段將延長至每日5個半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