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若望案
湯若望案又稱康熙曆獄,此案發生於清朝1659年至1665年間,是由欽天監官楊光先等人發難,矛頭直指湯若望等耶穌會傳教士。楊光先控告湯若望等傳教士有三大罪狀:(一)潛謀造反,(二)邪說惑眾,(三)曆法荒謬。
聖經古譯本是指在基督時代前幾個世紀的舊約譯本[1]。希伯來文古抄本十分稀少,古譯文能幫助我們認識古代的希伯來文經文,它們有極重要的參考價值:另一方面,猶太教及基督教的信仰之所以流傳廣泛,譯本是功不可抹的[2]。
目錄
簡介
楊光先將湯若望寫的許多書誣為妖言惑眾,並羅列「新法十謬」指斥湯若望西洋新曆法的種種錯誤,更為厲害的是提出由於新曆法使吉時凶時倒置,造成了嚴重後果:尤其是選擇順治帝皇太子榮親王的葬期誤用洪範五行,山向年月俱犯忌殺,事犯重大(順治十五年,榮親王病死,兩年後,其生母董鄂妃也病逝,又136天後,順治帝也駕崩)。
1661年,順治皇帝病逝,八歲的康熙皇帝登基,年幼尚未親政,輔政大臣鰲拜等一直以來反對西洋學說,不滿外邦人參議朝政,敵視傳教士。於是楊光先夥同鰲拜等陷害湯若望等傳教士。1664年(康熙三年)9月26日,清廷會審湯若望,以及欽天監官員。當時湯若望已經73歲,久已癱瘓重病在身、言語不清,只能由南懷仁代言。
同年冬天,鰲拜廢除新曆,逮捕湯若望和南懷仁等傳教士。翌年3月16日,廷議將欽天監監正湯若望、欽天監官員刻漏科杜如預、五官挈壺正楊弘量、歷科李祖白、春官正宋可成、秋官正宋發、冬官正朱光顯以及中官正劉有泰等皆凌遲處死。
按照判決,次年湯若望應凌遲處死。但不久天上出現被古人認為不祥之兆的彗星。接着京城又突然發生了大地震,「且一連地震三日,人皆露宿,惴惴不安。」皇宮在地震中遭到破壞,而且有宮殿着火。清統治者視其為上天示警,正所謂「天垂象,示吉凶,聖人則之」。不久以後獲孝莊太皇太后懿旨釋放湯若望:「湯若望向為先帝所信任,禮待極隆,爾等欲置之死地耶?」湯若望因此得以獲釋免死。欽天監官員杜如預、楊宏量免死,但是李祖白等五人依然被斬(一說被絞刑 )。
在康熙帝親政後,決定平反該案。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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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兩千年前的舊約聖經古代譯本,搜狐,2020-05-04
- ↑ 解密:聖經是怎麼形成的?為什麼有那麼多版本?,搜狐,2017-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