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市徽
歷史源由
溫哥華於1886年建市後採用的首個市政徽章由市議員咸美頓(Lauchlan Hamilton)設計,呈圓形狀,正中部分有一株大樹,兩旁有一艘帆船和一列火車,圓形下的綬帶上註有英文格言「憑海與陸我們得以繁榮」(By Sea and Land We Prosper)[1]。該徽章呈現當時溫市以林木業和運輸業為主的經濟基礎,但並未依照傳統歐洲紋章學規格設計。
第二代市徽由布洛姆菲爾德(James Blomfield)設計,1903年啓用。盾徽正中置了一個帶有商神杖的三角形,背景則由15條藍白交替波浪橫紋組成,代表溫市周圍的海洋。視者左方的持盾者為一個帶有斧頭和樹枝的樵夫,視者右方的持盾者則為一個帶有船槳和漁網的漁夫。頭盔上的盔飾為代表市政機關的壁形冠,之上置有帆船的桅杆和船帆。盾徽下方的格言則承襲自第一代市徽[1]。
溫哥華市議會於1928年嘗試向英國紋章院註冊第二代市徽,但被該院否決。市議會一個委員會於1928-32年間偶然討論此議題,但期後卻不了了之。市政府終在1962年重啓此項程序,委派職員與英國紋章院方面研究修定市徽。在切斯特紋章官弗科(Walter Verco)協助下,市徽作出以下修定:樵夫的樹枝和漁夫的船槳被去除、盾徽正中的商神杖由瓜求圖族圖騰柱取代、波浪橫紋數目由15條減至8條、盾徽上方加置兩枚太平洋四照花(即卑詩省的省花)、格言則改為「憑海陸空我們得以繁榮」(By Sea Land and Air We Prosper)。修改後的市徽於1969年3月31日正式獲紋章院頒發[1]。
象徵意義
衍生代表物
市徽中的壁形冠構成市政府徽章(city badge)的基礎[1];壁形冠之內置有交叉擺放的斧頭和船槳,如市徽持盾者般代表林木業和漁業[3]。此市政府徽章亦應用於溫哥華市旗之上。
市徽中的盾徽亦構成溫哥華警察局徽章的中央元素[4]。
參考資料
- ↑ 1.0 1.1 1.2 1.3 1.4 City of Vancouver: Visual Identity Program (PDF). City of Vancouver. 10 July 2006 [21 January 2011].
- ↑ The History of Metropolitan Vancouver - 1969 Chronology. The History of Metropolitan Vancouver. [21 January 2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7-12).
- ↑ Vancouver City symbols. City of Vancouver. [14 April 2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5).
- ↑ Vancouver Police Department: Grant of a Badge. 加拿大紋章局. [14 April 2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