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2],起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三)负责推进绿色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绿色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建筑工程和有关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建筑工程(含燃气、供热)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含燃气、供热)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扬尘污染防治综合协调工作。
(七)负责拟订城市勘察、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参与或组织审查大中型工程及重要项目的论证、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组织审查大中型建筑工程、燃气、供热工程初步设计。
(八)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乡村振兴和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市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经纪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登记工作。
(十)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全市人才安居政策制定及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十一)深化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公房资产的监督管理和租金标准测算。
(十二)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以及共用设施交付工作。负责住宅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建设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提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预算计划。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征收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燃气、供热行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负责城乡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指导区县城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拟订城市更新范围,制定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全市城市更新项目的协调推进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征收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利用和城市雕塑建设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步指导相关党建工作。
(十七)牵头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项目招商,协助做好客商考察市政设施等投资环境的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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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漯河市简介 ,漯河政府网
- ↑ 城乡建设法律法规体系 ,豆丁网,2013-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