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廳舍
歷史沿革
日治時期
1895年(明治28年),日軍攻佔澎湖後,在澎湖設置「澎湖列島行政廳」取代清治時期的澎湖廳,並徵用原清總鎮署作為其辦公廳舍。1896年(明治29年) 5月,更名為「澎湖島廳」。1897年(明治30年) 5月3日,隨著台灣總督府在台灣實施六縣三廳之際,澎湖島廳改稱「澎湖廳」。1920年(大正九年),澎湖廳與阿緱廳(今屏東縣及旗山地區)及臺南廳一部份(今高雄市及岡山鳳山地區)合併為高雄州時,澎湖廳被改制為澎湖郡。1926年(大正15年)再被獨立出來,復設置澎湖廳。1945年二戰結束前共管轄二支廳。
廳舍改建
1933年(昭和8年),由於原清總鎮署建築物受損嚴重,其機能與空間已不能符合政府在辦公上的實際需求,於是,澎湖廳乃決定配合馬公都市計劃,於媽宮城外北側的鬼仔山地區興建新廳舍,並在日本國庫撥款八萬七千餘日圓、購買土地和建築經費後,向鬼仔山的地主陳清水收買土地,由上瀧組進行澎湖廳舍興建工事。 1945年(昭和二十年)3月14日,第二次世界大戰,美國軍機發動澎湖大空襲,不少砲彈波及澎湖廳舍,但主體建築大致仍保持完整。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1946年(民國35年)1月21日澎湖縣政府成立,首任官派縣長傅緯武到任後,則繼續沿用日治時期的澎湖廳舍做為澎湖縣政府的辦公廳舍。 2002年(民國91年)12月13日,澎湖縣政府文化局把澎湖廳舍登錄為澎湖縣歷史建築,當前仍持續作為辦公廳舍使用,建物狀況良好,因空間需求曾做過一些整修,故縣政府已開始有遷移的計畫。
建築結構
澎湖廳舍當前為日治時期,台灣五州三廳中唯一留下來的廳役所建築,興建工程起於昭和八年(1933年)5月16日,昭和九年(1934年)12月31日竣工,昭和十年(1935年)2月11日正式啟用,由臺灣總督府營房營繕課設計監督,企業組合上瀧組承包工程,負責人上瀧柳作,內部空間除了規劃廳長辦公室、會議室、禮堂、總務、稅務、警務、勤業、教育等各科辦公室之外。在三樓則設有天照皇大神宮。總佔地345坪、面積5000坪,在興建工程中則動員多達15435人,耗費日幣7萬4389元2角2錢。 澎湖廳舍的樣式為二層樓式石造之混凝土,格局坐北朝南,大門部分則面向馬公舊城區,石材取自當地的玄武岩而成,外牆飾面使用「水泥漿打毛」施工法,牆面基座部份粉刷成仿「方石砌」構造,主入口則設計為壯觀的車寄構造,格式對稱,規劃工整,立面則覆蓋日本樣式的傳統屋頂屋瓦,中央設置「天照皇大神宮」塔樓,採四垂攢尖頂,為澎湖地區少數之帝冠樣式建築。
澎湖縣政府前碉堡,位於澎湖廳舍東南側,是位於台灣澎湖縣馬公市的軍事建築,現已登錄為澎湖縣歷史建築。
歷史
因應監視澎湖各海域船隻情況並防止來自海上的敵軍攻擊,而於澎湖本島各地建構碉堡建築,並派軍隊駐守,[2]因此於1951年(民國40年),陸軍澎湖防衛指揮部於縣政府廳舍東南側角隅處增建一座防禦碉堡,以提高馬公鎮地區的防禦火力。 近年因馬公市的道路拓寬工程,使得多數碉堡漸失原先設置的功能,連帶影響到整體交通的安全性,因此則遭到拆除。當前位於縣政府廳舍旁碉堡已被澎湖縣警察局民防課列管,並在2003年12月11日登錄為歷史建築。
建築設計
澎湖縣政府前碉堡為圓型半地下化掩體之混凝土建築物,外觀塗上綠色圓形彩繪結構,周圍設有3個穹窖式射擊口,和二處出入口。
相關條目
同時期興建的現存五州三廳舍
- 書籍
- 媽宮(1604-1945):一個臺灣傳統城鎮空間現代化變遷之研究 ·張玉璜。
- 井原伊三太郎著《澎湖島大觀》
- Page 383 -《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 - 澎湖縣政府
- 蔡平立1984 《馬公市志》,澎湖:澎湖縣馬公市公所
- 澎湖開拓館導覽手冊(中英文對照) · 作者:陳英俊,許雪姬,張詠捷編輯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