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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發電廠拆除事件

澎湖發電廠拆除事件
圖片來自新浪新聞

澎湖發電廠歷史最早可追溯至日治時期的1912年,後因運轉中心移轉至尖山發電廠台灣電力公司在2005年宣布此舊電廠廢除。2019年8月3日,建設處科長陳韋成再度受命拆除電廠廠房,並以「防止陳抗」為由,發布現場管制,不准任何媒體進入採訪,成功拆毀電廠廠房。不乏民眾質疑縣府特意選擇在周末施工,批評此舉與突襲無異,陳韋成否認突襲動工,強調「事先告知村里辦公室」一詞,回應各界質疑。

目錄

背景

根據澎湖縣議員陳海山之提案與促成,澎湖縣政府建設處規劃的「隆貴公園廣場兼停車場聯通道路工程案」,因應新路鋪建以接通新生路與海埔路,決議拆除澎湖發電廠廠房與隆貴公園,並在廠址內分設兩座停車場。 「隆貴公園廣場兼停車場聯通道路工程案自2018年、澎湖縣長陳光復任內便爭議不斷。2018年7月30日,澎湖青年陣線召集人冼義哲便嚴正批評此案浪費公帑,明明100公尺外便有四線道的北辰街從新生路連結至海埔路,直言「新村路貫通海埔路」之工程完全無必要性。

澎湖縣議員陳慧玲調查後也提出質疑,該設計藍圖的連結道路根本未與停車場相通,明顯有逃避法規取巧之嫌;且新村路連結至海埔路的高低段差達8公尺,難免有行車安全的疑慮。建設處長盧春田則向陳慧玲保證,安全性絕無問題。

2019年2月,繼任的澎湖縣長賴峰偉核准工程款新台幣2582萬的馬公市光復里「開闢連通新村路-隆貴公園-海埔路車行道路」的計畫,決議拆除澎湖發電廠以及隆貴公園[1] 。同月15日,澎湖縣政府經濟建設處城鄉發展科科長陳韋成率同建商進行拆除工程,遭到光復里居民抗議,陳韋成當眾「政府都有完成程序,是民眾失職」一席發言,引發民眾強烈不滿,差點擴大衝突,翌日又傳「工程鑑界」出問題,工程暫時停宕。

「澎湖電廠及隆貴公園自救會」代表曾宥輯曾向文化部提報申請電廠為「歷史建築」,惟澎湖縣政府在4月22日(星期一)舉辦「本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暨文化景觀審議會108年第3次會議 」,澎湖縣總計13位文資委員{{Efn|許智富(時任澎湖縣副縣長,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學分班碩士)、王國裕(時任澎湖縣文化局局長)、王鏘魁(時任澎湖縣文化局副局長)、鄭明源(前澎湖縣政府秘書長退休)、陳英俊(澎湖縣文史工作者)、陳清志(前澎湖縣政府工務局長退休)、陳順建(前澎湖縣政府建設處副處長退休)、郁國麟(前澎湖風景管理處技正退休)、鄭長芳(前澎湖縣副縣長退休)、洪國雄(國民中學生物科教師退休)、許南豐(前澎湖縣副議長)、鄭明源(前澎湖縣秘書處長退休)、李明儒(澎科大觀光休閒系教授)、郭瑞坤(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副教授),現場十位文資委員出席,九位委員投票(郁國麟利益迴避),全數反對將澎湖發電廠列為歷史建築。

參考文獻

  1. 隆貴公園,澎湖時報,2018-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