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犯罪收益追繳法
《澳大利亞犯罪收益追繳法》,作 者:馮姣 譯,定 價:69,出 版 社:浙江工商大學出版社,出版日期:2022年12月01日,頁 數:348,裝 幀:平裝,ISBN:9787517853237。
書籍是知識[1]的源泉,只有書籍才能解救人類,只有知識才能使我們變成精神上堅強的、真正的、有理性[2]的人。唯有這種人能真誠地熱愛人,尊重人的勞動,衷心地讚賞人類永不停息的偉大勞動所創造的最美好的成果。
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是對2002年版的《澳大利亞犯罪收益追繳法》的翻譯,該法旨在規定犯罪收益的罰沒。在財產權保護日益受到刑事法學界關注的背景下,本譯稿有利於為我國相應制度的構建及完善提供新的視角。
作者介紹
馮姣 譯
馮姣,博士,浙江財經大學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浙江省法學會監察法學研究會理事,主編《法府拾穗III》,合著《錯案是如何發生的》,《刑事訴訟法入門筆記》。在各類期刊發表論文20餘篇。
目錄
第1章 引言
第1節 初步事項
第2節 目的
第3節 本法框架
第4節 適用
第1目 一般規定
第2目 國家來源不明財產規定
第2章 罰沒方案
第1A節 凍結令
第1目 簽發凍結令
第2目 凍結令如何獲得
第3目 凍結令生效
第4目 凍結令的持續
第5目 凍結令範圍變化
第6目 凍結令撤銷
第1節 令
第1目 簽發令
第2目 如何獲取令
第3目 從令中排除財產
第4目 使令生效
第5目 進一步的命令
第6目 令的持續期間
第2節 沒收令
第1目 簽發沒收令
第2目 法院考慮是否簽發沒收令時的其他相關事項
第3目 如何獲取沒收令
第4目 沒收令的效力
第4A目 被控制財產
第5目 減輕沒收令的效力
第6目 宣告無罪和撤銷定罪對沒收令的影響
第7目 雜項規定
第3節 嚴重犯罪定罪的沒收
第1目 嚴重犯罪定罪的沒收
第2目 嚴重犯罪定罪時沒收的效力
第2A目 被控制財產
第3目 沒收財產的追繳
第4目 撤銷定罪對沒收的影響
第4節 罰金令
第1目 簽發罰金令
第2目 罰金數額
第3目 罰金令如何獲取
第4目 罰金令的執行
第5目 定罪被撤銷對罰金令的影響
第5節 名聲收益命令
第1目 簽發名聲收益命令
第2目 名聲收益數額
第3目 名聲收益命令如何獲取
第4目 名聲收益命令的實施
第5目 定罪被撤銷對名聲收益命令的影響
第6目 涉及未來名聲收益的名聲收益命令
第6節 來源不明財產命令
第1目 簽發來源不明財產命令
第2目 來源不明財產數額
第3目 如何獲得來源不明財產命令
第4目 來源不明財產命令的執行
第5目 監督
第3章 收集信息
第1節 訊問
第1目 訊問令
第2目 訊問通知
第3目 實施訊問
第4目 犯罪
第2節 出示令
第3節 對金融機構的通知
第4節 監控令
第5節 搜查和扣押
第1目 搜查令
第2目 截停和搜查運輸工具
第3目 對扣押物品的處置
第4目 一般規定
第6節 信息的披露
第4章 管理
第1節 官方受託人的權力和義務
第1目 初步事項
第2目 獲得關於被控制財產的信息
第3目 與被控制財產有關的處置
第4目 撤銷罰金令和名聲收益命令
第5目 雜項規定
第2節 法律援助
第3節 沒收資產賬戶
第1目 賬戶的確立、存入和支付
第2目 來源不明財產的國家合作
第3目 犯罪預防等項目費用
第4目 為犯罪預防等向州和領地撥款
第4節 對被控制財產抵押以確保向聯邦支付特定數額
第5節 在特定領地實施州際命令
第1目 州際令
第2目 州際沒收令
第3目 雜項規定
第5章 雜項規定
第6章 本法的解釋
第1節 一些重要概念的含義
第1目 犯罪收益和工具
第2目 定罪和相關的含義
第3目 其他概念
第2節 詞典
附錄1 由參與州和自治領地收集的信息
第1節 出示令
第2節 對金融機構的通知
第3節 信息的披露
附錄2 與來源不明財產國家合作計劃相關的過渡、適用和保留條款
第1節 總則
第1目 州參照或採納的終止
第2目 停止作為州的犯罪
第2節 《2018年來源不明財產法修正案》
尾注
尾注1——關於尾注
尾注2——縮寫符號說明
尾注3——立法史
尾注4——修正史
尾注5——編輯更改
參考文獻
- ↑ 什麼是知識?,搜狐,2016-08-13
- ↑ 理性,是解決絕大多數問題的關鍵,搜狐,2017-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