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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

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

中文名: 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

組 成: 法院和檢察院

職 責: 法庭上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

首 長: 終審法院院長

目錄

介紹

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是由兩部份組成:法院和檢察院的機構。

[1]

法院

說明

法院為三院三審制,分別為第一審法院,中級法院和終審法院。首長為終審法院院長。2006年現任為岑浩輝

第一審法院

初級法院

民事法庭

刑事起訴法庭

輕微民事案件法庭

刑事法庭

行政法院

中級法院

審判對第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上訴

作為第一審法院審判對若干行政官員的訴訟

終審法院

最高級的審判機關

檢察院

行使檢察職能的司法機關,職責是在法庭上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首長為檢察長。2006年現任為何超明


參考來源

  1. [1],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