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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新區歷史

濱海新區歷史
圖片來自twgreatdaily

濱海新區歷史滨海新区,自1980年代天津市开始“工业东移”大规模开发,1994年成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城市新区,2006年成为国家级新区,至2009年由经济区转型为行政区。

目录

介紹

1994年3月,天津市决定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的基础上“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滨海新区”。经过天津市10余年自主发展后,滨海新区在2005年开始被写入“十一五”规划并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成为国家重点支持开发开放的国家级新区。2009年,天津市撤销滨海新区所涵盖的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将其合并为新的行政区,标志着滨海新区由经济区成为独立的行政区划。

整体开发之前

滨海新区历史上曾是退海之地。

1984年3月26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联合召开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建议进一步开放天津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作为中国实行对外开放的一个新的重要步骤。1984年4月13日至4月15日,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就落实中央关于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精神的问题召开该年度第一次常委扩大会议。1984年6月21日至6月30日,中共天津市委召开该年度第二次常委扩大会议,重点讨论天津市对外开放和关于天津开发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模式。这次会议之后,天津开发区的筹建工作进入了实施阶段。1984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倪志福国务委员谷牧先后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选址处进行考察,并批准天津开发区动工建设。1984年12月6日,国务院对《关于天津市贯彻中央十三号文件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报告》作出重要批复:“同意天津市在原塘沽盐场三分场兴办经济开发区。开发区的地域位置,东起海防路,西至京山线,南到计划修建的高速公路,北靠北塘镇,总面积三十三平方公里。”1984年12月6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第一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在天津东部沿海的盐碱荒滩上建立。

1985年9月20日,国务院特区办公室批复了天津市人民政府的报告,同意对天津开发区地域进行调整。调整后地域界限为东起海防路,西至京山线,北靠北塘镇储潮库,南至新港四号路,面积仍为33平方公里。

1984年,天津市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天津港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问题的请示》。5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天津港实行体制改革试点的批复》,同意天津港自1984年6月1日起至1986年底实行体制改革试点,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全国港口的制度改为天津市和交通部双重领导,以天津市领导为主,港口管理逐步政企分开,基层单位独立经营;在财政方面,实行“以收抵支,以港养港”的政策,扩大天津港经营自主权。天津港成为中国第一个下放地方管理的港口。这一改革,有利于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旅客、货主、船公司提供全面服务,推动港口由封闭型生产向开放型经营管理转化,同时使港口在基本建设上既可以得到交通部的直接支持,又可在港口与地方关系上得到天津市政府的支持,有利于港口自身的发展和港口与地区经济融合。1986年底试行办法期满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对天津港延长实行“以港养港”办法的请示》,于1986年8月29日得到国务院批复和同意。

1986年8月21日-23日,时任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和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先后到天津视察天津开发区、天津港等。在视察天津开发区时,邓小平亲笔题写“开发区大有希望”的题词[1]。同时,邓小平指出天津“在港口和市区之间有这么多荒地,这是个很大的优势,我看你们潜力很大。可以胆子大点,发展快点”。邓小平就天津港管理体制改革表示:“天津港下放两年来经济效益显著提高。人还是这些人,地还是这块地,一改革,效益就上来了。无非是给了他们权,其中最重要的是用人权”。

天津市战略阶段

1990年4月18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在上海宣布开发浦东新区成为国家战略时,滨海新区则完全是天津的“自费革命”,自我命名,自主规划、建设和举全市之力发展的。

1991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天津港保税区正式设立。[2]1992年,摩托罗拉宣布在天津开发区投资1.2亿美元建设生产基地,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首个外资独资也是外资投资额最大的项目并在社会上引起轰动。

1994年3月,天津市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的基础上“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滨海新区”。此后,天津市便开始工业等产业的战略东移,举全市之力打造滨海新区,这也是天津东部沿海的开发区域第一次以“滨海新区”这一整体区域的概念出现。同时,天津市成立了滨海新区建设领导小组。1995年,又增加了滨海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设置,2000年正式组建了滨海新区工委和管委会。天津市政府指定将这片未开发的区域建设成工业发展的热点,并给予其特殊政策和激励机制去达到此项目标。随着发展,滨海新区被期望不断提升整个渤海湾地区及更广区域的经济发展。

2004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天津代表团以全团代表的名义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恳请国务院批准天津市滨海新区整体发展规划的提案》[3]。2004年4月,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根据两会提案先后两次对滨海新区进行专题调研,撰写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天津滨海新区在振兴环渤海区域经济中的作用》的报告,建议中央政府在规划审批、项目审批、土地利用、财政税收、自由贸易区建设等方面,给予天津滨海新区更灵活、更优惠的政策扶持,带动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4]。2004年11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调研报告上批示:“规划和建设好天津滨海新区,不仅关系天津的长远发展,而且对于振兴环渤海区域经济有着重要作用。”2005年3月1日,全国政协记者通气会上新闻发言人吴建民说,作为2004年全国政协的重点调研成果,关于进一步发挥天津滨海新区作用的报告,受到中央政府高度重视[5]。结束了之前的十余年间,天津在中央历次区域政策调整中未得到过重视和政策支持的局面。

參考文獻

  1. 邓小平题词趣闻. 人民网. [2011年2月14日]. 
  2. 天津港保税区(海港) 区情概况. 天津港保税区(海港). [2014-0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4). 
  3. 自费发展11年,天津滨海新区追要特区编制名分. 网易. 2005年3月24日 [2011年2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1月1日). 
  4.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天津滨海新区在振兴环渤海区域经济中的作用》,2004年
  5. 自费发展11年 天津滨海新区追要特区编制名分. 网易. 2005年3月24日 [2011年2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