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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反示威法

烏克蘭反示威法
圖片來自tvbs

烏克蘭反示威法指十項限制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的法律。2014年1月16日,烏克蘭最高拉達通過該項法案,史稱「黑色星期四」,並於次日在自11月開始的大規模反政府抗議活動的浪潮下,總統維克托·亞努科維奇簽署法令。法律被親歐盟運動示威者、非政府組織、學者和烏克蘭媒體統稱為「獨裁統治的法律」(закони про диктатуру)。

西方國家批評法律凸顯出烏克蘭不民主的本質以及明顯想遏制抗議、言論自由和非政府組織活動權利的能力。媒體和學者稱法律為「霸王法律」 ,蒂莫西·斯奈德聲稱他們高效地確立一個獨裁統治的國家。法律在國際上遭到廣泛譴責,美國國務卿約翰·克里稱法律反民主。

法律由國會議員Vadym Kolesnychenko和地區黨[1] 主席Volodymyr Oliynyk擬定,受到地區黨和共產黨組成的投票集團和一些獨立議員的支持。法律違反程序。新法律生效後,內政部部長維塔利·扎爾哈琴科承諾「每項犯罪都會被我方嚴懲。」

2014年1月28日,議會取消九項反示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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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地區黨,peo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