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的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1]。
目录
主要职责
(二)组织拟定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地方铁路、民航产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2]、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养护。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组织协调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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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天职国际,2010-04-16
- ↑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多措并举做好危运工作 ,搜狐,2015-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