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焕成
焦焕成 |
焦焕成,男,汉族,1964年2月参加工作,196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年2月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先后任服务司副司长、司长。1994年5月任副局长、党组成员,1997年5月任局长、党组书记。2002年7月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2007年9月13日,任中共国务院机关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
目录
基本内容
人物履历
1964.02——1964.10,山西省昔阳县公安局干事;
1964.10——1971.01,山西省昔阳县赵壁公社、大寨公社团委书记;
1971.01——1973.06,中共山西省昔阳县委办公室干事;
1973.06——1973.11,共青团山西省昔阳县委书记;
1973.11——1983.02,山西省昔阳县人民武装部干事、副部长(1973.11—1982.11任陈永贵同志秘书);
1983.02——1988.08,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劳动服务公司干部、副经理(其间:1985.08—1988.06在中央党校附设函授学院大专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88.08——1990.0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谊宾馆副总经理;
1990.03——1991.08,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谊宾馆总经理;
1991.08——1992.11,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司副司长;
1992.11——1994.05,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司司长;
1994.05——1997.05,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1995.09—1995.11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7.05——2002.07,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1.09—2001.11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2.07——2003.02,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3.02——2007.09,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兼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1.09—2004.07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7.09——2015.10,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兼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正部长级)。
是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六届中纪委委员,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
职务任免
2015年10月20日,国管局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中共中央关于国管局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1]焦焕成已到任职年龄,不再担任国管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2015年10月27日,被免去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其他经历
2016年3月,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参考文献
- ↑ 焦焕成组长带队调研督察整改情况 为群众保护好良好生态环境,甘肃日报, 19-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