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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的自述(馬克·吐溫作品)

《狗的自述》是美國作家馬克·吐溫寫的短篇小說。

目錄

原文

我的父親是個「聖伯爾納種」,我的母親是個「柯利種」,可是我是個「長老會教友」。我母親是這樣給我說的。這些微妙的區別我自己並不知道。在我看起來,這些名稱都不過是些派頭十足可是毫無意義的字眼。我母親很愛這一套。她喜歡說這些,還喜歡看看別的狗顯出驚訝和忌妒的神氣,好像在驚訝她為什麼受過這麼多教育似的。可是這其實並不是什麼真正的教育,不過是故意賣弄罷了:她是在吃飯的屋子裡和會客室里有人談話的時候在旁邊聽,又和孩子們到主日學校去,在那兒聽,才把這些名詞學會的。每逢她聽到了一些深奧的字眼,她就翻來覆去地背好幾遍,所以她能把它們記住,等後來在附近一帶開起講學間的會來,她就把它們搬出來唬人,叫別的狗通通吃一驚,而且不好受,從小狗兒一直到猛狗都讓她唬住了,這就使她沒有枉費那一番心血。要是有外人,他差不多一定要懷疑起來,他在大吃一驚、喘過氣來之後,就要問她那是什麼意思。她每次都答覆人家。這是他決沒有料得到的,原來他以為可以把她難住;所以她給他解釋之後,他反而顯得很難為情,雖然他原來還以為難為情的會是她。其他的狗都等着這個結局,而且很高興,很替她得意,因為他們都有過經驗,早知道結局會是怎樣。

她把一串深奧字眼的意思告訴人家的時候,大家都羨慕得要命,隨便哪只狗也不會想到懷疑這個解釋究竟對不對。這也是很自然的,因為第一呢,她回答得非常快,就好像是字典說起話來了似地,還有呢,他們上哪兒去弄得清楚這究竟對不對呀?因為有教養的狗就只有她一個,後來我長大一些的時候,有一次她把「缺乏智力」這幾個字記熟了,並且在整整一個星期里的各種集會上拚命地賣弄,使人很難受、很喪氣。就是那一次,我發現在那一個星期之內,她在八個不同的集會上被人問到這幾個字的意思,每次她都衝口而出地說了一個新的解釋,這就使我看出了她與其說是有學問,還不如說是沉得住氣,不過我當然並沒有說什麼。她有一個名詞經常現成地掛在嘴上,像個救命圈似的,用來應付緊急關頭,有時候猛不提防她有了被衝下船去的危險,她就把它套在身上——那就是「同義詞」這個名詞。

當她碰巧搬出幾個星期以前賣弄過的一串深奧的字眼來,可是她把原來準備的解釋忘到九霄雲外去了的時候,要是有個生客在場,那當然就要被她弄得頭昏眼花,過一兩分鐘之後才清醒過來,這時候她可是調轉了方向,又順着風往另外一段路程上飄出去了,料不到會有什麼問題,所以客人忽然招呼她,請她解釋解釋的時候,我就看得出她的帆篷鬆了一會兒勁(我是惟一明白她那套把戲的底細的狗)——可是那也只耽擱了一會兒——然後馬上就鼓起了風,鼓得滿滿的,她就像夏天那樣平靜地說道,「那是『額外工作』的同義詞」,或是說出與此類似的嚇壞人的一長串字,說罷就逍遙自在地走開,輕飄飄地又趕另一段路程去了。她簡直是非常稱心如意,你知道吧,她把那位生客摔在那兒,顯得土頭土腦、狼狽不堪,那些內行就一致把尾巴在地板上敲,他們臉上也改變了神氣,顯出一副歡天喜地的樣子。

關於成語也是一樣。要是有什麼特別好聽的成語,她就帶回一整句來,賣弄六個晚上、兩個白天,每次都用一種新的說法解釋它——她也不得不這麼辦,因為她所注意的只是那句成語;至於那是什麼意思,她可不大在乎,而且她也知道那些狗反正沒有什麼腦筋,抓不着她的錯。咳,她才真是個了不起的角色哩!她這一套弄得非常拿手,所以她一點也不擔心,她對於那些糊塗蟲的無知無識,是有十分把握的。她甚至還把她聽到這家人和吃飯的客人說得哈哈大笑的小故事也記住一些;可是照例她老是把一個笑話裡面的精彩地方胡 湊到另外一個裡面去,而且當然是湊得並不合適,簡直莫明其妙;她說到這種地方的時候,就倒在地板上打滾,大笑大叫,就像發了瘋似的,可是我看得出她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麼她說的並不像她當初聽見人家說的時候那麼有趣。不過這並不要緊;別的狗也都打起滾來,並且汪汪大叫,個個心裡都暗自為了沒有聽懂而害臊,根本就不會猜想到過錯不在他們,而是誰也看不出這裡面的毛病。

從這些事情,你可以知道她是個相當受面子和不老實的角色;可是她還是有些長處,我覺得那是足以與她的缺點相抵的。她的心眼兒很好,態度也很文雅,人家有什麼對不住她的事,她從來就不記恨,老是隨隨便便不把它放在心上,一下子就忘了;她還教她的孩子們學她那種好脾氣,我們還從她那兒學會了在危急的時候表現得勇敢和敏捷,決不逃跑,無論是朋友或是生人遭到了危險,我們都要大膽地承當下來,盡力幫助人家,根本不考慮自己要付出多大的代價。而且她教我們還不是光憑嘴說,而是自己做出榜樣來,這是最好的辦法,最有把握,最經得久。啊,她乾的那些勇敢的事和漂亮的事可真了不起!她真能算是一個勇士;而且她還非常謙虛——總而言之,你不能不佩服她,你也不能不學她的榜樣;哪怕是一隻「查理士王種」的長耳狗和她在一起,也不能老是完全瞧不起她。所以,您也知道,她除了有教養而外,還是有些別的長處哩。

後來我長大了的時候,我就被人賣了,讓別人帶走,從此以後就再也沒有看見她了。她很傷心,我也是一樣,我們倆都哭了;可是她極力安慰我,說是我們生到這個世界上來是為了一個聰明和高尚的目的,必須好好地盡我們的責任。決不要發牢騷,我們碰到什麼日子就過什麼日子,要儘量顧到別人的利益,不管結果怎樣;那不是歸我們管的事情。她說凡是喜歡這麼辦的人將來在另外一個世界裡一定會得到光榮和漂亮的報酬,我們禽獸 雖然不到那兒去,可是規規矩矩過日子,多做些好事情,不圖報酬,還是可以使我們短短的生命很體面和有價值,這本身就可以算是一種報酬。這些道理是她和孩子們到主日學校去的時候隨時聽到的,她很用心地通通記在心裡,比她記那些字和成語都更加認真;而且她還下了很深的工夫研究過這些道理,為的是對她自己和對我們都有好處。你可以從這兒看得出她腦子裡雖然有些輕浮和虛榮的成分,究竟還是聰明和肯用心思的。

於是我們就互相告別,含着眼淚彼此最後看了一眼。她最後囑咐我的一句話——我想她是特意留在最後說的,好叫我記得清楚一些——是這樣的:「為了紀念我,如果別人遇到危險的時候,你就不要想到自己,你要想到你的母親,照她的辦法行事。」

你想我會忘記這句話嗎?不會的。

那真是個有趣的家呀!——我那新的家。房子又好又大,還有許多圖畫和精巧的裝飾,講究的家具,根本沒有陰暗的地方,處處的五顏六色都有充分的陽光照得非常鮮亮;周圍還有很寬敞的空地,還有個大花園——啊,那一大片草坪,那些高大的樹,那些花,說不完!我在那兒就好像是這一家人裡面的一分子,他們都愛我,把我當成寶貝,而且並沒有給我取個新名字,還是用我原來的名字叫我,這個名字是我母親給我取的——愛蓮·麥弗寧——所以我覺得它特別親愛。她是從一首歌里找出來的。格萊夫婦也知道這首歌,他們說這個名字很漂亮。

格萊太太有30歲,她非常漂亮、非常可愛,那樣子你簡直想像不出;莎第10歲,正像她媽媽一樣,簡直是照她的模樣做出來的一份苗條可愛的仿製品,背上垂着赭色的辮子,身上穿着短短的上衣;娃娃才一周歲,長得胖胖的,臉上有酒窩,他很喜歡我,老愛拉我的尾巴,抱我,並且還哈哈大笑地表示他那天真爛漫的快樂,簡直沒有個夠;格萊先生38歲,高個子,細長身材,長得很漂亮:頭前面有點禿,人很機警,動作靈活,一本正經,辦事迅速果斷,不感情用事,他那副收拾得整整齊齊的臉簡直就像是閃耀着冷冰冰的智慧的光!他是一位有名的科學家。我不知道科學家是什麼意思,可是我母親一定知道這個名詞怎麼用法,知道怎麼去賣弄它,叫別人佩服。她會知道怎麼去拿它叫一隻捉耗子的小狗聽了垂頭喪氣,把一隻哈巴狗嚇得後悔它不該來。可是這個名詞還不是最好的;最好的名詞是實驗室。要有一個實驗室肯把所有的狗脖子上拴着繳稅牌的頸圈都取下來,我母親就可以組織一個托辣斯來辦這麼一個實驗室。實驗室並不是一本書,也不是一張圖畫,也不是洗手的地方——大學校長的狗說是這麼回事,可是不對,那叫做盥洗室;實驗室是大有區別的,那裡面擱滿了罐子、瓶子、電器、五金絲和稀奇古怪的機器;每個星期都有別的科學家到那兒來,坐在那地方,用那些機器,大家還討論,還做他們所謂什麼試驗和發現;我也常常到那兒來,站在旁邊聽,很想學點東西,為了我母親,為了好好地紀念她,雖然這對我是件痛苦的事,因為我體會到她一輩子耗費了多少精伸,而我可一點也學不到什麼;無論我怎麼努力,我聽來聽去,根本就一點也聽不出所以然來。

平時我躺在女主人工作室的地板上睡覺,她溫 柔地把我用來當作一條墊腳凳,知道這是使我高興的,因為這也是一種撫愛;有時候我在育兒室里呆上個把鐘頭,讓孩子們把我的頭髮弄得亂蓬蓬的,使我很快活;有時候娃娃睡着了,保姆為了娃娃的事情出去幾分鐘,我就在娃娃的小床 旁邊看守一會;有時候我在空地上和花園裡跟莎第亂跳亂跑一陣一直玩到我們都精疲力盡,然後我就在樹蔭底下的草地上舒舒服服地睡覺,同時她在那兒看書;有時候我到鄰居的狗那兒去拜訪拜訪他們——因為有幾隻非常好玩的狗離我們不遠,其中有一隻很漂亮、很客氣、很文雅的狗,他是一隻捲毛的「愛爾蘭種」獵狗,名字叫做羅賓·阿代爾,他也和我一樣,是個「長老會教友」,他的主人是個當牧師的蘇格蘭人。

我們那個人家的僕人都對我很和氣,而且很喜歡我,所以,你也看得出,我的生活是很愉快的。天下再不會有比我更快活、更知道感恩圖報的狗了。我要給自己說這種話,因為這不過是說的事實:我極力循規蹈矩,多做正經事,不辜負我母親的慈愛和教訓,儘量換取我所得到的快樂。

不久我就生了小狗娃,這下子我的幸福可到了極點,我的快樂簡直是齊天了。它是走起路來一搖一擺的一個最可愛的小傢伙,身上的毛長得又光滑、又柔軟,就像天鵝絨似的,小腳爪長得非常特別、非常好玩,眼睛顯得非常有感情,小臉兒天真活潑,非常可愛;我看見孩子們和他們的母親把它愛得要命,拿它當個活寶貝,無論它做出一種什麼絕妙的小動作,他們都要大聲歡呼,這真使我非常得意。我好像覺得生活實在是太痛快了,一天到晚老是……

隨後就到了冬天。有一天我在育兒室里擔任守衛。這就是說,我在床 上睡着了。娃娃也在小床 上睡着了,小床 和大床 是並排的,在靠近壁爐那一邊。這種小床 上掛着一頂很高的羅紗尖頂帳子,里外都看得透。保姆出去了,只剩下我們這兩個瞌睡蟲。燃燒的柴火迸出了一顆火星,掉在帳子的斜面上。我猜這以後大概是過了一陣沒有動靜,然後娃娃才大叫一聲,把我驚醒過來,這時候帳子已經燒着了,直向天花板上冒火焰!我還沒有來得及想一想,就嚇得跳到地下來,一秒鐘之內就快要跑到門口了;可是在這後面的半秒鐘里,我母親臨別的教訓就在我耳朵里響起來了,於是我又回到床 上。我把頭伸進火焰里去,銜住娃娃的腰帶把他拉出來,拖着他往外跑,我們倆在一片煙霧裡跌倒在地下;我又換個地方把他銜着,拖着那尖叫的小傢伙往外跑,一直跑出門口。跑過過道里拐彎的地方,還在不停地拖,我覺得非常興奮、快活和得意,可是這時候主人的聲音大嚷起來:

「快滾開,你這該死的畜生!」我就跳開來逃避;可是他快得出奇,一下就追上了我,拿他的手杖狠狠地打我,我這邊躲一下,那邊躲一下,嚇得要命,後來很重的一棍打在我的前左腿上,打得我直叫喚,一下子倒在地下,不知怎麼好;手杖又舉起來要再打,可是沒有打下來,因為保姆的聲音拚命地嚷起來了,「育兒室着火啦!」主人就往那邊飛跑過去,這樣我才保住了別的骨頭。

真是痛得難受,不過沒有關係,我一會兒也不能耽擱,他隨時都可能回來;所以我就用三條腿一瘸一瘸地走到過道的那一頭,那兒有一道漆黑的小樓梯,通到頂樓上去,我聽說那上面放着一些舊箱子之類的東西,很少有人上那兒去。我勉強爬上樓,然後在黑暗中摸索着往前走,穿過一堆一堆的東西,鑽到我所能找到的一個最秘密的地方藏起來。在那兒還害怕,真是太傻,可是我還是害怕;我簡直怕得要命,只好拚命忍住,連小聲叫喚都不敢叫一聲,雖然叫喚叫喚是很舒服的,因為,您也知道,那可以解解痛。不過我可以舐一舐我的腿,這也是有點好處的。

樓下亂轟轟的,一直經過半個鐘頭的工夫,有人大聲嚷,也有飛快跑的腳步聲,然後又沒有動靜了。總算清靜了幾分鐘,這對我的精神上是很痛快的,因為這時候我的恐懼心理漸漸平定下來了;恐懼比痛苦還難受哩——啊,難受得多。然後又聽到一陣聲音,把我嚇得渾身發抖。他們在叫我——叫我的名字——還在找我哩!

這陣喊聲因為離得遠,不大聽得清楚,可是這並沒有消除那裡面的恐怖成分,這是我從來沒有聽到過的最可怕的聲音。樓下的喊聲處處都跑到了:經過所有的過道,到過所有的房間,兩層樓和底下那一層和地窖通通跑遍了;然後又到外面,越跑越遠——然後又跑回來,在整幢房子裡再跑過一遍,我想大概是永遠永遠不會停止的。可是後來總歸還是停止了,那時候頂樓上模模糊糊的光線早已被漆黑的暗影完全遮住,過了好幾個鐘頭了。

然後在那可喜的清靜之中,我的恐懼心理慢慢地消除了,我才安心睡了覺。我休息得很痛快,可是朦朧的光還沒有再出來的時候,我就醒了:我覺得相當舒服,這時候我可以想出一個主意來了。我的主意是很好的;那就是,走後面的樓梯悄悄地爬下去,藏在地窖的門背後,天亮的時候送冰的人一來,我就趁他進來把冰往冰箱裡裝的時候溜出去逃跑;然後我又整天藏着,到了晚上再往前走;我要到……唉,隨便到什麼地方吧,只要是人家不認識我,不會把我出賣給我的主人就行。這時候我幾乎覺得很高興了;隨後我忽然想起:咳,要是丟掉了我的小仔仔,活下去還有什麼意思呀!

這可叫人大失所望。簡直沒有辦法:我明白這個情形;只好呆在原來的地方;呆下去,等待着,聽天由命——那是不歸我管的事情;生活就是這樣——我母親早就這樣說過了。後來——唉,後來喊聲又起來了。於是我一切的憂愁又回到心頭。我心裡想,主人是決不會饒我的。我不知道究竟是於了什麼事情,使他這麼痛恨、這麼不饒我,不過我猜那大概是狗所不能理解的什麼事情,人總該看得清楚,反正是很糟糕的事吧。

他們老在叫了又叫——我好像覺得叫了好幾天好幾夜似的。時間拖得太久,我又餓又渴,簡直難受得要發瘋,我知道我已經很沒有勁了。你到了這種情形的時候,就睡得很多,我也就大睡特睡起來。有一次我嚇得要命地醒過來——我好像覺得喊聲就在那頂樓里!果然是這樣;那是莎第的聲音,她一面還在哭;可憐的孩子,她嘴裡叫出我的名字來,老是雜着哭聲,後來我聽見她說:

「回我們這兒來吧——啊,回我們這兒來吧,別生氣——你不回來,我們真是太……」這使我非常高興,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感激得什麼似的,突然汪汪地叫了一聲,莎第馬上就從黑暗中和廢物堆里一顛一跌地鑽出去,大聲嚷着讓她家裡的人聽見,「找到她啦,找到她啦!」

以後的那些日子——哈,那才真是了不得哩。莎第和她母親和僕人們——咳,他們簡直就像是崇拜我呀。他們似乎是無論給我鋪一個多好的床 ,也嫌不夠講究;至於吃的東西呢,他們非給我弄些還不到時令的稀罕野味和講究的食品,就覺得不滿意;每天都有朋友和鄰居們成群地到這兒來聽他們說我的「英勇行為」——這是他們給我所於的那樁事情取的名稱,意思就和「農業」一樣。我記得有一次我母親把這個名詞帶到一個狗窩裡去賣弄,她就是這麼解釋的,可是她沒有說「農業」是怎麼回事,只說那和「壁間熱」是同義詞。格萊太太和莎第給新來的客人說這個故事,每天要說十幾遍,她們說我冒了性命的危險救了娃娃的命,我們倆都有火傷可以證明,於是客人們就抱着我一個一個地傳過去,把我摸一摸、拍一拍,大聲稱讚我,您可以看得出莎第和她母親的眼睛裡那種得意的神氣;人家要是問起我為什麼瘸了腿,她們就顯得不好意思,趕快轉換話題,有時候人家把這樁事情問來問去,老不放鬆她們,我就覺得她們簡直好像是要哭似的。

這還不是全部的光榮哩;不,主人的朋友們來了,整整20個最出色的人物,他們把我帶到實驗室里,大家討論我,好像我是一種新發現的東西似的;其中有幾個人說一隻畜生居然有這種表現真是了不起,他們說這是他們所能想得起的最妙的本能的表現;可是主人勁頭十足地說,「這比本能高得多;這是理智,有許多人雖然是因為有了理智,可以得天主的拯救,和你我一同升天,可是他們的理智還不及命中注定不能升天的小畜生這麼個可憐的傻東西哩;」他說罷就大笑起來,然後又說,「咳,你看看我吧——我真是可笑!好傢夥,我有了那麼了不得的聰明才智,可是我所推想得到的不過是認為這隻狗發了瘋,要把孩子弄死,其實要不是這個小傢伙的智力——這是理智,實在的!——要是沒有它的理智,那孩子早就完蛋啦!」

他們翻來覆去地爭論,我就是爭論的中心和主題,我希望我母親能夠知道我已經得到了這種了不起的榮譽;那一定會使她很得意的。

然後他們又討論光學,這也是他們取的名詞,他們討論到腦子受了某種傷是不是會把眼睛弄睹這個問題,可是大家的意見不一致,他們就說一定要用實驗來證明才行;其次他們又談到植物,這使我很感興趣,因為莎第和我在夏天種過一些種子——你要知道,我還幫她挖了些坑哩——過了許多大,就有一棵小樹或是一朵花長出來,真不知怎麼會有這種事情;可是竟有這麼回事,我很希望我能說話——那我就要把這個告訴那些人,讓他們看看我懂得多少事情,我對這個問題一定會興頭很大;可是我對於光學並不感興趣;這玩意兒怪沒有意思,後來他們又談到這上面的時候,我就覺得很討厭,所以就睡着了。

不久就到了春天,天氣很晴朗,又爽快,又可愛,那位漂亮的母親和她的孩子們拍拍我和小狗娃,給我們告別,他們出遠門到親戚家去了。男主人沒有工夫陪我們,可是我們倆在一起玩,日子還是過得很痛快,僕人們都很和氣,和我們很要好,所以我們一直都很快活,老是計算着日子,等着女主人和孩子們回來。

後來有一天,那些人又來了,他們說,現在要實驗,於是他們就把狗娃帶到實驗室里去,我也就用三隻腿瘸着走過去,心裡覺得很得意,因為人家看得起小狗娃當然是使我高興的事。他們討論一陣之後就實驗,後來小狗娃忽然慘叫了一聲,他們把它放在地下,它就一歪一倒地亂轉,滿頭都是血,主人拍着手大聲嚷道:

「你看,我贏啦——果然不錯吧!他簡直瞎得什麼也看不見啦!」

他們大家都說:

「果然是這樣——你證明你的理論了,從今以後,受苦的人類應該感謝你的大功勞,」他們把他包皮圍起來,熱烈地和他握手,表示感謝,並且還稱讚他。

可是這些話我差不多都沒有聽見,因為我馬上就往我的小寶貝那兒跑過去,到它所在的地方和它挨得緊緊的,舐着它的血,它把它的頭靠着我的頭,小聲地哀叫着,我心裡很明白,它雖然看不見我,可是在它那一陣痛苦和煩惱之中,能夠感覺到它的母親在挨着它,那對它也還是一種安慰。隨後不久它就倒下去了,它那柔軟的鼻子放在地板上,它安安靜靜的,再也不動了。

一會兒主人停止了討論,按按鈴把僕人叫進來,吩咐他說,「把它埋在花園裡遠遠的那個犄角里,」說罷又繼續討論,我就跟在僕人後面趕快走,心裡很痛快、很輕鬆,因為我知道小狗娃這時候已經睡着了,所以就不痛了。我們一直走到花園裡最遠的那一頭,那是孩子們和保姆跟小狗娃和我夏天常在大榆樹的樹蔭底下玩的地方,僕人就在那兒挖了一個坑,我看見他打算把小狗娃栽在地下,心裡很高興,因為它會長出來,長成一個很好玩、很漂亮的狗,就像羅賓·阿代爾那樣,等女主人和孩子們回家來的時候,還要妙不可言地叫他們喜出望外;所以我就幫他挖,可是我那隻瘸腿是僵的,不中用,您知道吧,您得使兩條腿才行,要不然就沒有用。僕人挖好了坑,把小羅賓埋起來之後,就拍拍我的頭,他眼睛裡含着淚,說道:

「可憐的小狗兒,你可救過他的娃娃的命哪。」

我已經守了整整兩個星期,可是他並沒有長出來!後一個星期里,有一種恐怖不知不覺地鑽到我心裡來了。我覺得這事情有些可怕。我也不知道究竟是怎麼回事,可是這種恐懼叫我心裡發煩,僕人們儘管拿些最好的東西給我吃,可是我吃不下;他們很心疼地撫愛我,甚至晚上還過來,哭着說:「可憐的小狗兒——千萬不要再守在這兒,回家去吧;可別叫我們心都碎啦!」這些話更把我嚇壞了,我准知道是出了什麼毛病。我簡直沒有勁了;從昨天起,我再也站不起來了。最後這個鐘頭裡,僕人們望着正在落山的太陽,夜裡的寒氣正在開始,他們說了一些話,我都聽不懂,可是他們的話有一股使我心裡發冷的味道。

「那幾個可憐的人啊!他們可不會想到這個。明天早上他們就要回家來,一定會關心地問起這個干過勇敢事情的狗兒,那時候我們幾個誰有那麼硬的心腸,能把事實告訴他們呢:『這位無足輕重的小朋友到了那不能升天的畜生們所去的地方去啦。』」[1]

作者簡介

馬克·吐溫(Mark Twain,1835年11月30日-1910年4月21日 ),原名薩繆爾·蘭亨·克萊門(Samuel Langhorne Clemens),美國作家、演說家,「馬克·吐溫」是他的筆名,原是密西西比河水手使用的表示在航道上所測水的深度的術語

馬克·吐溫是美國批判現實主義文學的奠基人,一生寫了大量作品,體裁涉及小說、劇本、散文、詩歌等各方面。從內容上說,他的作品批判了不合理現象或人性的醜惡之處,表達了這位當過排字工人和水手的作家強烈的正義感和對普通人民的關心;從風格上說,專家們和一般讀者都認為,幽默和諷刺是他的寫作特點。他經歷了美國從初期資本主義到帝國主義的發展過程,其思想和創作也表現為從輕快調笑到辛辣諷刺再到悲觀厭世的發展階段,前期以辛辣的諷刺見長,到了後期語言更為暴露激烈。[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