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角龍屬
獨角龍屬(屬名:Monoclonius)是種角龍亞目恐龍,是由愛德華·德林克·科普(Edward Drinker Cope)在1876年所命名,發現於加拿大蒙大拿州的朱迪斯河組,年代為晚白堊紀。獨角龍常與尖角龍產生混淆,有些人員認為牠們屬於同一種生物的不同性別或年齡。
目錄
詞源
在大眾認知裡,獨角龍的屬名意為「單一的角」,意指這種恐龍的單一鼻角。實際上,獨角龍的屬名意為「單一的根部」,指的是牙齒只有一個齒根。在1876年,愛德華·德林克·科普於同份研究命名了獨角龍、雙芽龍(Diclonius),科普根據單一齒根、兩個齒根而命名這兩種恐龍。他認為雙芽龍有兩副牙齒,一副用來咀嚼,另一副則是備用牙齒;而獨角龍咀嚼時只能用一副牙齒。在當時,科普認為獨角龍、雙芽龍都是鴨嘴龍類[1]。
歷史
獨角龍是愛德華·德林克·科普所命名的第三種角龍類恐龍,前兩者為奇蹟龍與大師龍,但其中只有獨角龍仍被視為是有效屬。模式標本是在1876年夏季發現於蒙大拿州,與當年六月發生的小大角河戰役發生地點,相距約100公里。雖然該標本並非處於天然的狀態,科普將大部分骨骸挖出,包含頭骨材料與鼻角基部,只缺乏腳掌部位。但因為當時缺乏角龍類恐龍的資料,科普並不清楚這些頭骨與鼻角的真實面目。
在1889年,奧塞內爾·查利斯·馬什(O. C. Marsh)命名了三角龍屬,科普繼而重新檢驗獨角龍的標本。在科普命名厚獨角龍(M. crassus)的同一份研究中,他另外命名了三個新的獨角龍的種。科普提出獨角龍有個大型的鼻角,眼睛上方有兩個較小型的額角,頭頂後方有大型頭盾,上有寬廣的開孔。
稍後,馬什的耶魯大學工作團隊中的約翰·貝爾·海徹爾(John Bell Hatcher),在馬什死後接下了角龍科的專題論文工作,並提及了科普的研究方法。科普鮮少在挖掘現場鑑識標本,經常以多個化石材料所拼湊的骨架來鑑定,而非單一個體的化石。海徹爾重新研究厚獨角龍的模式標本,但頭骨材料中,海徹爾唯一可確定屬於獨角龍的只有頂骨,並發現科普所稱的鱗狀骨與額角不能確定是否屬於獨角龍。
尖角龍爭議
在1889年之後,在蒙大拿州朱迪斯河附近所發現的角龍類恐龍,常被歸類於獨角龍屬。在1902年,勞倫斯·賴博(Lawrence Lambe)根據發現於加拿大的破碎頭骨,命名了三個新的獨角龍的種,這是首次發現的加拿大角龍類恐龍。
在1904年,賴博將道氏獨角龍(M. dawsoni)的第二個標本,個別建立為尖角龍屬。在查爾斯·斯騰伯格(Charles Hazelius Sternberg)發現了新的尖角龍標本後,尖角龍與獨角龍更被確定為兩個獨立的屬。在1914年,巴納姆·布郎(Barnum Brown)重新鑑識尖角龍與獨角龍,並判定科普當年建立的大部分獨角龍的種為無效種,使獨角龍屬只包含一個種,厚獨角龍。布朗認為厚獨角龍是個年紀較大的尖角龍個體,化石曾遭到侵蝕作用,因此尖角龍與獨角龍是同一種動物。
在1915年,賴博公佈一份角龍類恐龍研究,建立了三個新科,並將道氏獨角龍歸類於短角龍,而M. sphenocerus改歸類於戟龍。賴博認為厚獨角龍的化石經過侵蝕作用損害,而且缺乏大部分鼻角,因此無法鑑定。賴博並將布朗建立的M. flexus改歸類於尖角龍的模式種C. apertus。之後,布朗公佈一份亞伯達省尖角龍亞科研究,並首度研究了一副完整的角龍類骨骸,命名為角鼻獨角龍(M. nasicornis)。
布朗與賴博之間的尖角龍/獨角龍爭論持續了數年,直到理查·史旺·納爾(Richard Swann Lull)在1933年公佈一份角龍類恐龍重新鑑識研究。與他在1907年的專題論文不同,納爾這次的研究較少圖片。另外,Lull企圖將當時所有的角龍類化石發現位置尋找出來。納爾將另一個亞伯達省發現的化石歸類於M. flexus,並認為尖角龍是獨角龍的次同物異名,或者是獨角龍的一個亞屬。
在耶魯大學的皮巴第博物館,這個標本以獨特的方式展出,其左半側為化石骨骸,右半側為重建模型。在1940年,查爾斯·斯騰伯格之子依據自1876年之後,蒙大拿州未曾發現獨角龍的化石,因此確定獨角龍只生存於史前的亞伯達省,而獨角龍與尖角龍之間有足夠的差異,應為兩個獨立的屬。獨角龍的化石數量較少,所發現地層的年代較尖角龍為早,似乎顯示獨角龍可能是尖角龍的祖先。
參考文獻
- ↑ Creisler, B.S. Why Monoclonius Cope Was Not Named for Its Horn: The Etymologies of Cope's Dinosaurs. Journal of Vertebrate Paleontology (Journal of Vertebrate Paleontology, Vol. 12, No. 3). September 1992, 12 (3): 313–317. JSTOR 4523455. doi:10.1080/02724634.1992.10011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