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應鵬
王應鵬(?-1536年),字天宇,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寧波府鄞縣(今浙江省寧波市)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正德三年,登進士,1510年接替陈渊任嘉定县知县一职,1514年由陈克宅接任。正德十年,任福建道監察御史[1],巡按福建[2]、清戎八閩兼理鹺政、出按山東。嘉靖元年,調提北直隸學校[3],后任山東道監察御史[4]。嘉靖三年,任河南按察司副使[5]。嘉靖六年,擔任山東按察使[6],后授大理寺少卿。嘉靖七年,擔任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等府兼提督紫荊關[7],后改廵撫山西兼提督鴈門等関[8]。嘉靖十年,升任右副都御史,協理都察院事[9][10]。
目录
參考文獻
- ↑ 明實錄:武宗實錄 ,124卷
- ↑ 明實錄:武宗實錄 ,144卷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11卷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42卷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42卷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80卷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84卷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92卷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129卷
- ↑ (明)焦竑《國朝獻徵錄》(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定齋王公應鵬家傳,卷55):先公王氏諱應鵬字天宇號定齋 正德 丁卯領鄉薦戊辰登 進士 出宰嘉定鋤暴扶傾均差法寬宿逋節民財未嘗妄取片紙暇則進諸生講析經義絃誦渢渢南都魏國公弟徐淮擁眾橫行州縣欺壓居民公執之不少貸吳郡通判縣丞索長稅金公白之當道發其賍巨萬去之廉威茂著自是以事來者咸知檢飭不敢肆明年流賊兵至狼山吏民駭竄公諭安之築城拒守三日而成患捍俗熙民有遺思蒞任三年徵拜監察御史紏劾不避權貴 武宗微行以死爭烏思藏取佛抗疏力諫大學士石齋楊公奪情起復則劾奏之風采凜凜動朝著丁丑清戎八閩兼理鹺政多所興革時鎮守太監崔與福州府四學諸生搆隙公治之既不失守臣之體亦不失諸生之情遂皆帖服崔部下鄭八李鎬憑勢害人阻撓鹽法公擒之貽書戒崔崔感悟禁戢民恃不擾侍御熊君嘗薦之朝庚辰秋出按山東務持大體决疑獄數十極明允鏟邪植艮風行齊魯一時郡縣長吏悚息不敢事操切 武宗南巡勢實叢脞而公從容籌應無遺壬午春督學畿內深以文風士習為慮嘗進諸生語曰學 莫先立志近世士習見儕輩中有篤學好古或以善行名世者輒指摘非議必欲於無過中求其有過其剋忌私小庸劣無志徒自絕於君子耳又曰國初氣化渾厚士有實學故發為文者論事析理足裨世教近來文體衰薄動以古書字句相模擬求其中則索然無有不惟文不成體學不成章往往居官任職垂則事皆學術之禍也公以是敷教不踰年士習改觀以順天府庠生多淹滯奏廣廩增士益感奮繼擢河南臬副仍督學政而兩河之學者至今思之猶畿內焉擢大理少卿遷都察院僉都御史巡撫畿甸整飭邊備上便宜數十言達軍王朝相等弄兵公殲滅之以聞賜白金文綺被敕獎勵公辭謝曰願陛下留以待有功其謙讓如此未幾晉寇據險倡亂官兵不能制 上震怒易撫臣朝議得公者而後可改公巡撫山西合河南兵討賊公忠義才智先聲赫赫不費一矢而俘擒元惡聲震晉陽奏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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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渊 |
嘉定县知县 1510年-1514年 |
繼任: 陈克宅 |
前任: 常道 |
明朝山西巡撫 1528年 |
繼任: 劉大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