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掞
王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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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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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裔 | 汉族 | |
出生 | 顺治二年(1645年) | |
逝世 | 雍正六年(1728年)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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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王掞
生平
入仕
康熙九年(1670年)甲戌科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深得掌院学士熊赐履器重。迁左赞善,充任日讲起居注官。因病休养八年,起为右赞善。后出督浙江学政,革除积弊,提拔才俊。累迁侍读学士。康熙三十年(1691年),破格提拔为内阁学士。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迁户部侍郎,直经筵讲席。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调吏部,整顿弊政,偕同尚书范承勋、王鸿绪督修高家堰河工。[1]
位极人臣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王掞升任刑部尚书。历官工部、兵部、礼部尚书。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授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仍直经筵。次年,主持会试。[2]
立储风波
当时圣祖年事已高,皇太子允礽已废,皇储未定。王掞年愈古稀,自以屡受国恩,又念及曾祖王锡爵在明神宗时曾因力主建储而蒙受骂名,遂欲承祖之志。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密奏请求圣祖立储。疏上之后,留中不发。同年冬,御史陈嘉猷等八人又论及此事,圣祖不悦,于是将御史奏本连同王掞一并发往内阁,下令惩处。与王掞不和者趁机拟定严惩,王掞在宫门之外不敢入朝。圣祖环顾左右,问道:“王掞何在?”李光地答其在宫门待罪。圣祖称王掞言之有理,只是不应令御史同奏,效彷晚明恶习,不应拟重罪,并召其面见。王掞闻命连忙进入,免冠谢罪。圣祖招其跪在御榻之前,秘语良久,内容不为人知。[3]
康熙六十年(1721年)春,王掞再次疏论前事,请求释放二阿哥允礽,言辞激切。随后,御史陶彝等十二人又连名入奏。圣祖怀疑是王掞授意,大怒,召诸王大臣,降旨谴责王掞培植党羽,并斥其欲效彷祖父,以自己为明神宗。圣祖命王大臣传旨诘问王掞,语中已见杀心。满朝文武皆失色,无人敢准备笔砚。王掞在宫门石阶裁纸,以唾濡墨,上奏道:“臣伏见宋仁宗为一代贤君,而晚年立储犹豫,其时名臣如范镇、包拯等,皆交章切谏,须发为白。臣愚,信书太笃,妄思效法古人,实未尝妄嗾台臣共为此奏。”五日之后,圣祖下诏,暂缓议罪,与诸位御史发往西部边陲军前效力。因王掞年老,责成其子王奕清代为前往,为父赎罪。此前,王掞曾密奏请求减免苏州、松江额外税款,留中已久。此次圣祖索性将两疏一并掷还。[4]
晚景
同年冬,圣祖从热河返回京师。王掞在石槽迎驾。圣祖远远望见,特派太监慰问。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元旦,群臣上表恭贺,未列王掞之名。圣祖发表,命添加其名,再为进承。次日,圣祖在太和殿赐宴,再于西暖阁召见王掞,赐坐并慰谕有加。不久,王掞官复原职,视事如故。[5]
雍正元年(1723年),以年老乞休,世宗降旨褒奖,命以原官致仕,仍留在京师担任顾问。雍正三年(1725年),世宗以王掞自称曾在圣祖前奏免苏、松税款,但宫中并无此奏为由,谴责王掞借此事沽名钓誉,又追究二子王奕清、王奕鸿谄附年羹尧,将二人发往军前效力。雍正六年(1728年),王掞病卒,享年八十四岁。乾隆二年(1736年),王奕清方敢在朝中奏请抚恤,高宗命按制赐祭葬。[6]
诗作选摘
【泛舟尚湖】
晴湖似镜平,泼眼绿波明。 鱼队行堪数,凫雏近不惊。
棹移菱叶乱,风静布帆轻。 更喜山光好,周遭最有情。
【望岱】
山色周遭信马蹄,岱宗高峙绝攀跻。巃嵸未许儿孙并,崱屴浑疑星汉齐。
风定天门悬日月,雨收石角挂虹霓。他年定拟穷游屐,秦观峰头倚醉题。
视频
雍正王朝: 废太子王掞死谏, 张廷玉质问提醒, 康熙判得让人叫绝
雍正王朝: 为了帮太子胤礽还债, 王掞拿出自己的积蓄
注释
- ↑ 《清史稿·列传七十三》:王掞,字藻儒,江南太仓人,明大学士锡爵孙。康熙九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为掌院学士熊赐履所器。迁左赞善,充日讲起居注官。以病告八年,起右赞善。提督浙江学政,严剔积弊,所拔多宿学寒畯。龙泉知县茅国玺以印揭荐武童,掞疏劾,国玺坐谴,别疏陈剔除积弊,报闻。累迁侍读学士。三十年,超擢内阁学士。三十三年,迁户部侍郎,直经筵。三十八年,调吏部,禁革临选驳查、临掣买签诸弊,铨政以肃。偕尚书范承勋、王鸿绪督修高家堰河工。
- ↑ 《清史稿·列传七十三》:四十三年,擢刑部尚书。刑部奏谳无汉字供状,掞言:“本朝官制,兼设满、汉,欲其彼此参详。今狱词不录汉语,是非曲直,汉司官何由知之?若随声画诺,几成虚设。嗣后定谳,当满、汉稿并具。”诏报可,着为令。累历工、兵、礼诸部,务总纪纲,持大体。五十一年,授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直经筵如故。五十二年,典会试。其冬,以疾疏辞阁务,温旨慰留。越年春,疾愈,仍入直。孝惠章皇后祔太庙,议者欲祔于孝康章皇后之次,掞曰:“孝康章皇后虽母以子贵,然孝惠章皇后,章皇帝嫡配也,上圣孝格天。曩者太皇太后祔庙时,不以跻孝端文皇后之上,今肯以孝康章皇后跻孝惠章皇后上乎?”礼部不从,上果以为非,令改正。
- ↑ 《清史稿·列传七十三》:时上春秋高,皇太子允礽既废,储位未定。掞年七十馀,自念受恩深,又以其祖锡爵在明神宗朝,以建储事受恶名,欲干其蛊。五十六年,密奏请建储,疏入,留中。是年冬,御史陈嘉猷等八人复以为言,上不悦,遂并发掞疏,命内阁议处。忌掞者欲置重典,掞止宫门外不敢入。上顾左右,问:“王掞何在?”李光地奏掞待罪宫门。上曰:“王掞言甚是,但不宜令御史同奏,蹈明季恶习。汝等票拟处分太重,可速召其来。”掞闻命趋入,免冠谢。上招掞跪御榻前,语良久,秘,人不能知。
- ↑ 《清史稿·列传七十三》:六十年春,群臣请贺万寿,上勿许。掞复疏前事,请释二阿哥,语加激切。既而御史陶彝等十二人连名入奏,上疑出掞意,大怒,召诸王大臣,降旨责掞植党希荣,且谓:“锡爵在明神宗时,力奏建储,泰昌在位,未及数月,天启庸懦,天下大乱,至愍帝而不能守。明之亡,锡爵不能辞其罪。掞以朕为神宗乎?朕初无诛大臣之意,大臣自取其死,朕亦无如何。”令王大臣传旨诘掞,令回奏。时举朝失色,无敢与笔砚者。掞就宫门阶石上裂纸,以唾濡墨,奏言:“臣伏见宋仁宗为一代贤君,而晚年立储犹豫,其时名臣如范镇、包拯等,皆交章切谏,须发为白。臣愚,信书太笃,妄思效法古人,实未尝妄嗾台臣共为此奏。”奏上,越五日,诏缓议罪,与诸御史俱赴西陲军前效力。因掞年老,责其子奕清代往,为父赎罪。先是,掞尝密奏请减苏、松浮粮,言至剀切,疏久留中。至是忤旨,乃与建储奏疏一并掷还。
- ↑ 《清史稿·列传七十三》:是年冬,上自热河还京师。掞迎驾石槽,上望见,遣内侍慰问。六十一年元旦,诸大臣表贺,未列掞名,上发表命列名以进。翌日,赐宴太和殿,再召见西暖阁,赐坐,慰谕有加。寻起原官,视事如故。
- ↑ 《清史稿·列传七十三》:雍正元年,以老乞休,世宗降旨褒嘉,以原官致仕,仍留京师备顾问。三年,上谕阁臣云:“王掞向人言,曾在圣祖前奏免苏、松浮粮,未蒙允行。朕查阅宫中并无此奏。”因责掞藉事沽名,并涉其子奕清、奕鸿谄附年羹尧,目为奸巧,乃遣奕鸿与奕清同在军前效力。六年,掞卒,年八十四。乾隆二年,奕清始请恤于朝,赐祭葬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