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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英

王玉英(1900—1958),從小按習俗被稱為「大某」(某:閩南話,婦女)。娘家井頭村(在今文成縣黃檀鄉)。早年嫁給鳳村(今五鳳鄉)吳班砧。民國24年(1935)中共鼎平縣委成立,吳班砧為縣委交通員,不久,另有任務,組織上又把交通工作交給大某。中秋前夕,她加入共產黨,取名玉英。次年五月,吳班砧遇害。五英聞訊,悲憤欲絕,便留下獨子綏善守家,自攜小女出走隱蔽。及至再迴風村,舊居已成廢墟,鄰居告訴她:白軍燒屋前就逮捕了綏善。她轉到王仁村,把12歲女兒許人做童養媳,獨自投奔鼎平游擊隊。隊長兼政治指導員潘世雅原系她同鄉,就接收她為游擊隊員。    民國26年(1937)2月5日,國民黨政府集合3個團兵力,進攻峰文(在泰順縣),游擊隊在板山進行阻擊,寡不敵眾,遭受慘重損失。撤至南宋,又遭浙保四團一連追擊,剩下潘世雅、王玉英等6人,在群眾掩護下,轉到南關島隱蔽。2月19日,因叛徒出賣被捕。押至犁尾棋橋亭保安分隊隊部,被關入臨時囚室。其時落月照壁,她瞥見壁縫插有剪刀。但雙手被綁,不能伸取,徘徊叫見屋角有石磉子,就蹲身沿磉子角磨斷手上繩結,伸手取剪,為了不使敵人獲得任何口供,王玉英伸出舌頭,狠心一剪,舌尖未斷,人已暈絕倒地,血流如注。天明後,被押解到平陽縣城,關入獄中,日久,全身浮腫不能動彈。    過了8個月,國民黨縣長徐用見從她身上撈不到情報,就同意交保釋放。中共閩浙邊臨時省委書記劉英聞訊,派人送來10枚銀元,以供養傷費用。    1957年9月9日至20日,她以模範烈屬的身份,上北京參加中國婦女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受到毛澤東主席的接見。1958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