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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天可
2014年6月畢業於日本北海道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主要研究民事財產法,曾在《法學研究》、《中外法學》等刊物上發表多篇學術論文。 [1]

班天可 ( 復旦大學法學院講師)
復旦大學法學院講師
出生 1968年5月3日
國籍 中國
職業 講師

目錄

研究領域

法律行為論
合同法
侵權行為法

教育背景

2005 南京大學,法學學士
2009 北海道大學,法學碩士
2014 北海道大學,法學博士
2010- 2011 慕尼黑大學國際私法與比較法研究所,訪問學者

職業經歷

2014 - 復旦大學法學院,講師

主要論文、譯文

《論民法上的法律錯誤》,中外法學2011年第5期
《僱主責任的歸責原則與勞動者解放》,法學研究2012年第3期
《日本民法中的錯誤論》,載易繼明主編:《私法》總第19輯(2012年)
《羅馬法上的法律錯誤溯源》,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13年第3期(人大複印報刊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13年第11期全文轉載)
(譯文)北川善太郎:《商業交易服務法的結構及其基本設計(上)(中)(下)》,交大法學2013年第4期、2014年第1期、2014年第2期(連載)
(譯文)瀨川信久著:《民法的解釋》,梁慧星主編:《民商法論叢》第56卷(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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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班天可,復旦大學法學院,引用日期,2015-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