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
璧是中國古代用於祭祀的玉質環狀物,凡半徑是空半徑的三倍的環狀玉器稱為璧。《爾雅》云:「肉倍好謂之璧,好倍肉謂之瑗,肉好若一謂之環。」,所謂肉是指邊,好是指孔。實際上這一比例僅僅是理想的,實際出土的玉器很少合乎這一比例。
在玉器中,璧是用於祭天的玉器,《周禮·春官·大宗伯》記載「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
玉璧最早出現在新石器時代,考古發現最早的玉璧是在紅山文化,良渚文化也有出土玉璧。玉璧在商周時期比較興盛,漢代以後逐漸式微。
玉璧的形狀通常是圓形的,但也有出廓璧,即在圓形輪廓外雕有龍形或其他形狀的鈕。玉璧的紋路主要有蟠螭紋、蟠虺紋、勾雲紋、谷紋、蒲紋、龍鳳紋、獸紋等。
目錄
分類
璧分大璧、谷璧、蒲璧。大璧徑長一尺二寸,天子禮天之器。諸侯享天子者亦用之。禮天須用蒼色,蓋璧形圓,象天蒼,象天之色。谷璧子所執,飾谷紋,取養人之義。薄璧男所執,瑑飾為蒲形,蒲為席,取安人之義。三者統稱為「拱璧」,因皆須兩手拱執。另有一種系璧,形較小,為佩於紳帶之物。
歷史
玉璧最早出現在新石器時代,考古發現最早的玉璧是在紅山文化,良渚文化也有出土玉璧,多光素無紋飾,器形比較簡單。玉璧在商周時期比較興盛,商周時代的璧厚薄不勻,形制也不規整,內外大多不夠圓。春秋戰國時, 璧則相當規整,並有蠶紋、谷紋、蒲紋、獸紋等雕飾。漢繼承前代風格,雕工比較精細。漢以後逐漸式微,至宋、元時,玉雕不多見。由於玉璧本身具有玉質的內在美、工藝美、歷史美、紋飾美、意蘊美等特點,故歷來受到收藏愛好者的青睞[1]。
玉石被人們發現和使用,有着悠久的歷史,根據實物考證,早在新石器時代晚期就有少量的玉石器出現,特別是紅山文化、良渚文化和山東龍山文化的玉器,代表了中國史前玉器製作的最高成就。
用途
玉璧用途很複雜,一般認為大致可分以下幾類:一為祭器和禮器,常出現在重要的國家祭祀大典中,用作祭天、祭神、祭山、祭海、祭星、祭河等,例如《周禮·春官·大宗伯》記載:「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 二為國事中禮儀饋贈。三作佩系,也作不同身份的標誌,《說文》釋:「石之次玉者以為系璧」,《周禮》有「子執古璧」、「男執蒲璧」的記載。以璧為佩飾主要自戰國至漢代盛行。四作砝碼用的衡。五作辟邪和防屍腐用,常作為古代帝王隨葬品,例如已發掘的漢代大墓中都有眾多的璧出土,常放在死者胸部和背部,有的放在棺槨之間,甚至還嵌在館的表面作裝飾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