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食物局
環境食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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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食物局(英文 Environment and Food Bureau[1][2])成立於2000年1月1日,現已解散;本部門曾經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環境保護、環境保育、食物及環境衞生的決策部門,轄下設有三個執行部門——環境保護署、食物環境衞生署和漁農自然護理署。
環境食物局唯一一任局長為任關佩英。
目錄
歷史
本部門成立之前,環境事務和食物衛生原來分別由規劃環境地政局及市政局/區域市政局負責。因應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以改革為名解散兩個市政局,遂成立本部門。
2002年7月1日,因為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推行問責制,環境食物局於決策部門重組時解散。轄下執行部門分別歸入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