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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瓦森納協定

來自 新浪網 的圖片

本名 瓦森納協定

外文名 The Wassenaar

Arrangement on Export Controls

for Conventional Arms and

Dual-Use Good and Technologies

包 括 美國日本

英國俄羅斯

基 礎 自願基礎上

總部地點 奧地利維也納

瓦森納協定:又稱瓦森納安排機制,全稱為《關於常規武器與兩用產品和技術出口控制的瓦瑟納爾協定》(The Wassenaar Arrangement on Export Controls for Conventional Arms and Dual-Use Good and Technologies) ,共有包括美國日本英國俄羅斯等40個成員國[1]

目錄

簡介

它沒有正式列舉被管制的國家,只在口頭上將伊朗伊拉克朝鮮利比亞4國列入管制對象。「瓦瑟納爾協定」是一個十分鬆散的組織,成員國可參照共同的管制原則和清單自行決定實施出口管制的措施和方式,自行批准本國的出口許可,即所謂的「各國自行處理」原則。

儘管「瓦森納安排」規定成員國自行決定是否發放敏感產品和技術的出口許可證,並在自願基礎上向「安排」其他成員國通報有關信息。但「安排」實際上完全受美國控制。當「瓦森納安排」 某一國家擬向中國出口某項高技術時,美國甚至直接出面干涉,如捷克擬向中國出口「無源雷達設備」時,美便向捷克施加壓力,迫使捷克停止這項交易。

歷史沿革

隨着前蘇聯1991年解體,1994年4月1日,「巴黎統籌委員會」(簡稱「巴統」)正式宣告解散。

冷戰結束後,包括「巴統」17國在內的28個國家於1995年9月在荷蘭瓦森納召開高官會議,決定加快建立常規武器和雙用途物資及技術出口控制機制,彌補現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作控制機制的不足。 在美國的操縱下,1996年7月,以西方國家為主的33個國家在奧地利維也納簽署了《瓦森納協定》(簡稱「瓦協」Wassenaar Arrangement),決定從1996年11月1日起實施新的控制清單和信息交換規則。與「巴統」一樣,「瓦協」同樣包含兩份控制清單:一份是軍民兩用商品和技術清單,涵蓋了先進材料、材料處理、電子器件、計算機、電信與信息安全、傳感與激光、導航與航空電子儀器、船舶與海事設備、推進系統等9大類;另一份是軍品清單,涵蓋了各類武器彈藥、設備及作戰平台等共22類。中國同樣在被禁運國家之列。

性質與宗旨

「瓦森納安排」是一種建立在自願基礎上的集團性出口控制機制。其根本目的在於通過成員國間的信息通報制度,提高常規武器和雙用途物品及技術轉讓的透明度,以達到對常規武器和雙用途物品及相關技術轉讓的監督和控制。 「安排」聲稱不針對任何國家和國家集團,不妨礙正常的民間貿易,也不干涉通過合法方式獲得自衛武器的權力,但無論從其成員國的組成還是該機制的現實運行情況看,「安排」具有明顯的集團性質和針對發展中國家的特點。

參考來源

  1. 瓦森納協定, 豆瓣電影, 2020-01-18